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作为《期货法》草案起草小组组长,首次公开陈述了草案基本思路。
中国期货市场第一部全国性行政性法规是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支撑,以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配套,以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尹中卿指出,与期货市场迅速发展相比,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的法治化进程还相对滞后,法规层级效力低,规则分散不统一,监管标准各异,期货市场发展亟待法律作出回应。
他透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期货立法工作非常重视,将期货法列为立法规划二类项目。去年12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成立了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委、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起草领导小组。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紧张工作,小组已经草拟出期货法草案第一稿,5月13日提请起草组全体会议进行了讨论修改。
尹中卿表示,期货立法的基本思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期货法应当是一部保障法:调整期货各方权利义务民事关系,增强契约精神和风险意识,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特别是中小交易者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二,期货法应当是一部规范法:调整期货市场主体之间经济行政关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规范期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国民经济。
三,期货法应当是一部促进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四,期货法应当是一部创新法:顺应国际期货市场趋势,适应现阶段运行特征,发挥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期货市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指引并预留适度空间。
五,期货法应当是一部平衡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兼顾权利与义务、监管与保护、规范与发展、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淡化期货市场行政色彩,强化期货行业自治作用。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也在衍生品论坛呼吁加快推进《期货法》立法。他提出,专门的期货立法,是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提升市场发展层次和水平的必然要求。这次《期货法》立法,建议既要对过去发展和监管经验进行总结固化,也要为今后期货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期货法》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类市场主体、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证监会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立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