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次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都是让梦想照进环保主义者现实的时刻。
2015年12月的巴黎,得力于主席国法国对会议节奏的严格掌控和对谈判方式的精巧设计,此届气候变化大会极有可能“破天荒”地按时完成谈判。
如果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第一周的谈判,恐怕不得不使用“沉闷”一词。在往届包括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等上演的各国针锋相对、发展中国家出走示威等戏剧性场面,被暗流涌动的理性谈判所替代。
自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以来,各国在多轮博弈中,产生了合作共赢的趋向,然而关键分歧仍未消除。
伴随美国国务卿克里的强势归来,美国谈判队伍所提出的三条核心诉求“透明度”、“问责”以及试图重新界定各领域“区别”原则,将在谈判的第二周中再掀波澜,而对于是否乃至如何将“升温控制在1.5度”之内作为巴黎协议的长期目标,也将考验各国谈判代表。
至于协议本身,目前联合国官员在讲话中弱化了预期。当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COP21)期间致辞时,他表示需要达成一个“有力、有雄心和全球的”的协议。
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第21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主席、法国外长法比尤斯则表示,希望能够同中国朋友一起作出更多贡献,并达成一个全球协议。
分歧与处理
在COP21现场,直截了当看出各方分歧的秘诀在于一个笨办法——数括号。
通常,在草案文本中,各方立场有可能构成多重选项,而多重条件则放在各种括号之中。
目前,根据有关非政府组织统计,上周六出炉的草案文本协议中的括号已经被削减至900多个。虽然关键问题上的分歧仍在,然而目前21页的草案文本同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时近300多页草案以及令人几近崩溃的数千个“括号”相比,还是精简很多。可以看出,六年时间内,各缔约方的谈判立场在不断靠拢。
其中,法国作为主席国在控制谈判程序方面展现了精湛的技巧。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认为,法国的老道和赢得的信任有目共睹。
为此,法比尤斯作出了三重设置:
首先,严格的时间节点倒逼制度。法比尤斯一再强调,时间有限,必须在周五(12月11日)正式达成协议。这意味着在本周四,就应就协议文本达成一致。
法比尤斯并进一步表示,“我们的目标,就是在本周三(9日),能够对于最终协议进行第一次概览。”
其次,高度的谈判透明度。
为了确保透明度和包容度,在谈判的第二周,法方向大会和各缔约方提出,成立一个名为“巴黎委员会”的对话场合,用以举办非正式磋商,巴黎委员会主席由法比尤斯兼任。法比尤斯许诺,该委员会将每天最少会面一次,同时为各缔约方提供当天的谈判进展概览。不仅如此,该委员会的讨论环节还将在大会网站上电视直播(确保负责和没有暗箱操作)。
第三,在非正式协商和安排上采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配对谈判技巧,并在最棘手的四个议题方面设立配对。
这四个议题是:德国和加蓬负责的支持-实施手段(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巴西和新加坡负责的区别责任(减缓、资金和透明度等);圣卢西亚和挪威负责的未来目标(长期目标和定期审评);冈比亚和英国负责的2020前加速行动等。
美国国务卿克里表示,希望到周四各方就可以提供协议,而且各方都在试图做到这一点。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专访时曾表示,“过去每次都拖两三天,我们希望不要拖了,按期结束会(议)。”
半路杀出“1.5度”
从最新的草案文本可以看到,“控制升温在1.5度之内”或者在“两度之下”的选项依然保持。
美国气候变化首席代表斯特恩也表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会场中涌现了一个包括多国在内的“高雄心联盟”。不过,这个联盟并不包括谈判中的195个国家。
譬如小岛国联盟中的马绍尔群岛就是这样的“高雄心联盟”成员。马绍尔群岛外交部长托尼·德布鲁姆认为,温控问题对于其国家而言是生存问题。
有长期接近谈判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在长期目标方面提出1.5摄氏度,考虑到温室气体的滞后性,前景并不清晰。实际上现在气温已经上升了1.4摄氏度,如果定1.5摄氏度为长期目标,那就只有0.1摄氏度的上升空间了。
欧盟方面表示,目前欧盟各部长对于1.5摄氏度的目标持开放态度。印度方面则认为,如果讨论1.5摄氏度,就同样要讨论公平性问题,因为这将对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潜力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不过,克里在当地时间周一(12月7日)的讲话中,澄清了美国的看法。克里表示,在本协议下,此前已经就2摄氏度目标达成一致。“我们已经升温1.4摄氏度左右。因此,除非有大量的减缓、适应或其他一些行动发生(在当前的经济路径下我还没看到),我不认为这个目标是现实的。”
克里表示,该协议的正式目标是控温2摄氏度,但如果可以进一步减排,那将更好。
美国避免搭顺风车诉求
由于《京都议定书》的前车之鉴,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政治互信的各国都希望尽量避免搭顺风车的行为。而美国在此方面,由于掣肘于国内政治,则表现得尤为强烈。
克里在这个问题上,说了一段近似绕口令的评论:“某些法律条款会具有法律后果,而某些法律后果则带来政治后果,而某些政治后果会直接扼杀这份协议。”
在目前来看,起码在“法律约束力”问题上,各国在形式上作出了妥协。目前的巴黎协议草案是由“协议”+“决定”的方式进行。
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高风表示,在谈判文本关键之一的“法律约束力”问题上,中方“一直对于法律约束力,持开放态度“。
这是从2011年德班平台工作组(ADP)以来,中方的态度。
除了获得“法律约束力”方面的妥协,同时也放弃了在“损失与损害”方面的阻碍立场之外,伴随着克里的二次到来,美方真正希望的是,在COP 21上取得三方面成果。
克里这样定义一份成功的巴黎协议:“一份成功且具有雄心的协议,是持久的,且在各国达到其国家自主贡献(INDC)的方法论方面,具有透明度和问责制。”
同时,“该协议需要五年期复审(review),这样无论什么技术进入市场,我们都可以充分利用,且可以衡量我们在做什么。”
在五年期复审问题方面,目前中方希望能够使用盘点这样的用词,并且不赞成具有侵入性的方式。
克里抛出了一个与发展中国家立场相悖的看法。他表示,2015年是时候摆脱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严格的“区别”原则了。“这种原则阻止了我们最大限度地提高进步。”
譬如在融资方面,克里指出,此前韩国曾经接受过美国的资金。然而现在韩国正在向其他国家提供资金。“世界在发生改变,巴黎需要反映出这种变化和急迫性。”
在排放方面,克里亦指出,发展中国家是目前排放的最大来源国。“我们希望在巴黎达成一份现代协议,反映我们面临的挑战现实。”
此前,解振华在一场小型媒体会上指出,中方不同意抛开《公约》另搞一套。 解振华指出,新的协议中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CBDR)原则,各自能力原则,要考虑各国国情。
“有些国家主张情况发生变化了,不要再按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区分。另外一方面坚持这种区分。”解振华表示,中方承认情况有变化,但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历史责任、发展阶段、能力上的区别,没有本质上变化,还是要坚持原则和这种区分。
解振华强调,即使是坚持了这种区分,也并没有影响发展中国家在减缓和适应方面做得更多、做得更好。中国在这方面就是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