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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违建查处条例“撞车”公安部廉政意见

来源:互联网

近日 ,一份挂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征求意见的条例引起不少质疑,因该条例要求公安机关应该协助城管介入到强拆工作,而这种提法与年初公安部下发的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撞在一起了。

对此,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进行修改。一直以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都是地方政府最为头痛的事情之一,那么,对于代表政府执行强拆的相关部门来说,如何既不动用强力机关,又能顺利拆迁,十分重要。

动用警力只会“火上浇油”

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本报记者看到了这份《条例》,该份《条例》由广州市城管局起草,征询意见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至8月12日。

其第九条第五款写着,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通过合法建筑物、构筑物进入违法建设现场或者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维护查处违法建设执法秩序。

引发争议的正是这一条,该《条例》一出,即在论坛及微博上引发讨论,有网友认为,该《条例》与今年3月公安部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撞车了。

《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此,广州市一位公安系统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公安部门确实是不被允许介入到强拆过程中,但是如果在强拆的过程中,出现了打架斗殴、肢体冲撞,有人报警,届时,公安部门就会介入。

而本报记者查阅其他城市的资料时发现,在公安部的《意见》出台之前,曾有多个城市在其违法建筑查处条例中提到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比如某城市的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中就规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此,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对本报记者表示,警察的职责是制止违法和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介入强拆,不仅加大了警民矛盾,同时,也分散了他们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各地为了顺利推进强制拆除工作,大多动用国家强力机关,包括动用公安和武装警察,这本身就是不对的。”

广东征地拆迁项目承包律师团负责人,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土地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渌湫告诉本报记者,在他代理的征地拆迁案件中,发现警方介入征地拆迁的案例十分普遍,比如在拆迁的现场布置相当多的警力维持秩序,甚至有些地方政府还动用了特警和武警。

“目前,涉及到征地拆迁的法律还不完善,有些地方甚至履行职责不规范,执行不到位,这个时候还动用警力,无疑是火上浇油,”刘渌湫说。

征地拆迁要有技巧

一直以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都是地方政府最为头痛的事情之一,去年中旬,广州二沙岛富豪别墅区宏城花园的违规建筑拆除,甚至动用了广州市市长亲自推动。而就在广州《条例》征询意见期间,深圳市也正在面对着豪宅香蜜湖1号部分别墅加建楼层而屡教不改的违建行为。

那么,对于即将履行拆迁任务的城管部门来说,如何既能不动用国家强力机构,同时又能顺利完成拆迁任务呢。

刘渌湫说,以他多年的经验来看,首先,作为政府强拆的代表人,城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征询民意,让被拆迁方有充分辩驳的机会,让他心服口服,在法律之外,城管部门还要采用一些工作技巧。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收到了公安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法制办会尊重公安部门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修改。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