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开心网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40法庭一审二次开庭,此案当庭未宣判。双方表示可以在法庭协调下调解。
原告开心人(kaixin001.com)提出三项和解意见。第一,被告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第二,被告将kaixin.com这个域名转让给原告;第三,在赔偿上大家可以协商。
被告方千橡网景代理律师表示将与委托人沟通后作出答复。
2009年5月,开心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指责千橡旗下的北京千橡互联不正当竞争。此案曾由于被告法规提出管辖权异议和上诉而两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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