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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立二”受审 细数其九大策划事件

来源:互联网

你可能不知道“立二拆四”,但你一定知道郭美美、干露露、凤姐和天仙妹妹,这些或美艳、或雷人的网络红人的走红,都离不开他们共同的幕后推手:立二拆四。

轰动一时的网络红人真的是机缘巧合被偷拍?真的是家境殷实有足够炫富资本?其实,看似浮华的背后,全是靠“立二拆四”这般人来炒作推动。那么,“立二拆四”究竟何许人也?他策划了哪些轰动中国的网络事件?一财小编为你一一道来。(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今天上午,网络推手“立二拆四”等人被控非法经营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此前,有媒体称其为诸多有关郭美美不实消息的幕后推手,其本人还曾自称炒作过“中国第一无底线暴露车模干露露”,但起诉书并未提及其涉郭美美或干露露事件。

8月14日8时30分,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被提押至法院。检察官同时将本案109本卷宗搬至法庭。9时整,两被告人被带入法庭,两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亦被传唤至法庭。

起诉书指控,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五十三万一千二百元。其间,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五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删除信息。

公诉机关认为,尔玛天仙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尔玛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不论是炒作郭美美的红十字会商业经理身份,还是炒作“2.6亿赌债”,以及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网络电影《我叫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赌博被抓后,其母亲配合北京警方调查时网上出现的“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等不实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进行网络炒作。

报道称,炒作郭美美的是北京尔玛公司的网络推手 立二拆四 ,北京警方正对此深入调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致电北京市公安局询问,但北京市公安局称,郭美美案件正在办理中,不方便回应。北京公安局证实,“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确系不实消息。郭美美代理律师吴某口吻与北京警方一致, “郭美美一案正在审理中,目前我不会向任何媒体公开审理进程。”

澎湃新闻发现,早在2013年8月,北京警方抓获“立二拆四”后,其曾接受央视采访,谈到自己曾炒作过,“中国第一无底线暴露车模干露露”、“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车模杨紫璐“等均是其“引以为豪”的“杰作”,但并未提起郭美美。

不过,根据@北京朝阳法院公布的起诉书,其中并未提及其为郭美美事件或干露露事件的幕后推手。

以下为起诉书全文:

公诉机关指控:

一、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天仙公司)自二〇〇八年至二〇一三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五十三万一千二百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具体事实如下:

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〇年三月,授权他人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武汉某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卫生用品公司)签订网络品牌管理合同,后由被告人卢梅联系曹凤友(另案处理)等人为该公司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为此,尔玛天仙公司向该公司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〇年十月,授权他人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某卫生用品公司签订网络危机公关推广合同,后由被告人卢梅联系曹凤友等人为该公司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为此,尔玛天仙公司向该公司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三万余元。

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一年九月,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江苏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公关合同,后由被告人卢梅联系曹凤友、赵玉科(另案处理)等人,为与该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为此,尔玛天仙公司向该公司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五万余元。

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一年十月,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尔玛天仙公司对该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进行炒作。后被告人杨秀宇负责策划,安排安某某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区后海登船,并在船中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将该视频以名为“僧人船震”的新闻事件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画家安某某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十七万余元。

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奥运奢华游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尔玛天仙公司对该公司888万元包机去伦敦看奥运会开幕式旅游项目进行炒作。后被告人杨秀宇负责策划,并选择女模特巫某(别名“杨紫璐”)假扮炫富女,杨秀宇拍摄相关图片,利用昵称为“杨紫璐”的个人微博帐号在互联网上陆续发布“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该公司奥运奢华游项目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十九万元。

二、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互动公司)自二〇一二年五月至二〇一三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其间,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代表尔玛互动公司接受王某某的委托并与之达成为某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危机公关的合作意向,后由被告人卢梅联系赵玉科为该公司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为此,尔玛互动公司向委托人王某某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二十二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被告人杨秀宇作为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一:2012年 嫩模杨紫璐万包机看奥运

2012年5月,嫩模杨紫璐突然在微博上声称,她的干爹花888万元包机带她直飞伦敦看奥运,随便送的皮包就顶网民两个月工资,引发众怒。网友纷纷猜测杨紫璐的干爹是哪位政府高级干部,各种谣言猜测不断。因为杨紫璐不断在微博中提到“力宏”,网友们人肉出了浙江省委党校校长马力宏、首都经贸大学的丁力宏校长,并进行攻击,一时间吸引了无数眼球。其实整个事件是伪造杜撰的,杨紫璐根本没有一位官场干爹。

2012年7月11日,立二拆四在博客上承认,杨紫璐事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是杨紫璐真正的干爹。并称,“炒作前,我对杨紫璐说:你会完全牺牲自己的形象!然后完成对中国官富势力的社会恶习的最后一击!她说好!我说你火不火不是我说了算。三天后,她火了,然后微博被封!”杨紫璐后来与立二拆四关系破裂,立二拆四为了羞辱杨紫璐,在互联网上曝光了一系列低俗的图片。

杨秀宇说,制造“包机炫富女”也是公司签订的“炒作”合同项目。一家旅游公司推出了“奥运”奢华游的服务项目。为了炒作这个项目,委托他进行炒作。他雇佣了一名车模,在网上炫富,称“干爹888万包机看奥运”。“我策划的故事是,这个炫富女遭干爹抛弃,幡然悔悟嫁给了农民工。”杨秀宇说,这些内容虽然都是以车模的个人微博发布的,但都是由他策划的。为此,这家旅游公司支付了19万。

法庭上,公诉人问,“这些事件都是真实发生的吗?”杨秀宇说“不是。我希望这些事件都是新闻事件,这样才能引发关注。圈子里称事件营销。”

起诉书内容:

被告人杨秀宇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奥运奢华游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尔玛天仙公司对该公司888万元包机去伦敦看奥运会开幕式旅游项目进行炒作。后被告人杨秀宇负责策划,并选择女模特巫某(别名“杨紫璐”)假扮炫富女,杨秀宇拍摄相关图片,利用昵称为“杨紫璐”的个人微博帐号在互联网上陆续发布“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该公司奥运奢华游项目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十九万元。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二:2011年 炒作郭美美

郭美美与“立二拆四”

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郭美美)在新浪微博等网站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致歉。但是,一批网络水军继续攻击中国红十字会,还造谣郭美美与红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关系。一会儿说郭美美是原红会副会长郭长江包养的“二奶”,一会儿说是郭长江的私生女,而郭长江则是中国著名文学家郭沫若的儿子。最后,连美国的媒体都开始纷纷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及中国政府的慈善体系几乎被郭美美事件彻底摧毁。

郭美美相关专题:郭美美涉嫌性交易被拘 一次近50万元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三:2011年 干露露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当天,一段名为《母亲冲进澡堂给女儿拍视频征婚》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得非常火!内容是一位担心女儿嫁不出去的母亲,寻思着给1985年出生、至今单身的女儿拍一段视频,放到网上征婚。但也许老太太着急过头了,听到女儿在浴室里喊她过去搓背,竟举着摄像机就冲了进去!这段视频被网友称为“浴室征婚门”。

2012年2月14日,“中国第一裸模”网络红人干露露携母降临常州某时尚街区酒吧,进行为期三天的全国巡演暨征婚活动。其在常期间的演出安排为:14日《征爱降临》,15日《迷情诱惑》,16日《赤裸告白》。 干露露于2011年情人节所曝光的“浴室门”裸照征婚事件而走红网络及全国各大娱乐媒体,时隔“浴室门”一周年之际,干露露与其母共同来到了常州,除了进行例行的全国巡演外,更是誓言将征婚进行到底,来了个全城征婚总动员。

露露名言雷语

1、我要用上半身吸引百姓下半身吸引导演。

2、我纯洁得一塌糊涂,想要个男友。

3、我再不交男友处女膜就长出来了!

4、我三年都没碰男人了,能叫我是婊子吗?中国的婊子原来是这样的吗?

5、因为我是名人。我现在参展,邀请我的展商都会给我配10个以上的模特来衬托!

6、我有必要靠征婚吗?

7、我的男友要经过妈妈试睡审核才能过关。

8、“一年365天,我天天抱着妈妈睡,我和我妈的感情已经超越了世上一切珍贵的感情。”“我妈打我是因为怕我被别人打。”

9、我不是卖肉的,现在猪肉都涨价了,如果让我卖肉的话,绝对不会便宜,我也肯定涨价了,想请我的话,要先考虑有没有实力,而且小女子卖艺不卖身。

10、“拿钱找我陪睡的人多了,陪睡是可耻的,我的目的是把自己嫁出去。”“凤姐对男人有要求,我没有。”

11、反正我是火了,我走到哪里也受到人尊重了。人就是混个尊严!

12、“我宁愿在舞台上脱光,也不要在私底下被扒光。”“我要像舒淇一样,将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

13、我只是个小女孩,别用肮脏的眼光看我。

14、不能别人让你死你就死,那些骂你的人就是傻X!

干露露妈妈名言雷语

1、天下人都在装B,我们不能装B。

2、我女儿姓干,干干净净的干,她比天底下任何女孩都干净,因为她不肮脏,如果说女孩都像她这样纯洁,天底下都变成女儿国了。

3、她(干露露)的朋友,可以同时交5个男友,她却坚持要等结婚后才和对方发生关系,所以我要替她把好关。

4、如果能让我女儿裸着让全世界的人看,我就敢鼓励她去做。

5、露露他爸有时对我说亲戚在抱怨,我就告诉他,别理那些傻逼,我相信他们做人不如我,我让我女儿在世人面前脱光,总好过你们背地里那些恶心的勾当。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四:2011年 僧人船震事件

2011年10月,杨秀宇代表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尔玛天仙公司对该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进行炒作。

后被告人杨秀宇负责策划,安排安某某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区后海登船,并在船中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将该视频以名为“僧人船震”的新闻事件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画家安某某的目的。

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7万余元。

杨秀宇说,2011年,一家公司找到他,要他炒作画家安某某。于是他策划了一个故事,就是让俺某某穿上僧人的衣服,又找了两个模特一起游船,策划了“和尚船震门”事件。此后,安某某在网上说要起诉全面网民,也是为了实现炒作的目的。这件事件的结束是画家向网民道歉。“在网络上的视频是我拍摄的,并带领员工上传到优酷、酷6等网站,引起网民的关注。”杨秀宇说,这起事件他收取了19万元,说完这个数字,杨秀宇想了想,又补充道“具体以合同为准。”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五:2009年 凤姐

2009年11月,一篇名为《我想找个北大清华男结婚》的帖子走红,署名罗玉凤的姑娘自称要找符合七个征婚条件的北大清华男,而该事件也是“立二”的作品之一。

帖子中对自己的情况也并不隐瞒:“本人1985年9月23日生。身高1.46米,平时穿高跟鞋1.53米,体重40kg。先就读于綦江师范学校获中师文凭,后连读重庆教育学院获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文凭。懂诗画、唱歌、弹琴、刺绣等。最擅长诗歌与散文,并精通古汉语,博览群书,较为狂妄。主要要求男方身家清白,聪慧过人。”

罗玉凤本人对自己十分自信,尤其对自己的智商很有信心,她在电视节目中说道:“我9岁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我平时都是看一些像《知音》、《故事会》之类的书籍。这么说吧,向前推三百年、向后推三百年,也就是六百年里不会有人超过我的智慧……”

凤姐征婚标准:

第一,必须为伦敦或哈佛大学硕士毕业生。必须博士生连读,中途无跳级,不留级,不转校。在外参加工作后再回校读书者免。

第二,必须为经济学、泡妞学专业毕业。非经济学专业毕业则必须精通经济学。或对经济学有浓厚的兴趣。

第三,必须具备国际视野,但是无长期定居国外甚至移民的打算。

第四,身高176--183左右。长得越帅越好。必须有刘德华那样的帅气、任达华那样的性感、立威廉那样的俊俏、谢霆锋那样的冷酷、滴呐以及韩寒那样的才气。

第五,无生育史。过往所有女友均无因自身而致的堕胎史。

第六,东部户籍,即江、浙、沪三地户籍或广东、天津、山东、福建、北京、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等地户籍。西南地区即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和湖南、青海等地籍贯者不予考虑。

第七,年龄25--28岁左右。即06届,07届,08届,09届毕业生。有一至两年的工作经验,06级毕业生需年龄在28岁左右,09级毕业生则需聪明过人。且具备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就职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者不予考虑。但就职于中石油,中石化等世界顶尖型企业或银行者又比较喜欢。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六:2008年 最美清洁工

2008年,一组名为“史上最美清洁工”的照片在网上迅速走红,网友争相转帖,并给照片中那位穿着红色工作服、拖地擦车的漂亮女孩取名“清洁工妹妹”,称其是继天仙妹妹、公交车妹妹等之后出现的又一民间美女。记者在了解过程中发现,这组照片拍摄于不久前举行的北京车展上,而拍摄者是曾经一手策划了艾晴晴“别针换别墅”事件的杨秀宇。

随后,《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了杨秀宇,他承认这是一组偷拍的照片,但否认这是炒作:“我希望大家理解,我做偷拍不是为了谋利”,而是计划3年内在公共场合偷拍100位女性,并在论坛“直播”偷拍过程,最后,将真相告诉被偷拍者。

“清洁工妹妹”是这个计划中的第7位女主角,在原帖中她被称为“红衣妹妹”。杨秀宇对记者强调,他平时做网络推广策划,但系列偷拍计划与工作是分开的,他说:“这是我对网络文化的一种探索,不想用来营利。”

杨秀宇说,“清洁工妹妹”一组照片被广为转帖后,他查出了她的真实姓名为于洋,现在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管理专业读大三。

记者从于洋的博客中了解到,她是勤工俭学到北京车展做临时清洁工,这组照片影响了她继续勤工俭学,因此少拿了三天工资。

就在“最美清洁工”走红网络的同时,广大网友也纷纷开始好奇,这么秀丽的女孩子现实生活中究竟是什么身份。在强大的网络人肉搜索下,这个女孩子的真实身份被曝光:于洋,19岁,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管理专业二年级学生。以演艺事业为个人理想,曾参演将于今年7月上映的《赤壁》、《人间情缘》。

而就在事情愈演愈烈之时,于洋在2008年4月28日发表了声明,称自己是因为一起做礼仪的同学生病,剩下她一个人被转到了保洁组,但是鉴于立二的不良史,这种说法并不带有太强的说服力。一直关注此事的网友甚至保留了她博客的网页快照,“你博客中3月29日到4月18日的文章为什么删除了呢?里面涉及了好多去公司签约的事都不在了……”甚至一度将其参演的《赤壁》拖下水,被网友炮轰恶意炒作。

同样的,2013年杨秀宇被捕后,他承认了自己当年策划了“最美清洁工”事件,称其策划的初衷是渴望做成正能量,证明互联网不都是“凤姐”这样的人物,会有很多勤劳、善良、孝顺的中国女孩。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七:2008年 封杀王老吉

2008年,在王老吉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一亿元之后,网上开始流行一个“封杀王老吉”的帖子:“王老吉,你够狠!捐一个亿,胆敢是王石的200倍!为了整治这个嚣张的企业,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不买的就不要顶这个帖子啦!”口号简短、刺激、煽动、蛊惑,王老吉几乎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3小时内百度贴吧关于王老吉的发帖超过14万个,接下来不断出现王老吉在一些地方断销的新闻,一些人在msn的签名档上开始号召喝罐装王老吉,还有诸如“要捐就捐一个亿,要喝就喝王老吉”、“一心一意为灾区,十全十美王老吉”的口号在各个QQ群和论坛中被疯狂转发。王老吉由此火爆网络并极大带动了线下销售,可谓一次堪称完美的营销。

时过境迁未数日,网络传闻再次袭来:王老吉网络炒作事件系王老吉每月38万元雇佣网络推手所为,该幕后操作者为立二拆四。这是一个网络推手团队,核心人物有两个,立二拆四是其中之一。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八:2006年 艾晴晴别针换别墅

艾晴晴与“立二拆四”

2006年10月15日,网名为“艾晴晴”的女孩在天涯论坛上发表名为《中国版美丽童话,将被我这个女孩100天内创造》的帖子,讲述了自己要效仿美国小伙子以别针换别墅的梦想,“只不过我要做的事挑战难度更大,因为国外的那个小伙子仅仅是被动地在网上以守株待兔之方式交换,而我将选择在现实中主动出击,他用了一年多时间才完成,而我期望仅仅用100天来实现自己的这个大胆而天真的计划”,并请网友一同见证。帖子吸引了众多眼球,“艾晴晴”也很快拥有了粉丝———“情丝”。与此同时,有网友质疑艾晴晴此举纯粹出于“不劳而获”的想法。

仅在第一天,“艾晴晴”就成功地用别针换回了一部手机,帖子发表24小时就获得了近7万的点击率。就在网络沸腾的同时,“艾晴晴”被网友踢爆其真实身份———曾参选今年超女,并入围杭州赛区20强,更有网友因此质疑艾晴晴背后同样有一只“推手”。

针对网友质疑,“艾晴晴”在沉默了一天之后露面了,坦承自己就是超女杭州赛区20强的王晓光,并表示,“本来我信心满满地打算完成我的梦想,现在不但在现实中碰到挫折,网上也不顺利”,“围绕着一个‘老浪’,越来越多的网友出来争论,对骂,我不是很明白怎么回事。”同时宣布告别天涯,“还是好好在博客里发”。17日网上10点多,艾晴晴在天涯发了“最后一图”。

2007年1月25日凌晨,艾晴晴还在博客发表了《写给网友的一封信》,信中她表示将关闭博客,告别网络。“交换的第四天,新浪博客的工作人员就找到我,希望我能坚持换下去,并且希望我能坚持每天都写博客,直到100天。我承诺了,而到今天我终于完成了我的承诺。”她宣布就此告别网络。在该篇博客的留言中,网友的态度却大不相同。一些自称是“晴丝”的网友狂喊“晴晴不能走”,而另一些网友则对她表示不屑:“不错呀,一个背后策划的骗局成功了,带来了商业利益。”有的还直接斥责,“艾晴晴你是个骗子!”

1月25日下午,艾晴晴“100天曲别针换别墅结果发布会暨答谢会”在北京举行,艾晴晴宣布,她最后交换到的是与广东一家唱片公司的专辑合约,据说价值百万。

策划过程

杨秀宇介绍了他一手编造“别针换别墅”的过程--“我很想做点事,就策划了这个新闻,关于一个女孩的,希望做出可持续的创意秀。但一开始网民肯定不会关注,那么我就决定做假。”

按照杨秀宇的设计,这个女孩从一个别针开始以物换物,换到第三步一个小玉佛时,杨秀宇在马路边找到了一个外国妇女,交给她一部手机,谎称拍网络剧需要配合,对方被骗后象征性地摆了一个动作,于是就有了“老外递手机”的照片,继而引起网民关注,杨秀宇以“托儿”的方式一步步地“假”下去。

“从别针到外国女人的手机,从价值为零到价值数百元,就有了新闻性,发布两小时后,相继有记者来采访。”杨秀宇说,在整整隐瞒了网民和媒体100天之后,由于跟当事人发生矛盾,他本人才揭露了事件真相。

“之后,我变本加厉地策划了许多虚假新闻,看到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时候,我甚至会有快感;我也帮过客户删帖……我最初的目的是进一步打造真善美,干一些正能量的事情,但后来我在金钱和真相面前选择了前者……”杨秀宇一边说,一边埋下了头。

“立二拆四”策划作品九:2005年 天仙妹妹

“天仙妹妹”,本名尔玛依娜。

2005年,因一张甜美笑脸的清纯照片走红网络,被网友称为“天仙妹妹”。后入影视界,2006年起,先后凭借《香巴拉信使》、《尔玛的婚礼》获得金鸡百花奖、华表奖等众多奖项。

2013年,网络推手“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被抓,在审讯过程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进入网络推手行业后,先后炒作了“天仙妹妹”(2005年)、“最美清洁工”等几个事件。消息一出,“天仙妹妹”尔玛依娜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自己与“立二拆四”之间的关系,表示自己从未加入过尔玛公司,尔玛公司与她毫无关联。以下为声明全文:

尔玛依娜声明

本人尔玛依娜,近日,各媒体因关注“立二折四”尔玛公司事件而不断有来电询问,现声明如下:

本人于2005年12月28日赴上海受邀参加上海东方卫视跨年晚会,30日我们在上海举办了一个小型的网友见面会,立二也是其中的粉丝之一,这样我们彼此认识了。事后,立二说他被天仙妹妹的故事感动了,说要把杭州的酒吧转出去,义务的来做助理,从那起立二就协助打理我的日常工作。O7年的一天,我记得当时我爸爸在北京住院的时候,他来医院找我,说他不能再给我当助理了,要自己做公司,但是钱不够。我考虑到他当时也是为了支持我只身来到北京,酒吧转让出去后也一直没有工作,之前也都是义务做我助理,借的数目也不多,便借了这笔钱给他注册他的公司。他也很守信用,很快就将钱如数奉还给我了,我也是事后才知道他用了"尔玛"来做公司的名称,尔玛代表“羌,羌族”,不代表我尔玛依娜,在我们老家羌区,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尔玛”公司和饭店,而且也无权干涉,所以也根本没有在意。06、07年,我先后参加了有关艺术院校的专业进修和学习,之后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一直在忙于学习和拍戏,和立二很少联系,至于立二的近况,我也只是偶尔在微博上看到!

因为最近的重大新闻,「立二被刑拘,尔玛公司被查封」事件,因误介“尔玛”二字,也误传我是该公司股东,很多媒体纷纷打电话给我询问此事件,本来我想此事件根本与我无关不必回应,可是事态越发严重,它严重的影响我个人和我们羌族的声誉,因此,本人在此声明:我从来没有加入过的尔玛公司,尔玛公司与我与我们羌族毫无关联,希望此事件到此平息。

究竟尔玛依娜是否依靠“立二拆四”走红,事实真相只有当事人最为清楚。只是如今浓妆艳抹、变身影视公司老板的“天仙妹妹”,似乎再难寻到当年的清纯气息了。

(一财网综合广州日报、重庆晨报、四川新闻网等报道)

僧人船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