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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秘书长解答郭美美事件

来源:互联网

据新浪网消息,7月4日晚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开通官方微博,并且公布了就郭美美事件的官方解答。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郭美美”事件发酵与暴露红会不透明直接相关。但现在部分网友的情绪有些偏激,对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国弱势群体以及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所作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盘否定,以偏概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红十字会感到委屈和痛心的。

网友很多言论捕风捉影

王汝鹏表示,目前红十字会已经以郭美美虚构事实为由报案的,因为她虚构了一个不存在的组织名称(中国红十字商会)和职务(商会总经理),损害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形象。

而对于微博上郭美美的恶炒事件绝大多数网友,他表示,有极少数网友的言论不理性、不文明、不客观、不全面,甚至有一些是不负责任、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王汝鹏称,2008年的一些负面新闻当时都已经得到澄清,比如所谓“天价帐篷”的事,这事就类似于说郭美美是郭某某的女儿,女儿不成又说是私生女,没同机说她俩同机,没带高档手表说带了高档手表,比如说中国红十字会不是国际红十字组织成员等等,这些都是捕风捉影、子虚乌有的事。我们委屈的是,这些已经反复澄清过的事情反复拿出来炒作,甚至把它当作事实在一些指责文章中进行实体引用,这种混淆视听的做法是我们非常愤慨的。

博爱小站项目本身没问题

此次事件的焦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以无动力房车为载体,在城市社区建立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有证据显示,该项目由王鼎公司策划。对此王汝鹏称已经正式致函中国商业联合会请他们进行调查,同时红十字会也要参与调查。

王汝鹏解释称,博爱小站进社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项目本身并没有问题,企业出资购置房车作为博爱小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救护等各种便民服务,车体为企业作广告以获得收入冲抵项目承办企业的投入成本,红会没花钱实施了公益项目,社区群众获得了免费提供的服务,承办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又通过车体广告回收了投入成本,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策划,也是一个很好的公益项目。

“郭美美”事件发酵与暴露红会不透明

王汝鹏承认,“郭美美”事件的持续发酵和红十字会的商业运作和不够透明有关。“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为什么今年要花大力气研发推出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真正动因。”

中国红十字会近几年来连续陷入危机公关事件。王汝鹏表示,郭美美事件对红十字会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是由于她的炫富、她虚构红十字会不存在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好事是使其通过这次事件,看到了行业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进行研究和整改。

就社会公众捐款透明化一事,他表示,中国红十字会今年花了大力气研发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这个网络查询平台争取在七月底上线。

以下为该博文全文: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答博友问

1、你怎么看"郭美美"事件?

王汝鹏:郭美美事件对我们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是由于她的炫富、她虚构红十字会不存在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好事是使我们通过这次事件,看到了行业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进行研究和整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2、“郭美美”事件发生后,总会做了哪些查证核实工作?

王汝鹏:20号晚上网上开始出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的有关传言后,在家值班的领导就马上注意到了,次日上午就发了中国红十字会的第一个声明。应该说回应还是非常及时的。当时我们也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之间的联系,因为郭美美说的是“红十字商会”,我们一般认为“商会”是商业企业或经商者的组织,它不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简称。当我们从网上进一步获知此事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关联之后,就立即向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了解情况,要求查证。所以后来他们也发了一个声明。随着情况的进一步了解,我们发现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网友所说的几家公司确实存在项目上的关联,所以我们立即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进行沟通和协商,7月1日,总会就发出了第三份声明,决定邀请审计署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请中国商业联合会对其进行调查,在此之前,暂停该红会的一切业务活动。

3、"郭美美"事件给你们的工作造成了什么影响?能否讲述一下你们的感受?

王汝鹏:郭美美事件不仅对我们总会,也对我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都造成了压力和影响。我们一直真诚欢迎公众和媒体对红十字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质疑,无论哪一级红会组织,也无论红会的什么人,只要出现问题,我们决不袒护和姑息,一定要查清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现在部分网友的情绪有些偏激,对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国弱势群体以及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所作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盘否定,以偏概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这是我们感到委屈和痛心的。我们希望公众和媒体能够理性看待郭美美事件,真正从建设的角度为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为刚刚兴起的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

4、红十字会已报案,是何案由?是诉郭美美使用"红十字"三字侵权吗?

王汝鹏:我们是以郭美美虚构事实为由报案的,因为她虚构了这么一个不存在的组织名称(中国红十字商会)和职务(商会总经理),损害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形象。

5、与天略合作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红十字会的下属组织,它与红基会有关系吗?

王汝鹏: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道系统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下属的两个行业分会,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红十字会是平行关系,与之平行的分会还有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但这两个分会享有高度自治权。

中国红基会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简称,它是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一家5A级公募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它的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红基会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6、你肯定也经常浏览微博,看网民对红十字会的爆料和质疑,您觉得哪些是中肯的,哪些是子虚乌有的?

王汝鹏:我也抽时间上网浏览,也有很多网友给我的微博留言、评论,我也尽量给大家一些回复。应该说,绝大多数网友还是出于对红十字会的关心爱护、希望红十字会把工作搞得更好的良好动机,有很多网友的意见和建议都是很有见地的,我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不可否认也有极少数网友的言论不理性、不文明、不客观、不全面,甚至有一些是不负责任、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比如说郭美美是郭某某的女儿,女儿不成又说是私生女,没同机说她俩同机,没带高档手表说带了高档手表,比如说中国红十字会不是国际红十字组织成员等等,这些都是捕风捉影、子虚乌有的事。

7、有爆料称王鼎公司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实际操作方,操作了博爱之窗、博爱小站等项目,对此总部是否做过查证?

王汝鹏:我们已经注意到网友反映的这些问题,已经正式致函中国商业联合会请他们进行调查,同时我们也要参与调查。

8、 6月27日,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此你可否做一下解释?

王汝鹏:这个问题一经报道,总会第二天就针对审计署指出的五个问题作出回应和详细说明,你可登陆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9、您觉得网民如此激烈地质疑红十字会是否跟红十字会的商业运作和不够透明有关?

王汝鹏:应该是有一定关系的。前天我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就讲过,这次因郭美美事件引起的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是某种社会情绪的一次厚积而发,虽然具体质疑的对象是中国红十字会,但值得中国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引以为鉴,并切实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执行效率,推进公开透明,做透明的钱口袋。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为什么今年要花大力气研发推出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真正动因。

10、2008年之后,红会系统不断有负面新闻出现,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庞大,总会与行业系统红十字会以及地方红十字会的关系是怎样的,你们如何有效对他们进行监管?

王汝鹏:2008年的一些负面新闻当时都已经得到澄清,比如所谓“天价帐篷”的事,这事就类似于说郭美美是郭某某的女儿,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委屈的是,这些已经反复澄清过的事情反复拿出来炒作,甚至把它当作事实在一些指责文章中进行实体引用,这种混淆视听的做法是我们非常愤慨的。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分会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依据《红十字会法》,就各级红会组织都要开展“三救三献”(救灾、救助、救护,义务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以及国际人道法传播、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工作,上级红会对下级红会都要进行部署和指导。但上级红会不负责下级红会的人事管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划拨,这与工青妇、残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的组织管理模式是一样的。总会对分会的监管主要是业务方面的监管,比如布置的工作是否按要求落实,拨付的救灾款物是否及时安全分发到位等等,主要监管方式有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检查,也有外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同时还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11、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十分特殊,有红十字法,参照公务员管理,接受政府监督,您如何看待这种双重身份,未来的发展走向是什么?

王汝鹏: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的确比较特殊。一是它有政治优势,世界各国,元首、国王、总统一般都是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我们国家也是;二是它有法律保障。目前中国社会团体中有国家立法的只有两家,一是工会有《工会法》,二是红会有《红十字会法》;三是它具有国际性。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也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领导成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第一个在国际上获得承认并恢复合法席位的组织。某卫视知名评论员说中国红十字会至今未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那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言论;四是它有悠久的历史。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至今有107年的历史。中央领导同志把中国红十字会定位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生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由卫生部代管,1994年改由国务院直接领导联系,是经国务院批准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21个全国性社团之一。红十字会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益慈善组织,准确讲,它是人道救助组织。它既要承担一般慈善组织的职能,如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救灾救助等,它还要承担政府委托或特殊交办的工作,如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民间外交等,这些特定的工作职责正是它与一般公益慈善组织的重要区别。

因此,世界各国的红十字会都与政府关系密切,政府都有向红十字会拨款提供经费支持。国外红十字会的政府拨款比例比中国要大得多。英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向红会拨款的比款占红会总收入的70%以上,而以我们总会为例,政府每年的拨款只占红总会收入的10%左右。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政府的拨款主要是帮助解决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行经费问题,但这并不改变中国红十字会的社团属性和民间性质,我们开展国际国内的人道援助主要还是依赖向社会募捐。

12、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法》接受政府监督,而网友认为中国红十字会是社会组织,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应该公布捐赠数据,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汝鹏:这两者并不矛盾,中国红十字会既要接受政府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其实我们一直在朝公众期望的方向努力,我们已经做了一些,但做的还不够,离大家的期望还有距离。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为什么今年要花大力气研发推出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原因,这个网络查询平台我们争取在七月底上线。

13、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以无动力房车为载体,在城市社区建立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有证据显示,该项目由王鼎公司策划,并称是公益市场化的新探索模式,对于这种以市场行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模式,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王汝鹏:博爱小站进社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项目本身并没有问题,企业出资购置房车作为博爱小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救护等各种便民服务,车体为企业作广告以获得收入冲抵项目承办企业的投入成本,红会没花钱实施了公益项目,社区群众获得了免费提供的服务,承办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又通过车体广告回收了投入成本,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策划,也是一个很好的公益项目。大家质疑的问题或许不是项目本身,而是项目运作链条上的利益归属问题。商业系统红会在实施这个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公司的问题,我们已致函中国商业联合会要求尽快进行调查,并向公众作出交代。

公益项目如何以市场化的方式去进行运作,这是中国公益慈善组织正在积极探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那种坐等捐款上门、没有服务意识、没有营销意识、没有社会创新的公益慈善组织是不可能成为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实力的公益慈善组织的。这里的关键是,要把运作模式设计好,公益行为与公司行为要泾渭分明,不能缠绕不清。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首先是要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其次是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是通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防止好菜变味,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

【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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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 寄生红十字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十年未登记

前后仅一周,郭美美的命运急遽逆转。

2011年6月20日晚间,一个“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微博认证,令“郭美美baby”成为公众人物。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湖南女孩的炫富行为,却因若隐若现的钱权利益链条,而迅速升级成一桩公共事件。

她在网络世界展现的富贵相册,贴尽名车、豪宅、奢侈品等标签,如同一串串密钥,吸引网友勾勒出一个模糊不清,但存于心际的故事——先怀疑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既而指认她与深圳天略集团老板存在亲密关系,后又曝光其与超级跑车俱乐部(SCC)“郭子豪”的网络互动,及至舆论修正,牵出成立已满十年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称商红会)及其关联企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称红总会)亦因此被推至风口浪尖。

论坛的回帖节节攀升,网友的围观昼夜未歇,时见“独料”乍现,时有“高人”证伪,卷入其中的个人或机构疲于辟谣与澄清。也许少有人料到事件会发展到今日地步,除了作为利益关联者、且在关键时节不断释放消息的“深喉”。

在这场事关公益慈善形象的舆情对垒中,红总会一直被动应对,滞后而稀疏的声明不仅未能化解公众的忧虑,更促成了诸多社会情绪的叠加。一方面,现任红总会班子成员对前任旧事鲜有了解确为事实;另一方面,亦符合这个官办垄断慈善机构一贯以来的作风。

6月24日下午,红总会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报案,获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受理。27日凌晨,郭应警方要求乘坐HU7702航班返京,以配合相关调查。

据《财经》记者获悉,东城警方已正式对“郭美美事件”立案调查,目前属于治安案件调查范畴,网传其被刑拘的消息有误。

不过,公众更关心的是商红会的利益迷局。这一慈善机构运作十年无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与相关企业存在大量商业项目往来,并带来了红十字会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

在民间真相掘进与官方撇清关系的拉锯中,至今未见监管部门的表态。若不如此,真相亦难昭然。针对此事,年届八旬的中山大学退休教授袁伟时发微博点评:“中国慈善丑闻不断。基本原因是官方垄断没有彻底打破。不要就事论事,总结教训,该进行慈善体制改革了。”

一语中的,契机亦现,然中国红十字会能就此回归本位、顺利转身吗?

谁是郭美美

网络信息与实地调查的拼图,仍未能完整展现郭美美的真实身份,但可以肯定,她并非亿万富姐。有关权威部门及《财经》记者调查显示,郭美美、郭登峰母女包括固定资产等在内的家财,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事发之前的6月15日,郭美美刚刚度过20岁生日。她原名郭美玲,昵称“洋洋”,系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

益阳地处洞庭湖区,是湖南正北的一座城市,亦是湘西北到省城长沙必经之路。此地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录得“湖南美女益阳产”之名。不过,今日郭美美之容貌非系天生,乃拜美容手术所成。据户籍资料,郭美美未婚,户口仍在湖南益阳,其母郭登峰户籍位于深圳宝安区。熟知其人者介绍,郭美美早先父母离异,其父亲的户籍也位于深圳宝安,具体身份不详。

郭登峰1964年7月生,曾在当地事业单位工作,后通过湖南老乡会在北京深圳谋生,做些贸易及广告之类的工作。47岁的郭登峰交际广泛,着装入时,在自称COCO的博客中,郭登峰于2007年起上传了147张艺术照和自拍照,可显示彼时她在深圳开了一家服装店。

郭氏母女名下共有四处房产,老家益阳两套,一是位于赫山区长益路33号的旧宅;二是紧邻长张高速(长沙-张家界)路侧的全丰小区,远离市区,系2010年12月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这两套住宅均非繁华之所,与益阳核心城区资阳区相隔一河;北京、深圳各一套,分别为朝阳区百子湾路后现代城和罗湖区东乐花园,前者常居,后者房门紧闭,锈迹斑斑的邮箱塞满了广告邮件。

在北京,郭美美曾有三辆车,分别为“京NRG222”Mini Cooper、“京NMM271”玛莎拉蒂和一辆捷达。小区的保安说,至少半月未见这辆玛莎拉蒂了,郭平时仅租用A-035号地下车位,其他车停在地面。郭美美曾用过的“粤B333SS” 兰博基尼,则是其男友名下的。

郭美美自称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另一说法是湖南涉外职业学院,但对照两校历届学生名册,均查无此人。不过,2008年可谓她命运的转折之年。当年她获得好乐迪全国KTV新星大赛深圳赛区的冠军,又相继出演电影《激浪青春》女子龙舟队员、连续剧《美丽会说话》一号女主角邱月,以及一些网络剧的角色等。

据其同乡介绍,2007年起,郭登峰开始包装郭美美,并自称是女儿演艺娱乐事业的经纪人。而在其今年年初认识新男友、深圳富豪王军之前,郭氏母女并无富贵之财。

“美美根基很浅,入世不深,大多数事情主要还是靠她妈妈。”熟知她们的一名湖南同乡表示,郭氏母女的财富大都在郭登峰名下,一方面来自于其本人及郭美美演艺收入,另一方面是炒股获利,“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的那波行情赚得不少”。

据《财经》记者了解,警方介入“郭美美事件”调查后,曾对其名下资产进行核实,发现浮夸成分太大,多数无根无据。“比如那套别墅,不是她的,她炫的那些名车也不全是自己的。”一位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说。

迄今可供查询的资产之一,即郭美美转让的挂“京NRG222”牌照的Mini Cooper汽车。今年3月21日,郭在网上发布消息,以29.8万元叫价出售其名下市价约40万元的Mini Cooper。据北京公安交管局的信息,从2009年10月31日至2010年9月29日,该车有九次违章记录,目前均“未处理”。

“未遂者”天略

曾工作于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略集团)的一位高级职员并未想到,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会被牵扯进“郭美美事件”。

事由正是上述卖车信息,郭美美所附信息“3月份收到天略老板的礼物玛莎拉蒂,Mini果断卖掉”,引起网友对天略集团的关注。随后,2007年至2008年天略集团与商红会合作的信息,助推其成为风暴中心。

在郭登峰、郭美美的活动轨迹中,北京与深圳始终为主要落脚点。如郭美美演艺事件起步的卡拉OK比赛,此次事发后她的藏身之所,以及母女俩的航空记录,无一例外地锁定深圳。这是否与同在深圳的郭美美生父有关,尚不得而知。巧合的是,天略集团的南方总部就在深圳。

天略集团,位于深圳市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8楼,打开电梯门,正对着的是公司紧闭的玻璃门,需经内部员工开门方可进入。

6月23日,《中国企业家》杂志官方微博称,“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有个商业红十字会,商业红十字会指定深圳天略集团做劝募。钱募到了,就由天略和中国红十字会分成;长沙妹子郭美美南下深圳并整容开始艺人生涯,认识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关系不明。丘与红十字会郭长江认识,郭美美与郭长江关系不明。”

此条微博,将“郭美美事件”的矛头集中转向天略集团。

丘振良是广东龙川县人,生于1961年,初中毕业后曾当兵三年。1981年,丘只身到深圳,任职于一家国营商业贸易企业,此后陆续创办公司,并于2001年成立天略集团,注册资本5318万元。

据天略集团前员工介绍,天略集团的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另一核心业务是“亚金融业”,主要为担保业务和给中小企业短期借贷,并以此业务为中心成立了拍卖公司和律师事务所。2007年,在深圳注册的天略集团开始北上,成立天略北方总部,其与商红会的两次合作即发生在此后。

合作之一为“红十字校园安全计划”。2006年至2007年,天略集团通过商红会向中国西部地区中小学生捐赠70亿元保额的“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70亿元保额由天略集团每年出资约25万元人民币购买,共进行了两年。

期间的2006年5月,天略旗下的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略拍卖)承担了“全国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广告保险卡”的捐资拍卖活动,即由商红会作为接受捐赠主体接受捐资企业捐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按照捐款人意愿和《红十字会法》规定将所捐助款项以“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卡”的形式转捐给特定中小学生。

在这次拍卖中,天略集团还表示,捐资企业将享受“保险卡面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公益形象宣传等回报,并称,红总会和商红会“支持捐资企业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渠道正面宣传和披露其自身对本活动的贡献”。

据此项目知情者透露,天略集团旗下运营着一家名为“安吉”的外国语学校,其设想是借上述活动扩大在教育领域的知名度,以有利于招生。

对这次拍卖,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解释为,拍卖是红十字会筹资的一种方式,必须找一个有资质的拍卖机构。不过,此项目最终被红总会以“条件不成熟,时机不到”为由否决,成为一项流产的合作。

红总会的审批权

天略集团与商红会的另一合作是“博爱之星”劝募大赛,由商红会、天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具体流程为:网络报名选送阶段、晋级淘汰阶段、评选劝募之星三个阶段组成,共设华北、东北、西北、华东、西南、东南六大分活动区,采取海选、晋级、淘汰的形式展开活动。

2009年7月,“博爱之星”项目组开始运作,项目组一份18人的通讯名单中,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的名字在列。据知情人士称,李庆一为项目牵头人之一。天略集团为此项目组配备了手提电脑及两辆奔腾牌汽车,并为包括李庆一在内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发报酬,持续三个月。其中,李庆一的报酬按“高管”的级别计发。

由于商红会没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因此没有主办权,故此项目“取得红总会的授权,是其进行的前提”。据天略集团当时的项目负责人介绍,“商红会当时信誓旦旦承诺,红总会关于此项目会有批文。”

是年9月,在天略集团方面多番催促之后,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商红会下发了《关于举办“红十字劝募大赛”暨“博爱之星”电视公开选拔活动的决定》(中商红[2007]03号),且盖有商红会公章。文件中主办单位为红总会(拟请),承办单位为商红会与天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且在“活动经费”中提到“由承办单位自筹,可采用企业冠名,实物赞助等方式解决”,此后,有两家企业与天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谈妥,约定一旦项目成立,即出资1300万元冠名费。

天略集团项目负责人提出,商红会也同是此项目承办人,并非主办方,并无资格以其名义下发文件,以此敦促商红会申请红总会对此项目的批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指出,问题的核心在于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商红会未经红总会授权,根本无权使用“红十字”字样冠名所谓“劝募大赛”。

为使“博爱之星”项目顺利得到审批,商红会与天略集团相关人士在崇文门西大街上的一家餐厅,耗资上万元宴请红总会事业发展部筹资处两名负责人。商红会还建议天略集团将原设想筹资额1200万元降低为500万-600万元,“否则筹资额太高难获审批”。

但该项目因“商业味太浓”,未获红总会批准。

一位天略集团前员工透露,天略集团是希望借助“博爱之星”获得冠名收入,原来设想与商红会五五分成。为此项目,天略给商红会工作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汽车,经费,花费近百万元。但项目最终没有拿到批文,也就无法实施,成了又一次失败的合作。

对笔记本电脑、汽车之说,李庆一回应,这些是工作所需,早已还给天略集团。而天略集团上述前员工表示,是天略“硬要回来”的,双方并因此“伤了和气”。对于报酬一事,李坚决否认。

该天略集团前员工透露,其间,商红会甚至提议天略集团捐给红十字会约30万元人民币,以便项目通过,天略集团因考虑前期投入太多,放弃了此建议。2009年10月,“博爱之星”项目组解散。此项目的失败使天略集团的项目负责人辞职。

此后,天略集团与商红会再无合作,也没有证据显示郭美美与丘振良存在直接联系。

6月24日,商红会与天略公司同时发表声明,两声明同时发表在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上,且第一条内容行文一致,称双方的劝募活动“没有组织实施”“更不存在善款分成”;同时,丘振良否认认识郭长江,公司从未聘任郭美美,丘振良亦不认识郭美美。

商红会十年未登记

在6月24日的声明中,商红会称:“所谓‘红十字商会’是一个不存在的机构,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我会也从来没有一个叫郭美美的人。”

红总会在三次声明及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均重申该会并没有所谓的“红十字商会”机构,并反复撇清与郭美美之间的关系。

不过,“商业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商会”之间口语简称接近,进一步导致了民众的猜疑。

据《财经》记者调查,早在2000年,中国商业联合会(下称中商联)策划了在大中型零售企业安装“顾客紧急救护系统”项目,为实施该项目,同年11月15日,中商联向红总会递交《关于申请成立中国商业行业红十字会的报告》(中商会字[2000]24号):“鉴于商业行业是窗口行业,在商业行业组建红十字会,对于进一步提高商业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将会起到积极作用”,“愿意遵守《红十字会法》和总会章程,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成立中国商业行业红十字会”。

是年12月8日,红总会下发“红二字[2000]129号”文件,同意中商联的报告,批准正式成立“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

商红会并非中国红十字会的直属机构,但根据2004年发布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系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

根据红总会的解释,中商联依照《红十字会法》第八条“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的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总会审批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其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商红会的主要工作是立足商业系统,传播人道主义和红十字精神,开展红十字宣传、救助和救护培训等工作,与红总会也不存在募捐分成的问题。

“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管理,我们是一种指导性的关系,不管钱、不管人,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我们主要是在业务上对它进行指导。”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虽然成立了有十多年,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获得法人资格,没有在民政部门获准登记。”王汝鹏介绍,目前只有两个行业设立了红十字会组织,一个是商业系统,一个是铁道系统,两个机构均无法人资格。

颁布于1993年的《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据此,红总会自动取得法人资格,由中央编制办管理;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则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等法规,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后,向民政部登记。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亦明确,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应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商红会尽管已经成立十年,仍未在民政部登记。对此,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表示,该会从2003年就寻找社团登记途径,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取得法人资格。

根据条例,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需具备几项“硬件”要求: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驻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等。

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看来,商红会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系非法人分支,因此它与红总会共享一个法人资格,红总会应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没有法人资格的情况下,商红会依赖于红总会的母体,只能作为分会或者分支机构的名义接受捐赠,其接受捐赠的账号必须挂在总会之下。这也意味着商红会如未经红总会批准,不得以红十字名义独立募捐,并设立用于募捐的独立账号。

然而,在商红会2006年7月20日,发给中国人民银行的“申请开办基本账户的函”中,明确提出,申请基本账户就是为了“开展募捐活动、收取会费等工作”。

此份申请函中,中商联与红总会均盖上了专用章。

事实上,早在2005年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就为商红会开具了“开户许可证”,商红会会长王树培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系工行北京西单支行。商红会及王树培均已做了印鉴预留。

一年半后,中商联、红总会为何再次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函,对此,有关人员解释,因商红会没有法人资格,原来的银行账户被取消,故请中商联与红总会共同担保。而来自红总会的说法则是,商红会原来开的银行账户需要更换开户许可证,又要重新向银行申请,故帮其证明。

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商红会,倒是走上另一条道路——公司化运作。

王鼎公司虚实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商红会的办公地点,共有三个办公室挂有“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标牌,且分别标注会长、副会长和办公室。已为公众所知的是,商红会与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王鼎公司)近于合署办公。

工商资料显示,王鼎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0日,注册资金10万元。几乎与商红会获批后同时成立,中商联的王树民与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侯善魁按8∶2出资。

“当初王树民拉我去开公司,我既没有出钱,也没有分过红,从来不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现年80岁的侯善魁告诉《财经》记者。

2006年,侯善魁抽身,脱离了王鼎公司。“我是学者,这个公司的商业活动多,我也怕闹出事儿来。”据了解,侯善魁曾担任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副秘书长,该学会为国家一级学会,现有会员500多人,其中包括许多企业。而在企业界招募会员并收取会费,正是商红会成立之初头等大事。

从王鼎公司抽身后,侯善魁和王树民至今再无联络,他一再询问记者“王鼎公司会不会有经济问题”。

成立之初,王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均为王树民,王树民笔名王鼎,故以此作为企业字号。王树民同时兼任商红会副会长,亦与商红会会长王树培关系密切。王鼎公司副总经理李庆一亦为商红会副秘书长。对此,贾西津分析说,目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商业机构负责人同时担任慈善机构负责人,按照国际惯例,对这种情况也有严格限制。企业与慈善机构的每一笔资金往来,都必须有明细,且公开。

2006年8月,王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修改章程,其股东由王树民和侯善魁变为王彦达及沈爱梅。公司的股本不变,仍为10万元,其中王彦达出资8万元,沈爱梅出资2万元。

据王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证实,王鼎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王彦达,实为王树民的女儿。

但商红会的成员,对于王鼎公司深度介入商红会运作,却有着不同的表达。“很冤,没有王鼎公司,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不可能撑下去。”一名商红会的人士说,他同时也是王鼎公司的职工。他一再强调,商红会与王鼎公司从未在红总会拿过一分钱。

年检资料显示,王鼎公司自成立起营业额一直在低位徘徊,其2001年的营业额为零,2002年达到75.6万元,2003年为22.26万元,2005年为18.9万元,2007年为21.79万元,2008年为11.76万元。

商红会副秘书长、王鼎公司副总经理李庆一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商红会自成立至2005年,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均由王鼎公司承担。该公司还派出多位工作人员负责商红会的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

实际上,与王树民、商红会关联的公司并不止于此。王树民曾于2002年成立北京中谋智国广告有限公司,并自任法定代表人。如今,他在该公司的职务已被其28岁的女儿王彦达代替。

中谋智国还有一个分公司,办公地址一度与王鼎公司在一起,连电话都是一样的。不过,中谋智国分公司与总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年检营业额均为零。

中谋智国在2006年左右曾运作过一个名为《生命第一·红十字救助手册》的项目,在做广告招商时,自称“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全国各省级红十字会联合打造的社区直投媒体,每册均由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入户直投,每期在当地城市发行10万册??是社区内直投效果最好的媒体,在覆盖范围内,有效覆盖100%,有效传播100%”,该项目后来夭折。

争夺“博爱小站”

跟天略“博爱之星”项目夭折不同,商红会实际不乏获得红总会授权的项目,这不仅引起多家公司的争抢,亦促使商红会内部人士组建了关联公司。

郭美美在事件发生伊始,曾发出一则微博,“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的公司简称红十字商会,负责与人寿保险或医疗器械等广告签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这则微博几个小时后即被删除,但相关线索已被网友保全并追查。

红总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丁硕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否认车体广告的存在:“总会只有几辆999医疗车,不可能做车体广告。”

但“可做广告的医疗车”并非空穴来风,一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进入大众视线。2008年6月1日,第一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在北京建立,此类服务车实际上像一辆红色的房车,车里面设有空调、病床、轮椅、担架、饮水机、血压仪、急救箱等。服务项目涵盖紧急救助、健康宣传、量血压、人寿保险、家财保险、车辆保险。在房车车体外,同时印有“红十字博爱服务站”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标识。

那么“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究竟属于谁?此项目性质为何?

据《财经》记者调查,五年前,红十字博爱小站即出现于红总会2006年“53号”红头文件上,该文件的提头为“中国红十字会‘关于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的批复”,委托商红会承办,并指定一家国企参与。

红总会上述文件将这一项目限定于慈善范围,但企业具体如何承办并未作具体规定。

一年后,此项目已有进展。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公司表示将此项目看做纯粹的商业项目。2007年9月4日和24日,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00279.HK)曾公告,民丰控股与王鼎公司成立合营的民丰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正是在全国推行“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根据该活动规划,将在全国初步设立2万个不同服务站,称为民丰博爱小站。此次合营的资产管理公司将成为唯一获得商红会批准的机构。

这相当于建立了一整套连锁店铺,具备同时销售其他产品的商业渠道。巧合的是,脱胎于原商业部的中商联,正是对口国内商业零售系统,其商业化运作模式昭然若揭。

在民丰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中,民丰控股出资3500万元,占股70%;王鼎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30%。合作仅一年,2008年8月18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民丰控股与王鼎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中止。

据当时参与此事的相关人士介绍,在此期间,为接手“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王鼎公司又组建了一家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中红博爱)。

中红博爱招聘信息显示,其作为全国性控股投资集团,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该公司将在2015年之前分期分批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社区内投资构建3万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由红总会、商红会承办,中红博爱独家投资、运营和管理。

这些网络信息在“郭美美事件”曝光后,大部分被紧急删除。

中红博爱新主人

工商资料显示,中红博爱成立于2008年6月,由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王鼎公司分别出资3500万元和1500万元。最初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王抗美,她亦是圣华杰公司的法人代表。据介绍,王鼎公司的出资由合作方垫付,但仍代表商红会。这意味着,中红博爱仍是商红会的关联公司。

在此期间,中国人寿也有参与。一则2008年的招聘广告显示:北京红十字会启动了“博爱服务站”进社区公益活动,此次活动是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共同执行的,目前已在北京奥运村、团结湖地区设置三个服务站并投入使用。“博爱服务站”为厢式无动力车,配备轮椅、担架、急救药箱及电脑、宣传橱窗等设施,由三名以上获得红十字会的急救证书的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员工负责,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自救互救培训、健康知识咨询、便民服务、理财讲座、保险咨询销售等工作。

中国人寿以销售保险的方式参与项目,中红博爱则通过在“博爱小站”的宣传橱窗和车体上打广告的方式运营。一位接触此项目的人士说,博爱小站的服务车类似于分众传媒的模式。

据参与此项目的人士介绍,中红博爱接手后,项目开展得不够好。“起初赢利的模式定为广告模式,必须有足够规模的硬件,才会有客户上门,但硬件的投入需大量资金,一个车体的成本5万元,中红博爱的资金有限,投入不起。”

不过,据上述人士称,已有资金雄厚的公司对此项目表达出浓厚的兴趣。在这些公司看来,“因为有红十字会总会的授权,项目的合法性正当性不容置疑”,且覆盖人数众多,拿下这个项目意味着覆盖大量终端消费人群。

今年3月,有意接手此项目收购中红博爱的公司,亦展开相关谈判。此后,圣华杰公司所持中红博爱的70%股份经过了两次转让,第一次是北京方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圆伟业)接手,法定代表人由王抗美变为温敏伊。据当时参与此谈判的人士表示,在商红会见过几次温敏伊。

温敏伊1984年8月生,系湖南溆浦县人,为郭美美的湖南老乡。温的丈夫谢某1965年生,同为湖南人。

中红博爱上述股份第二次变动发生在近一个月内,据相关人士介绍,因方圆伟业未能在一定时间顺利融资,方圆伟业介绍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物华)人士与王鼎公司相关人士接触。随后,方圆伟业退出,深圳物华和自然人杨伊文分别承接60%和1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更改为翁涛。

据介绍,郭美美的男友王军持有深圳物华10%股份,而深圳物华持有中红博爱60%股份,王曾许诺郭出任中红博爱相关职务——从未正式担任任何机构职务的郭美美,迅速更改了新浪微博的认证,由“演员”变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闯入这个未知、封闭而利益既得的体系,正式开始了与“红十字”关联的生意,而她与她母亲的财富此前并不涉及“红十字”。

这正是一切事由之开始,却也成了这宗交易的结尾。

红十字会归位契机

“郭美美事件”再次暴露了中国红十字系统体制上的弊病。

按照现行体制,中国红十字会属于社会团体,但在管理上属于特例,具体而言,它属于“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团体”,因此,红总会无需向民政部登记。

在民政部2000年12月5日下发的《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中国红十字总会”属于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但是免登对象并没有包含红十字会分支机构。王汝鹏介绍,目前中国共有红会、残联、共青团、工会等21个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

《红十字会章程》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就此可以得知,商红会与红总会关系是,前者为后者的分会,后者为前者的业务指导单位。

同时,商红会与红总会也并非如王汝鹏所说只是“财务上受总会监督”那么简单,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级红十字会应将收缴会费的30%逐级缴纳上一级红十字会,70%留本级红十字会。全国性行业建立的行业红十字会,比照省级红十字会的比例和做法,向总会缴纳会费。

因此,会费是商红会一项主要收入来源,这也解释了其在运作“博爱之星”项目中,要求参与的企业都建立企业红十字会。商红会按规定要向总会缴纳会费,两者不是单纯的业务指导关系,同时存在着财务关系。王汝鹏确认,“商红会需向红总会交纳30%的会费,但他们一直没交。”

由于商红会一直未独立注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作为业务指导单位和总会的红总会对其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商红会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擅自开设用于募捐的账户(2006年之前)、未获批准即以“红十字”名义开展募捐活动,这些行为皆有违规违法之嫌。有待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需要连带承担责任的,还有中商联。该会成立于1994年,归国资委管理,为商红会的主管单位。

仅仅追究责任也许是不够的。

实际运作过程中,中国红十字会等机构,其运作方式与行政机构几乎无异。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待遇;其工作经费则来自财政拨款。官办慈善模式下,资金运作极不透明。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告称,红总会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金额219.71万元;其他方面的问题金额420.33万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此次事件的应对未免令人失望。在其最后一次通报,即6月28日的小范围媒体通气会上,红总会仅仅重申商红会“不从事商业活动”,并且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而回避了制度上的缺失和管理上的不善,以及其对商红会的责任。

郭美美也仅仅是一个符号。官办慈善体制下,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内部规范不足、管理不善在此事件中已充分暴露。谁来为郭美美“埋单”,为中国慈善事业的运营提供良好先例?由网络发端的这场公众追问正期待答案。

(《财经》)

◎郭美美身份渐明 牵出公益项目背后商业逻辑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红博爱)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当晚,翁涛在深圳景轩酒店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略显疲惫的他说,“这件事情应该结束了。”

随着郭美美事件的一步步深入,中红博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家公司被认为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关联公司,而其运作的“博爱小站”项目,也使外界质疑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公益为名,实行商业运作。

7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表声明,表示将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对其运作方式问题展开调查,在发布审计和调查结果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

据翁涛透露,他在微博中提到的王军,是自己成立的深圳物华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物华)股东,王军通过第三人莫燕飞持有该公司10%股份。

深圳物华成立于2011年3月,为了收购“博爱小站”项目而专门成立,“其实就是一个壳,现在还没有挂牌。”翁涛说。

“王军是广东湛江人,在深圳经商,做股权投资,跟我多年合作比较愉快,他投资100万到物华,生意上面他并不管,对我很信任。”据翁涛说,郭美美是王军在今年三四月份认识的新女朋友,郭美美炫富微博中提到的玛莎拉蒂跑车确为王军所赠。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翁涛曾致电王军,询问他是不是许给了郭美美什么职位,王军加以否认,并解释说,可能是他在与朋友聊天中谈及红十字会,郭美美在旁边听到,觉得红十字会有名,便像炫名牌一样,给自己封了个“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职务。

翁涛称,王军与红十字会并没有直接联系,“他只跟我去北京开了一次会”。

多次易手的“博爱小站”

2002年,红十字总会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社区中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人道主义工作。2003年6月,红十字总会和民政部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并将有固定场所和经费有保障列为社区红十字示范市(区)的标准,其中,规定社区服务经费来源为“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红十字会会员会费缴纳齐全,通过多渠道募捐和开展低偿、有偿服务等收入”。

在此背景下,博爱社区服务站项目启动,也即此后的的“博爱小站”项目,具体而言,此项目即在社区中设立红色的无动车房车,车内设有空调、病床、轮椅、担架、饮水机、血压仪、急救箱等。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紧急救助、健康宣传、量血压、保险咨询销售等。

据了解,此项目由红十字总会推动,具体承办方为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最初的合作方为首钢集团,此后首钢退出。

2007年,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HK.00279.HK)开始介入“博爱小站”项目。当年9月,民丰控股发布公告,宣布与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王鼎公司)成立民丰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民丰控股出资3500万元,占股70%;王鼎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30%。合资公司法人代表为王彦达,王彦达为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树民的女儿,而王鼎公司的副总经理李庆一,亦担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副秘书长。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正是在全国推行“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

合资公司成立仅一年后,2008年8月18日,民丰控股发布公告称,中止与王鼎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听说后来由于金融海啸,没钱,所以不做了。”翁涛表示。据了解,2007年下半年,深圳企业天略集团也曾有意参与运作“博爱小站”项目,但“由于担心风险放弃”。

据知情人士介绍,在与民丰控投的合作失败后,为接手“博爱小站”项目,王鼎公司再次组建了一家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中红博爱成立于2008年6月,由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王鼎公司分别出资3500万元和1500万元组成。根据双方约定,王鼎公司的出资由合作方垫付,中红博爱最初的法人代表为王抗美,此人亦是圣华杰公司的法人代表。中红博爱接手“博爱小站”项目后,仍因资金问题,无法大规模建设服务站,至今仅建成十几个。

2011年2月,“博爱小站”再度转手,圣华杰公司将中红博爱70%股份转让给北京方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圆伟业),中红博爱的法人代表亦更换为方圆伟业工作人员温敏伊,温敏伊的丈夫谢某为方圆伟业股东之一。据知情人士介绍,因方圆伟业没在固定时间完成融资,还不到一个月,只好将中红博爱股份转让。

接盘者深圳物华

翁涛正是此时介入“博爱小站”项目的。据翁涛称,2011年春节以后,经中间人杨伊文介绍,他到北京考查了“博爱小站”项目。4月份,翁涛以深圳物华名义与方圆伟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取得了中红博爱60%股份,另30%股份仍有北京王鼎公司持有,中间人杨伊文则获得了10%股份。

据翁涛称,郭美美事发前,“博爱小站”已处于设计阶段,原本预计8月份开始具体实施。6月22日,中红博爱刚刚发出了招聘广告。随即,郭美美事发,所有计划只能暂停。

翁涛表示,之所以参与“博爱小站”项目,是“因为它是一个公益项目,有国家的各项法规来支持”“公益需要和商业结合起来,公益才能做大,才能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比较有意义的事情”。他表示,他参与“博爱小站”项目,并非仅仅为了盈利,“如果想挣钱有更多的项目可以做。”翁涛声称,如果项目盈利超过15%,除了将部分收入投入于“博爱小站”滚动发展外,其余收益将用作公益。

按照翁涛的说法,他们计划在全国建立3万个“博爱小站”,投资约30亿元。据他测算,在设备维护,人员开支等方面,每年还需要20亿元。

在翁涛设想的商业模式中,“博爱小站”最直接的收益来自于广告,“一年应该有十亿八亿,另外小站有15平米,还可以做点别的与红十字会精神不相违背的项目”。

翁涛的另一个设想是,先期投入5000万元,构建出一个好的商业模式,之后就引进合作者,“只要你把平台搭好,不愁没有人来投资”。

至于红总会与商红会,翁涛说:“我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红十字会改革12年:管理体制半理顺

中国红十字会很少像现在这样,处在舆论质疑的风口浪尖。

自6月24日以来,红十字总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就“郭美美事件”连续公布三份声明,随后还就该事件专门召开了部分媒体参加的通气会。

在此期间,该事件仍旧继续发酵。直到7月1日,红十字总会再发声明: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

“这个事件过后,我想红十字会将非常重视公信力的建设。” 江苏省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池子华说,“但更为突出的是要进行制度建设。”

自1999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推动理顺管理体制。但时至今日,红十字会在制度方面仍存在诸多软肋。

熟悉红十字体系的人士认为,这恐怕才是其在此次危机中难以服众的根源所在。

“半理顺”的红十字

早期的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挂靠在卫生部门。

直到1999年12月底,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管理体制的通知》,结束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的历史,而改变成为“由国务院领导联系”。

各地方红十字会随后相继开始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据中国红十字总会统计,截至2010年9月,全国334个地市级红十字会中已有321个完成改制,理顺率达到96.1%;全国2860个县区级红十字会中有1528个理顺了管理体制,理顺率达到53.4%。

“从现在的组织关系来看,应该说,红十字会还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组织。”池子华说。这个松散含义是指,红十字会上级和下级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管理体系。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六条的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而各地红十字会同样也是上级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

对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而言,更大的制约力还是来自于同级地方政府,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的人选。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一个有效的制度将各级红十字会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的话,面对如此庞大的红十字组织却没有有效的制度,很难保证不会有违规的问题出现。”前述人士称。

红十字会内部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今年初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九届理事会二次会议上,就专题讨论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并把今年确定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能力建设年”。

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郭长江在会上就指出,理顺管理体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半理顺”现象较为突出,“已经理顺管理体制的红十字会工作开展不理想”。

显然这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池子华指出,从总会到地方各级红会现行的规章制度究竟有多少,恐怕都没人能给出精准答案,而这是制度建设的基础。

项目落实公开难?

公众对红十字会最关心的,还是捐款的使用状况,透明公开的呼声也由来已久。

“各地方已经有一些措施,但进展参差不齐。”池子华介绍说,苏州红十字会是这方面推进比较快的地方,其在官方网站上开辟专门栏目用以公布每个月的捐款明细。“可好多地方红十字会都没有自己的网站,连起码公开的平台都没有。”

作为公益性组织,包括捐款明细在内的大多数捐款信息,供捐款人查询捐款是否到账等应该是公开的最基本层次。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总会正在研发一个捐款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能够帮助捐款人指导钱用到什么地方,落实到什么项目上。

对这个系统的实际作用,池子华认为还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它对实现红十字会的透明公开将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但另一种看法却并没有这么乐观。

“比如有人捐了很大一笔款,可以很明确它在哪个项目上。但如果我就捐了100块钱,你怎么能够确定我的钱在这个项目上是100块钱,而不是80块钱呢?如果最终确定了,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作量。”前述熟悉红十字会人士称。

实际上,更为简单的公开的思路是,红十字会将捐款在每个项目上的落实状况进行公开。这虽然没有明确每个捐款人捐款的去向,但至少可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信息:捐款流向哪里。

曾有观点提出,红十字总会剥离募款职能,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各地捐款和项目的管理当中。

“这个实现的可能行比较小,不过总会和各地方分会在职能上确实存在一定重复。”池子华说,“理顺总会与分会在职能上的关系,也是红十字会在制度建设上的重点之一。”

(21世纪经济报道)

美美和红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