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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票据市场四十年(1981-2021年)发展回顾

来源:互联网

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以及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同样也是中国票据市场在改革开放后开始办理票据融资业务以来的第40个年头。

(一)票据市场规模空前扩大

1981-1994年是票据市场起步探索阶段。1981年第一笔同城商票贴现及跨省市银票贴现顺利完成,开启了票据融资业务办理的先河。此后,全国越来越多的省、市、自治区开始试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在此期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再贴现试行办法》《银行结算办法》等规定陆续发布,体现了国家推动票据市场制度完善的决心,但由于当时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等原因,票据业务的发展比较缓慢。相关数据显示,1990年,全国各地票据承兑贴现仅有238亿元,再贴现85亿元;截至1993年底,全国再贴现余额仅为48.66亿元。

1995-2015年是票据市场快速发展阶段。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颁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票据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票据市场进入到了有法可依的新发展阶段。此后,一系列相关配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我国票据市场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在此阶段,得益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电票系统的顺利建成以及票据作为重要信贷资产得到商业银行的广泛重视,票据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并且增速超过宏观经济增速。2015年,票据市场累计贴现量达到102.1万亿元,比1999年增长409倍,年均增长率达到45.61%;累计承兑量22.4万亿元,比1999年增长44倍,年均增长率26.71%。

2016年至今是票据市场规范发展阶段。2010年后票据市场近乎疯狂的飞速发展埋下了大量的风险隐患,而这些风险在2016年得以集中暴露,给相关参与者造成了严重损失。这段时期,国家管理部门下决心严肃整治票据市场乱象,票据市场进入严监管阶段。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上海票据交易所于2016年12月8日成立,整治行业乱象、规范市场发展成为票交所自成立之初就肩负的重要使命之一。2017年,得益于票交所的成立,票据风险得以有效控制,票据市场增长有了基础。此后几年,票据市场规模始终保持着稳健增长的态势。2018年票据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贴现发生额、贴现余额分别较2017年增长24,80%、22.29%、38.83%、45.22%;2019年较2018年分别增长11.55%、6.44%、25.35%、22.46%。2020年,全市场票据承兑发生额22.09万亿元,同比增长8.41%;贴现发生额13.41万亿元,同比增长7.67%。

此外,40年来,票据市场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最初的全部为银票到如今市场中商票银票并存,并且商票占比正在逐年提升。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数据显示,2020年商票签发金额为3.62万亿元,同比增长19.77%,商票签发金额占比为16.39%,较上年提升1.55个百分点;商票贴现金额为1.03万亿元,增长9.85%,占比为7.68%。

(二)市场参与者更加多元化

40年来,随着票据业务的不断创新以及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票据市场参与者不仅在数量规模上快速增长,并且参与主体多元化程度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票据市场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当时的参与主体数量及种类还相当有限,主要集中于人民银行、国有银行以及少数大型国有企业。此后,随着票据推广力度的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认识并使用票据,票据的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2000年,在工商银行华信支行前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家票据专营机构,开启了票据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的先河。此后10多年间,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都设立了票据专营部门,从而有效推动了票据业务经营专业化水平的提升。2010年以前,票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银行金融机构,其中国有银行占比较大,股份制银行正在崛起,还有为数不少的农信社参与其中;2010年后,大量财务公司和城商行涌入票据市场,其中城商行通常扮演着直贴行、代持行、过桥行、消规模行等多重市场角色。

2010年后,在市场资金充裕、综合经营及互联网金融逐步兴起的大背景下,票据市场创新层出不穷,票据理财、票据资管、票据ABS等创新产品纷纷问世,在这一过程中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甚至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得以间接参与票据市场。2016年,为整治市场乱象、规范票据市场发展,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目前,票交所允许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管公司及部分非法人产品等参与平台转贴现交易,票交所创设的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接入会员已超过3000家,系统参与者超过10万家,为未来票据市场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2000年以后,由于银行体系无法充分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贴现融资需求,民间票据市场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民间票据市场先期发端于山东、山西等商品经济发展较弱的地区,后来在江浙一带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快速发展起来。2010年后,在票据市场迎来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民间票据中介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合作进一步深化,渗透到了票据业务的核心产业链,这既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也对票据市场规范发展和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40年来,票据制度体系建设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前行,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信用发展阶段基本匹配,从而有效保证了票据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的充分发挥。

1995年以前,为解决“三角债”问题,控制企业债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尝试开展票据业务,推动商业信用票据化,并发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再贴现试行办法》《银行结算办法》《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的通知》《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但推动效果并不是很明显。

1995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商业汇票探索经营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票据市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贷款通则》《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颁布,明确了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思路,我国票据市场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2009年,由人民银行主导筹建的ECDS系统顺利投产,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人民银行印发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给ECDS系统运行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2016年8月,《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展的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推动了电票的普及,短时间内电票覆盖率大幅提升。2016年,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同年,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票据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上海票据交易所是人民银行指定的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对票据交易所新规则下的市场主体、票据行为、交易规则、结算清算等作了详细规范。2017年3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决定将ECDS系统移交上海票据交易所运营。此外,票交所自成立后发布了众多票据创新产品,与之相配套也发布了一系列交易及产品规则,从而有效保证了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还推出了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制度,为今后商票大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科技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40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其在票据市场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票据市场发展的关键推动力量。

2000年,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票据专营机构—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成立,其搭建的以科技为基础的票据内部管理系统使得部分纸质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不再需要使用手工方式,很好地提升了票据业务的安全性和操作效率。2003年,第一个票据官方报价平台—中国票据网诞生,为金融机构之间的票据转贴现和回购业务提供报价、撮合、查询等服务,票据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和市场效率得到显著提高。2005年,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招商银行“票据通”、工商银行“易保付”等为代表的基于各商业银行的电子票据业务蓬勃开展,将传统的票据业务与网络银行技术相结合,提高了行内票据业务效率,促进了市场增速的回升。2009年,由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投入运行,标志着我国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对票据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2012年,随着金融科技发展的推动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互联网票据理财、互联网票据交易撮合平台开始蓬勃发展,极大地活跃了票据市场。

2016年票交所成立后,通过重塑票据业务规则和市场生态,显著提高了票据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在此背景下金融科技迎来了快速发展,业务创新在民间纷纷展开。2018年11月25日,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在上海票据交易所成功上线运行。2018年以来,国股大行依靠科技力量相继推出“极速贴现”等创新产品,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票据贴现融资效率。票交所自2018年12月上线“票付通”产品,2019年5月27日,上线“贴现通”产品,致力于通过票据业务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2019年8月,央企主动作为,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携手51家中央企业搭建“企票通”平台,为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2021年5月,为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提升用户体验,上海票据交易所对ECDS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建设了承载票据全生命周期业务功能的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该系统必将有效推动未来票据市场创新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票据创新层出不穷

40年来,在经济信用及金融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票据市场创新不断涌现,古老的票据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不断展现出新的活力。

21世纪初,票据创新主要是基于传统业务进行改进和组合。例如,以承兑业务为基础推出了商业汇票保证、质押开票、票据拆零、以票易票等业务;以贴现业务为基础推出了商票保贴、票据包买、见票即贴额度授信、第三方担保贴现、回购式贴现等贴现承诺业务,在贴现利息支付方面推出了买方付息、协议付息、他方付息、共担利息等方式;以转贴现业务为基础推出了票据资管搭桥、银行代理回购搭桥、票据代持及配资代持等业务模式;同时,还推出了票据咨询、顾问、经纪、鉴证、代理托收、代理查询、代理保管、票据池等增值服务创新。

2009年后,相对充裕的资金供给、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ECDS系统的推出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崛起为票据创新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在此期间,票据理财、票据资管、票据ABS等创新产品相继问世,期限错配、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模式在票据业务经营中广泛出现。

2016年后,票交所在票据创新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陆续推出票付通、贴现通、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等创新产品,发布票据收益率曲线,上海清算所发布标准化票据指数,不断优化票据使用体验,深化票据全功能作用。

(六)票据利率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

40年来,票据利率逐步摆脱行政干预,先后经历了以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SHIBOR、票据收益率曲线为基准进行定价的四个阶段,目前已发展成为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利率之一。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中规定“贴现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按略低于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可按略低于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从此票据利率主要参考贷款利率定价,这种方法简单易懂,便于接受,在金融市场化还很不发达的当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1998年,再贴现利率与再贷款利率脱钩,成为央行的一项法定基准利率。同时,贴现利率不再与贷款利率挂钩,实行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从此形成了贴现利率与再贴现利率挂钩的利率定价机制。

2007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机制正式形成,人民银行积极鼓励金融机构研究以SHIBOR为基准的票据利率定价模式,同年,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以SHIBOR为基准的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定价模式,为票据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此后,该种模式被大多数金融机构所采纳。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取消了贴现利率与再贴现利率挂钩的定价机制,确立了金融机构自主决定贴现利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以SHIBOR为基准的利率定价机制充分考虑到了票据的资金属性,与票据业务经营模式匹配度较高,基本能够做到合理定价,但仍存在对票据信贷属性有所忽略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月末、季末、年末时无法对利率的剧烈波动做出合理的解释。

2018年,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出了国股银票转贴现收益率曲线,这是我国首条专门反映票据价格的收益率曲线,打开了以票据收益率曲线为基准进行定价的大门,也标志着我国票据利率定价机制完成了最终变革,真正实现了定价机制对市场真实供求关系及相关影响因素的全面反映。

(七)票据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40年来,伴随着票据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票据风险总会在新阶段表现出新特点,与此同时,市场风险管控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从最初的伪假票据、缺乏真实贸易背景、承兑人信用问题、违规使用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等信用、道德、操作风险到后期市场利率难以把握、过度杠杆、期限错配、监管政策太多难以完整掌握、大量票据中介扰乱市场、IT系统能力不足等合规、市场、技术风险,票据市场在每一阶段风险集中点存在很大不同。

为有效防控票据风险,监管部门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和风险管控经验陆续出台了诸多制度文件,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从顶层设计上做好把关;建设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动全国统一票据交易市场的形成,依托票交所,更广泛地收集全市场信息数据,力争将全市场主体、全产品、全业务统一纳入监管,从而能够搭建风险量化管理和模型,对新时代票据风险做到有效识别、科学计量、实时监测;推广电票,引导票据IT系统建设,有效管理了伪造票、变造票、偷盗库存票据、假票掉包真票等操作和道德风险;强化金融科技应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对市场利率变动及形势变化作出更加科学精确的判断,有效管控市场风险。

(八)应用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40年来,我国票据市场得以重启,票据理论有了发展的基础。

改革开放初期,上海市金融学会成立了“票据贴现研究会”,对商业信用的现状、治理方法以及票据承兑贴现应用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论证,此后上海市金融学会把调查研究和实际试点的成果编写成《票据承兑与贴现》一书,并于1981年中国金融学会首届年会上提出了“商业信用票据化”的倡议 ,这推动了我国票据理论的进一步完善。1981年后,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探索发展票据业务,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丰富了我国票据理论体系。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颁布,标志着我国票据理论体系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中国票据市场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此后,我国票据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票据理论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特别是2016年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后,我国票据市场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票据制度体系面临重大变革,这一阶段,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江西省金融学会票据专业委员会、中国票据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先后成立,大大推动了我国票据理论的创新发展。这些机构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征文活动、组织研讨活动及高峰论坛,活跃了市场研究氛围,源源不断为票据市场发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例如,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成立四年来持续聘请国内科研单位、知名金融界学者、知名高校专家教授、各大银行总行级票据管理和业务经营骨干人员加入研究院研究团队,提升团队研究力量;在北京、上海、深圳、南昌、郑州、杭州等全国多地定期举办研讨会和高端论坛,充分发挥了票据市场智库平台的积极作用;连续举办四期票据征文活动,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研究文章两百多篇,针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票据创新、标准化票据、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商票发展等票据市场热点为社会持续输出研究院研究成果,出版《票据基础理论与业务创新》《票据史》专业票据书籍,引领票据研究前沿;与江西财经大学共同培养了国内多批票据方向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为票据市场人才培养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共同作者蔡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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