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距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还有30余天,国家统计局对数据质量提出高要求。
11月27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会上表示,数据质量是是衡量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各项操作规程,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深入企业、个体经营户等普查对象查实情、报实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积极支持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普查,不得强令、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编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普查数据上造假作假。对于顶风违纪违法、在普查数据上造假作假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对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决不姑息。
从历次普查看,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人员进不了门、填不了数,是影响现场登记工作最突出的问题。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会议要求,对于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开展普查的单位,普查员要深入现场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标注核查情况;填报单位要及时登陆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独立填写每张表格、每项指标,独立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普查数据,不能漏表缺项、不得编造篡改。
对于采取PAD等方式开展普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员要深入现场对每张普查表中的每个指标通过PAD逐一采集数据,并独立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报送数据,不能糊弄应付、不得造假作假。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上传数据做到分专业即报即审。
第一财经从会议获悉,目前,全国乡镇、街道和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普查机构均已建立,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普查经费落实逐步到位,实现全国省级2018年度普查经费到位率88%,市级2018年度普查经费到位率82.2%,县级2018年度普查经费到位率83.6%。截止11月10日,全国共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约161万人,颁发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证159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