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这将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共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开辟新境界,被外界寄予厚望。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可以预见司法体制改革、反腐制度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都将在四中全会后出现重大突破。
中国学术界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是在1979年。依法治国方略首次被提升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治层面,是在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当年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从此,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更为突显。
竹立家认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有法可依”的目标已经实现,四中全会要解决的是“有法必依”的问题。依法治国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与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紧密相联。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政,用法律规范公权力的运行和使用方式,在今天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形势下变得刻不容缓。
去年11月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作说明时,习近平表示,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在今年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五次会议上,制度建设、改革与相关法律存废的关系每每被提及。司法改革更是成为改革推进最快的领域之一。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依法治国被纳入执政党治国方略17年,其内涵并没有完全展示。执政党把依法治国纳入执政总纲领,既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制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为未来执政思路和国家发展提供指引,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有望得到推动。
事实上,担任总书记不久、出席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时,习近平就强调“宪法高于一切”。此后,在考察调研、外事活动、集体学习等各种场合,“依法治国”以前所未有的高频次出现在领导人讲话中,并与建立法治政府紧密相联。
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均提到“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本月13日的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他又提出借鉴中国古代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历史经验。
竹立家说,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打铁必先自身硬”,都说明领导人在思考用制度建设约束自身方面渐趋成熟。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到“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都标志着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这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权力的规范、监督、透明程度直接影响了依法治国的实现,也影响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观察家认为,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后对反腐和整风的高压态势,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套以法治和理性为核心的新执政路线,而四中全会正是这个由破到立的转折点。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大老虎”被查,破除了“刑不上大夫”、“退休即过关”的潜规则,也让顺势强化依法治国理念顺理成章。
从学术界提出到成为执政党治国方略,用了18年,从成为治国方略到今天全力推进又过去了17年。可以预见,依法治国的真正实现还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莫纪宏说,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人治,要改变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观念,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让各级官员用法治思维、法制方式处理问题,需要执政党的着力推进,更需要制度建设的尽快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