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月份结算公积金利息。公积金结息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上年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结息年度。公积金利息计算公式是:利息=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几月份结算公积金利息
原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储蓄活期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三个月整体存取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上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成本,所得利息并入成本利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和事业单位支付,不属于工资总额的特点,属于企业成本特征的支出。“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靠前条规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和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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