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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陪酒女无罪?李天一案受害人回应陪酒质疑

来源:互联网

李天一

李天一家人目前以怀疑受害人是陪酒女为理由要求无罪辩护,并提出“轮奸陪酒女无罪”的神理由,引发民愤,而受害人也终于提出反驳:我不是陪酒女,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针对媒体报道李天一轮奸案,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一事,受害人杨女士昨天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声明还称双方律师均已办理查阅案卷的手续。

昨天的媒体报道中提到,李家人怀疑杨女士是酒吧的陪酒员,因此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报道中称,据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天一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天一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天一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天一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

看到有关报道后,杨女士再次委托田参军律师做出回应,并称目前双方律师都办理了阅卷手续,本该远离舆论的漩涡,回归正常的司法渠道。李天一家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完全是家事,但张扬到公共媒体上,影响到了她的个人形象和社会声誉,“被迫出面”。

声明中称,杨女士所接受的全部学校教育中,从来没有遇到“陪酒女”这个概念,她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称“陪酒女”的内涵和外延。其次,纵然社会中存在所谓“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别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严,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基本人权。“我们不能因为有的女孩子陪别人喝过一次酒,就用有色眼镜看她们,甚至是给她们贴上标签,打入另册,进而可以对她们的尊严、自由、身体健康,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进行肆意地侵犯而毫不愧疚,毫无顾忌,毫不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中进一步称,纵然是那极少数以出卖自己身体为生的妓女,她们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无论他多么高贵,多么富裕,是多么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们不同意、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否则,那就是强奸,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承受牢狱之苦。

田参军说,杨女士不理解李家所定义的“陪酒女”,更不接受他们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同时,杨女士想提醒某些喜欢乱贴标签、爱戴有色眼镜看人的人: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陪酒女”如果存在,也不是某些人想象中的泄欲工具,不允许别人随意侮辱和奸淫。“同样,在此次案件中,陪酒女当然也不是李天一等不构成强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

李天一

李某一案已经超越庸常的刑事案件,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所以,不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总能引来一片围观。尤其是近日原律师请辞,新律师走马上任后,先是剑指公安机关和媒体有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后又声称酒吧违反相关规定,现在又质疑起受害女系“陪酒女”。在法庭即将审理李某一案的这个节骨眼上,这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做法,不得不令人疑窦丛生,进而我们也不得不警惕其背后的“小九九”。

窥诸整个案件,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案情还没有全部披露。但根据我们已经掌握的信息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日前所作出的指控,李某一等5人“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已是事实。按说,此时一切当交由法院来判决,罪刑法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相信法律能够受害者和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而李某一及其家人,当然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这都无可厚非。

然而,具有戏剧性的是,就在案件即将提起公诉之际,先是原先的律师请辞,后是新律师连发声明,不仅没有表达歉意,提请受害人和公众原谅,反而是把“屎盆子”扣到了公安机关、媒体和涉事酒吧身上,进而继续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盾牌,质疑起了受害者的身份来。当然,李某一及其家人有质疑也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出现这种并非和案件定性直接相关的举动,其是否是“另有目的”,我们不得不察。

说实话,有时候倒很佩服李某一及其家人利用法律的能力,将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用到了极致,简直成了一个能够回应任何舆论质疑的棒槌。但可惜的是,其家人及其律师,却一味选择性地回避了《刑法》的相关规定,这里面有多少“做贼心虚”,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强奸罪无关受害者是不是“陪酒女”,更与其“‘醉酒’状态并不明显”无关。只要是违背了受害者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那么,李某一的这个强奸(轮奸)罪就跑不掉。

现在,我们该真正值得质疑的是,按照李某一家人及其律师利用法律的能力,现在李某一及其家人质疑受害者系“陪酒女”,并用“没有明显反抗”之类的描述,是不是“另有目的”不说,这里面是否已经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并且有涉嫌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嫌疑,这我们还得请李某一家人及其律师一一回应。而且,如果我们没有记错的话,李某一这次也并不是第一次“以身试法”了,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又该如何呢?

无疑,公众关注李某一案,正是关注法律面前能否人人平等。公众对该案有某种公平焦虑,也并非空穴来风。现在,该案已经由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我们静等法律的公正裁决,但也不能不警惕这些“混淆视听”之举背后的“小九九”。

(综合京华时报、红网报道)

李天一案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