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6年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潘静苏(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4月24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潘静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潘静苏简历:
潘静苏,男,汉族,1958年6月生,河北安新人,1986年11月入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5.12 省水利厅工程局汽车大修厂工作
1989.02 获鹿县公安局民警
1989.08 获鹿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0.08 获鹿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1.06 获鹿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2.01 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正科级干部
1992.05 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6.01 省公安厅金盾汽车修理厂厂长(正科级)
1998.09 省公安厅计划财务装备处主任科员
2000.04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级侦察员、警官培训中心主任
2003.04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
2003.08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9.02 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1.04保定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04保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简历摘自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6.04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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