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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 | 把脉中国经济

来源:互联网

长三角形成人才一体化发展雏形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各项人才一体化探索正蹄疾步稳地推进,区域人才一体化正在往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才一体化发展指数》(以下简称《人才一体化指数》),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背景下,叠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深入推进,示范区人才一体化综合水平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指数综合得分从1.059提升至1.961,特别是2018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一体化背景下人才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促进人才高质量集聚和高效流动效果显现,为区域人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人才集聚力持续增强,上海大都市圈一流人才蓄水池功能逐渐显现。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高质量人才集聚的引领力,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引领下,长三角正在成为强劲活跃的世界级增长极,作为长三角的关键战略节点,示范区具有较好的人才集聚基础,人才集聚力总体呈现稳定增强的发展趋势,区域人才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人才集聚力指标得分从2015年的0.124持续增长至2021年的0.248,人才资源总量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结构逐渐优化,人才基础和人才水平二级指标同步优化。

经济支撑力、创新驱动力、生态吸引力同步提升,全国产才协同发展新高地逐步形成。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是构建人才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要素资源高效流动和协同支撑的重要路径。长三角区域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具有更加丰富的人才、资本、教育、科技等要素资源和职业发展机会,示范区科技创新优势及产业链优势相对明显,是人才吸引力和集聚力的关键支撑,同时也为构建高水平人才生态奠定了基础。《人才一体化指数》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1年间示范区经济支撑力指标得分从0.138增长至0.246,创新驱动力指标得分从0.154持续上升至0.301,环境吸引力指标得分从2015年的0.225上升至0.423,三项指标均稳步提升。

协同共治力显著增强,长三角城市群人才管理和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功能凸显。示范区通过人才共同治理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破区域之间的各种行政壁垒,积极推进人才资源共享和流动。从协同共治力来看,示范区自2019年成立后,区域协同共治力得到明显提升,《人才一体化指数》从开放流动、合作共享、开发共建和服务共享四个角度对示范区人才协同共治水平进行了评价,得分从2015年的0.386上升至2021年的0.771,开发共建和服务共享二级指标得分明显拉动了协同共治力得分的提升。示范区积极发挥“试验田”作用,积极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制定发布了长三角和全国首部区域性人才发展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逐渐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并探索形成了一系列促进示范区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新政策、新制度、新举措和新机制。

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仍存在障碍

从《人才一体化指数》各项指标横向比较来看,由于一体化示范区两区一县的经济发达程度、产业结构、事业机会、生活环境、政策导向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区域内仍然存在人才集聚力呈现非均衡性、人才需求同质化、人才政策协同度不高等问题,也反映出长三角区域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仍存在障碍和不足。

跨区域产才协同水平有待提升。从人才链来看,当前地区间人才需求呈现同质化问题,特别是在重点产业和领域人才需求存在重叠和竞争,人才治理在资格资质、评价标准、政策、载体、存档和信息等方面存在孤岛,加剧了人才集聚的马太效应。各地在人才奖励政策和奖励机制上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导致区域内人才政策的兼容性不强,在资金上不断加码的引才政策导致了引才资源的浪费。

人才流动壁垒分割了人才市场。当前长三角还未形成统一的人才市场,对人才要素资源并未进行有效的整合与利用。虽然一体化示范区对促进高端人才跨区域流动进行了制度创新和尝试,但是范围有限,且长三角区域间各类人才的标准划分方法不统一,导致了不同地区之间人才互认上的困难,也是未来进一步实施一体化的身份认证、人才积分、人才补贴等政策的主要障碍。

一体化示范区人才一体化示范效应有待扩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人才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突破性的探索和创新,并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经验,出台了《关于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20条示范区人才建设的支持政策,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人才双聘制度、评定示范区太浦英才等一系列内容。但是当前一体化示范区范围仅包含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和嘉兴市嘉善县,一系列新政策、新制度和新机制体系的作用和辐射范围有限,在整个长三角城市群区域甚至是更大范围的人才治理中的示范效应还有待提升。

对策建议

搭建长三角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共享的平台体系。以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为思路,强调各地区开放共赢,推动地区间平台合作,链接长三角各类人才资源。围绕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方面,搭建覆盖人才发展全周期的共享平台,加强平台的辐射作用,面向长三角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并逐步扩大到长江经济带地区及其他地区。例如实施“长三角基础科研设施平台”计划,搭建向全球科研人才开放的即插即用型科研基础设施体系,集聚一批基础前沿领域的国际一流人才和团队;跨区域校企联合建立产研协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通道和平台;完善优化人才驿站、人才飞地等合作用才模式,跨地区跨国建设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促进人才柔性集聚。

探索构建长三角统一人才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渐破除人才流动中的制约因素,协同推进新时代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消除地区间人才评价壁垒,进一步深化落实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工作。将一体化示范区形成的一系列人才互评互认机制推广到更广泛的区域,对长三角区域具有领先优势的行业领域或社会通用性强、影响面广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研究制订统一的职称评价标准,构建科学化、系统化和市场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引入并提高企业薪酬、风投注资、运营绩效、知名榜单、专家举荐等市场化评价要素权重,同时主动接轨国际人才评价标准,探索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和柔性流动,通过人才要素资源的流动将原有分割的人才市场联结形成富有活力的统一大市场。

探索以经济一体化主体深化人才一体化治理。集聚长三角三省一市的优质资源打造战略性一体化的人才市场主体,需要通过构建经济一体化主体,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牵引,整合区域内产业、教育、研发、金融、人才等要素资源,实现经济共享、共同治理。探索以长三角人才集团和长三角人才基金的形式形成合力,整合区域内碎片化的人才资源、服务资源,形成集约管理的模式,实现人才要素的高效配置。同时可以发挥组织结构优势,打破人才体制机制限制,通过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化手段,推动人才高质量集聚,助力区域产业结构协调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共同构筑一流的人才生态。长三角共同建立了“1+1+X”的协同推进工作体系,基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了跨区域服务线上“单点登录、无感切换、全程网办”,为全国“跨省通办”提供了成功经验和样本,也为深化异地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共享的人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奠定了基础。建议着力解决企业、人才在办理跨省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事项时面临的信息不通、材料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从一体化示范区试点逐步探索放开与户籍制度、社保制度挂钩的医保制度、教育制度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例如探索异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金的年限互认,提升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内的共享水平。

(作者姚凯系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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