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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思路、范围与原则

来源:互联网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研究》   阎庆民 李建华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当前的影子银行体系主要表现为规避监管的各种金融创新,一方面需要肯定其符合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必须予以规范和监管。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基本思路

与国际情况不同,中国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创新不足、盈利模式单一、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一方面,监管部门宜从国情出发,根据“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需要、与市场接受程度相匹配、与投资者承受能力和监管能力相适应”的监管思路,继续鼓励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不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市场效率,为创新业务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金融创新带来的宏观和微观层面的风险,强化日常监控,跟踪分析影子银行各类业务产品的风险传递链条,防止风险的扩散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目标

在经济金融的不同发展阶段,监管目标侧重点会有所差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金融监管的目标更加强调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同时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中国的影子银行监管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防范影子银行体系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防范单个影子银行机构及其产品的风险,

维护单个金融市场稳定;三是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体系的竞争能力,改善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四是加强影子银行体系的行为与过程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范围

由于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范畴较广,因此监管部门也需要扩大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应该包括所有的非银行信用中介(活动),保证资料信息的收集。监管范围覆盖全部与影子银行体系有关的、可能对金融体系产生潜在风险的领域。

监管部门特别要关注传统银行体系以外的信用中介业务,尤其是从事传统银行类似业务,但没有或者监管标准与传统银行不同或非常低的信用中介体系,关注非银行信用中介与银行之间的业务联系。这样,监管部门就能从更广的视角,监测全部或部分发生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业务行为,适时识别潜在的影子银行体系及其风险。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原则

金融监管原则是进行有效金融监管的基本依据,贯穿于金融监管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影子银行体系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处于持续演变的过程之中,除适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之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出台适当的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法律、法规,保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

适度与有效性原则。监管当局的监管措施要与影子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相对称。

前瞻性原则。对于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判断和评估,要能够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来调整风险的测度,以具有前瞻性和可调整性。

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单个影子银行机构、市场和工具稳健的基础上,加强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机构、市场和产品风险头寸的监管,建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外部强制监管与内部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外部强制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影子银行的行业自律与微观主体内部控制的基础作用,主动防范与管理金融风险。

(本文摘自《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研究》)

影子银行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