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资本汇聚的共享单车在去年下半年迎来了激烈的竞争,有人“活”下来了,也有人没能熬过“严冬”。一轮又一轮洗牌过后,倒闭、跑路的共享单车企业普遍在押金收取、存管及退还方面存在缺陷,引发了消费者押金退款难、维权难等问题。昨天(22日),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大家的押金能通过一纸判决追回来吗?为了避免押金无法退还,未来整个行业又该如何规范?
共享单车的火爆导致各路资本蜂拥而上,在这一过程中,有人蒸蒸日上、有人惨遭洗牌。在一轮又一轮的洗牌过程中,有的单车企业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往往还拖欠大量用户押金。共享单车第二梯队的南方代表——小鸣单车在风口中也曾获得巨额资本站台,但最终还是陷入了“忽如一夜秋风来,共享单车遍地哀”的困境。
针对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去年年底,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这场诉讼在昨天上午落锤宣判。
针对小鸣单车存在的问题,审判长认为,被告广州悦骑公司作为小鸣单车的经营者,在没有向消费者披露的情况下,将消费者支付的押金未作专款专用,最终造成部分押金无法退还的事实,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广州悦骑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为保护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合理,应结合实际予以支持。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审判长当庭宣布小鸣单车须在判决生效十日内退还押金:被告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如不能满足退还押金的承诺,则对新注册消费者暂停收取押金,同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而未退还的押金向小鸣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
作为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从法院受理开始,相关信息就备受关注,行业内也认为这次宣判具有标杆意义。
东南大学交通法冶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向记者表示,个人消费者在这一类案件中维权的诉讼成本高、难度大,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此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在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广大消费者拧成一股绳。这是利用法治手段推动社会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不过在庭审现场,小鸣单车作为被告,在表达歉意之余也再次陈述了资金链断裂的事实。被告诉讼代理人称:“造成目前还有70多万用户押金没退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被告的主观恶意,去年11月前还有资金时小鸣单车积极配合原告投诉处理,已经退还8成押金,剩下70多万用户押金没有退还主要是由于资金链的断裂。”
判决生效但没钱了的共享单车企业拿什么还押金呢?顾大松是这样说的:“一是用公司自有财产来实现。还有一种情况是,比如公司登记的投资人要以投资的那部分股权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押金难退并非一地的问题,顾大松建议未来要采取综合手段,从制度上进行完善,一方面要落实交通部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押金监管的相关措施;另一方面要推动和鼓励行业内采取免押金信用骑行的模式,真正为广大消费者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