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融券卖出规则是:融券卖出不能市价委托,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以下用途外,不得另作他用: (1)买券还券;(2)偿还融资融券相关利息、费用和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3)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及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用途。融券卖出注意事项如下:1,融券卖出负债以市值计算,将随卖出证券价格而波动;2,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即可能引致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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