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国务院再出招。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此小组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也是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836万人,农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
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不解决,也就意味着,将直接影响到大量农民工家庭的生活。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已存在多年,但近年来形势也在好转。根据人社部公布信息,2018年全年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为168.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0.4亿元。在连续多年下降的情况下,去年查处案件数、涉及的人数和追发的工资待遇同比分别下降了39.4%、45.3%和35.8%。其中,为100.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16.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了53.7%、40.7%。
但要根治,还需要政府的强力举措。
梳理近期中央政府发布的通知可以发现,国务院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已经要推出不少大动作。
8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在谈到信用体系建设问题时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而根据人社部发布的信息,有100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已被纳入“黑名单”。
孟玮指出,什么样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失信到什么程度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将受到哪些制约和惩戒,这些都要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日前,人社部网站也向社会征求起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责任、清偿农民工欠薪的责任主体,并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了专门的制度规定。这也是人社部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及《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具体举措。条例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至今年9月12日。
此次征求意见稿备受舆论关注的一点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日计息。意见明确,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社科院农业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疑是个老大难问题。与往些年“年年喊年年拖”不同的是,今年的各项制度举措越来越细密,也越来越严厉。在此背景下,按日计息显然是个有的放矢的“硬招”。拖欠工资“按日计息”,是“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欠薪”的攻坚实招,跟“加赔加罚”等系列举措结合看,这显然也是对欠薪“治理网络”的织牢织密。
那么,该如何能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现象呢?
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丁麟宏曾表示,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多部门联动,不能局限于年终“救火式”的集中整治,应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对于违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等问题,住建部门要做好查处,人社部门要强化日常执法检查,提高各行业特别是建筑领域劳动合同签订率,形成监管合力。
此外,不少小微企业负责人也呼吁,在当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市场经营压力,以及税负和社保等负担有压力的情况下,希望国家能出台更多举措减少企业经营负担,提高支付人工成本的能力, 帮助企业走出困难期,与企业一道共同保障农民工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正在逐步成为潮流,而且带动就业的效应也日益凸显。根据调查,平均每名返乡创业者大概都能带动四名左右新的就业。
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河南省汝州市召开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现场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祖才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主要围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为主题。据初步统计,目前341个试点地区返乡创业人员已经达到近200万,带动的就业人数超过700万;在试点地区带动下,全国返乡创业人员已超过800万,带动的就业人数达到300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