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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票交所上线“贴现通”,董事长宋汉光独家解读背后深意

来源:互联网

5月27日,上海票据交易所上线“贴现通”业务,助力银行进军票据经纪领域,有望改变现有票据直贴模式。

一财经记者同时获悉,票交所正研究创设标准化票据融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三小一短”(小企业持有、小银行承兑、小金额、短余期)未贴现银票的融资渠道,满足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从2016年上海票据交易所(下称“票交所”)成立,到如今“贴现通”业务推出,两年半的时间,票据市场可谓焕然一新。上海票据交易所董事长宋汉光近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专访时感叹道:“现在的票据市场已经不是三年以前的票据市场了。”

而对于新票据市场的发展与挑战、“贴现通”推出的深意、票据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意义、制度规范方面的调整等,宋汉光在专访时分享了他的观点。

票据市场两大风险凸显

作为票交所的引领者,宋汉光有着近30年的央行工作经历,先后在央行多地分支行任副行长、行长职务。2017年履新票交所董事长一职时,他正好55岁,对他而言,这是金融老将从“零”开始。

回忆起刚任职那会儿,宋汉光笑着对记者说:“为了能尽快了解业务情况,几乎每天学习到凌晨两三点,然后马不停蹄地做调查,成立调研小组。”

宋汉光称,不同于前几年的迅猛发展,监管趋严及金融去杠杆的推动,促使票据业务回归本源,以防风险、强监管和降杠杆为导向的宏观政策环境“挤出”了部分带有水分的票据业务。

数据显示,2018年,票据市场交易金额达41.75万亿元,同比减少19.98%。另外,货币市场利率中枢的回落拉动票据利率下行,票据融资成本降低。截至2018年12月,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下降至3.84%,比同期的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2.07个百分点。

正本清源的同时,票交所的成立使得票据电子化水平大幅提升。2018年,市场中电票承兑发生额为17.19万亿元,占比94.09%;电票贴现发生额9.73万亿元,占比97.86%;电票交易发生额40.62万亿元,占比97.29%,由此来看,电票占据绝对地位。电票的普及不仅提高了市场效率,也降低了潜在风险。

说到市场风险,宋汉光强调,尽管目前诸如假票、一票多用、票款打飞等纸票时代的操作风险已不太可能出现,但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仍然存在。“比如有些金融机构开票时,开出超过自己信用实力的银票,这就容易造成到期无法兑付。”

利率风险则主要受市场影响,宋汉光认为,“票据不仅仅具有支付、融资功能,也具有投资交易和流动性管理功能,参与主体可通过买卖来赚取利差。”在交易过程中,机构如果对利率走势把握不准确,就会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况。

除了上述两种风险,还有来自代理接入机构的风险。宋汉光提及,一些中小银行并未对接票交所的端口,而是通过其他机构来代办业务,由此,对中小银行的审核把控也十分重要。

“贴现通”助力直贴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票据市场,5月27日,票交所上线“贴现通”业务,这是继票据收益率曲线、票据供应链产品“票付通”之后,票交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又一创新。

据票交所介绍,所谓“贴现通”,是指票据经纪机构受贴现申请人委托,在交易系统进行贴现信息登记、询价发布、交易撮合后,由贴现申请人与贴现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完成票据贴现的服务机制安排。

“‘贴现通’业务将通过构建银企互通平台,来优化小微企业贴现服务。”宋汉光告诉记者。该产品由票交所提供系统平台,由内控机制完善、票据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目前包括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五家银行,试点为持票企业和贴现机构提供贴现信息咨询和撮合服务,这代表着银行正式进军票据经纪领域。

“未来银行的范围或将扩大,要看试点效果。”宋汉光表示,“贴现通”的推出,将打破贴现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现状,打通贴现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贴现融资效率,降低贴现融资成本。

此外,票交所正研究创设标准化票据融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三小一短”(小企业持有、小银行承兑、小金额、短余期)未贴现银票的融资渠道,满足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票据融资是解决融资难重要工具

作为根植于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工具,“票据融资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工具。”在宋汉光看来,虽然市场融资渠道有多种,如上市、发债、银行信贷、民间借贷、互联网借贷、票据融资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供中小微企业选择的其实并不多。

“中小微企业因规模小、业务单一、经营状况不稳定等特点,融资方式受限。”宋汉光称,“而票据融资具有操作简便、灵活便利的优势,可适应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小、期限短、周转性强等特点。”目前银票里有三分之二是由中小企业开具,可以看到票据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不过市场上也存在应收账款融资可以代替票据融资的看法,对此,宋汉光回应称:“相比应收账款,票据有法律支撑,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如果一家企业开了很多‘白条’,链条又长,一旦无法兑付,一定会发生系统性风险。因此,我们一直主张要用票据代替应收账款,让应收账款票据化。”

宋汉光还呼吁,在票据业务从支付功能向融资功能演化的过程中,应该适时修订现行票据法,给予融资性票据法律地位。

所谓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获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但由于我国票据最初是用于解决企业之间信用支付问题,再加上目前相应的法律体系仍局限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因而融资性票据尚未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融资性票据可以从根本上满足中小微企业迫切融资的需求。”宋汉光表示。

监管规范有待完善

在宋汉光眼中,与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相对应的监管规范还有待完善。为了进一步推动票据融资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相关的管理政策仍待调整。

例如,在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方面,根据央行规定,承兑环节核实过贸易背景后,贴现环节可以不用审核贸易背景;银保监会则认为贴现环节仍需核实。对此,宋汉光认为,如何把握效率和风险的平衡,关键在于对实质风险的认识,“贴现业务的实质风险在于承兑人是否能够及时承兑,因此风险是在于承兑人方面,与贸易背景的关联性较小。”

换言之,银票贴现中贴现行对第一付款责任人,也就是对承兑行的风险判断和要求是控制风险的实质措施。宋汉光形象的比喻道:“多次检查就好比给家里安上了几道大门,虽然更安全了,但是进出的时间却长了,有时候还面临着异地审核的情况,这样成本更高,效率也变低了。”监管可以在安全性和效率性上寻求新的平衡点。

除了贸易背景的核实,目前对票据风险资产的计提和信贷属性的判定方面也有待更加明确。

在2016年发布的《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和《票据交易主协议》规定下,交易环节中追索权的规则有所调整。转贴现卖断后,经营机构可不承担潜在的付款责任,相应的,也可释放风险资产。

但监管层面对票据交易环节资本计提的要求并未见更新,仍旧是在转贴现卖断后至票据到期前,按照20%或25%的权重计提风险资产。宋汉光表示,这就导致在交易环节,一笔票据经过多次流转,所有经手行累计计量的风险资产远远超过该笔票据资产本身的风险水平。

而关于票据资产的信贷属性,在宋汉光看来,不能因为票据融资纳入信贷总量统计,就将其认定为信贷资产。“票据资产和信贷资产存在本质区别,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债务人为承兑人,票据贴现的双方之间是买卖关系;而信贷资产属于合同债权,债务人是借款企业,属于借贷关系。”

宋汉光还称,应该允许资管资金投资票据资产。“过去几年间大概有2万亿元的资管资金投资于票据市场,如果今后无法投资,短期内或会导致票据利率显著上升,引起票据市场波动,长期内将进一步传导至企业端,削弱票据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上海票交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