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讯:唯冠国际(00334.HK)12月15日发布公告,全资附属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苹果公司进行的IPAD商标权诉讼案获得胜诉,但目前该案仍处于法定的30天上诉期内。
深圳市人民法院于11月17日驳回了AppleInc.和IPApplicationDevelopmentLimited对于唯冠科技要求取得IPAD商标权和赔偿400万元的要求。
唯冠国际因该案件的审理自2010年8月2日下午起暂停买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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