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银监会掀起的“三三四十”监管风暴刚取得阶段性成效,新年伊始,银监会祭出“八大方面”,新一轮升级版监管风暴随即而来。
1月13日晚间,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同时印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为2018年银行业金融监管划定了提纲。
《要点》共8个方面22条,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同时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银监会指出,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8大方面22条
具体操作上,银监会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8个方面22条: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二是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三是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包括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等四个要点;四是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是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直接相关的不当销售和不当收费;五是利益输送,包括向股东输送利益、向关系人员输送利益;六是违法违规展业,包括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等四个要点;七是案件与操作风险,主要是列举了一些案件高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到到位;八是行业廉洁风险,包括业务经营和信息管理两个方面。此外,还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要对2017年已开展的系列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级监管机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督查工作,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问责处罚,真正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
公司治理不健全首当其冲
对于首当其冲的公司治理不健全问题,上述《要点》文件指出了如下现象均归于此列:
股东与股权方面,股东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股东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银行股权,存在隐形股东、股权代持等现象;未经批准超比例持有银行股权,或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通过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超比例持有银行股权;违规持有多家商业银行股权;股东不作为,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股东乱作为,频繁变更或违规变更股权,或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权交易和并购活动,或滥用权利损害商业银行、存款人、其他股东利益;主要股东直接干预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等。
履职与考评方面,“三会一层”履职不到位,股东大会未有效发挥管控作用,董事会缺乏对战略定位、风险偏好、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合理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与高管层的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现象突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形同虚设,未实际履职或履职不到位、不充分;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理,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低于其他类指标,或业务指标层层加码;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或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不合规,或未能与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相匹配,或违规提前支付等。
从业资质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而履职;风险总监、合规总监、内审及财务负责人等需要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未取得任职资格而履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不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或影响正常履职的,未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等。
严查“三最”案件风险
第一财经注意到,案件风险被《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形容为银行业市场乱象最集中、最典型、最突出的表现形式。
2017年以来,银监会大力度查处一批银行业市场大案。例如,创下银监会史上最大罚单(7.22亿元)的广发银行“侨兴债”案;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虚假理财案;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票据案等一批大案,都令市场瞩目。
上述《意见》文件指出,各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一案一策、分类处置、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严肃查处银行业案件和重大风险事件。
《意见》要求,要督促案发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及内部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严肃问责。要按照“一案三查、上追两级”的要求,对案发机构和涉案机构依法处罚问责,同时综合使用审慎监管措施,让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都要付出代价,切实维护银行业良好秩序。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处罚情况,切实发挥“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把握好“四对关系”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8年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总体思路,突出强调了“稳”和“进”,短期化和常态化,合规发展和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四对主要关系。
银监会指出,一是“稳”和“进”的关系。稳中求进是工作的总基调,也是做好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稳是基础,是大局。银监会既保持战略定力,落实强监管的政策导向,又充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在守住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的底线上求稳,在处置违法违规问题、重大案件和高风险事件上求进;在化解存量风险上求稳,在遏制增量风险上求进,合理把握力度和节奏,预留政策空间,实行新老划断。对于存量业务,给予一定的消化期和过渡期,差别化处置;对于新增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依法查处,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是短期化和常态化的关系。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银监会既立足当前,对2018年各项工作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性的要求,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市场乱象高发势头;又着眼长远,提出10条具有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意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引导银行业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真正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提升防风险的内生动力。
三是合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创新是提升银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提升防风险能力的必经之路。总的来看,当前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银行业出现的一些乱象,不是创新本身导致,而是部分金融机构以创新之名行套利之实,扰乱了市场秩序。在具体的文件中,银监会既没有设定新的监管标准,也不对某类业务或某类机构进行限制,更不会停止合理的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发展那些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创新业务,同时,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负面清单。对于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让套利者无利可图,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银行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四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根本之策。通过深化整治银行业乱象,进一步扭转资金脱实向虚势头,加快发展战略转型,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实现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2018年整治重点,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基础,加强对股东穿透式监管,持续释放银行业发展创新的潜能和活力。另一方面,要实现金融和经济的良性循环。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等行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