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弘股份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对于加多宝集团不与公司沟通擅自发表的声明深表遗憾和无奈,不排除加多宝集团在进一步核实后继续发出其他声明。
中弘股份表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关于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条款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鉴于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但基于公司目前了解的情况和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中所处的地位,本公司认为加多宝集团的后续声明不会改变本协议对各方无实质性约束力的事实。
8月27日晚,中弘股份披露《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8月28日上午,加多宝集团通过其官网发布声明否认签署上述协议。声称从未对黄伟清先生出具任何授权,并声称公司在公告中对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就此事项,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为了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对公司股票采取盘中临时停牌措施;督促公司核实加多宝集团声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自查所涉事项与公司8月27日公告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要求公司在8月28日发布澄清公告,并于8月29日复牌。
中弘股份在公告中回应称,协议在各方见证下签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章的部分经协议各方同意以传签的方式进行,公司认为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根据加多宝集团提供的委任书,加多宝集团实际控制人陈鸿道先生委任黄伟清先生为加多宝集团首席执行官,黄伟清先生负责加多宝集团对外一起事务;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由加多宝集团提供给公司,公司已在公告中如实作出披露。
据公告,根据加多宝集团提供的主要财务数据,其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和2017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是否具备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进行债务重组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508,426.60 万元,公司主业停顿,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今晚早些时间,中弘股份公告称,股票已连续10 个交易日(2018 年8 月15 日-28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 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