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2016年12月19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受贿案,对被告人隋凤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隋凤富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隋凤富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局长、农垦总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产品推广、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4.4702万元。
资料显示,隋凤富,1956年11月生,曾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1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他是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黑龙江“首虎”。2014年11月27日,隋凤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2月,隋凤富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隋凤富简历
隋凤富,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山东蓬莱人, 1977年9月参加工作, 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毕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77.09—1984.1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二十九队职工;
1984.12—1986.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队机务统计;
1986.02—1986.05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队工会主席;
1986.05—1989.0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队代理队长、队长;
1989.03—1991.08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五队队长;
1991.08—1994.01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副场长;
1994.01—1994.0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场长;
1994.06—1999.07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1993.08—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9.07—1999.1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9.12—2003.0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5.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5.02—2008.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8.02—2013.01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9.02—2011.01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3.0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11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