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记者仇子明案件后牵扯了一个高达3亿元的商业纠纷,案件的关键在于,线人翁安余,是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此前,翁安余曾为仇子明提供了大部分凯恩集团的相关材料和举报证据,7月27日,翁安余被遂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与王白浪的凯恩集团,存在复杂的业务合作关系,也存在严重的商业纠纷。在这背后,是杭州紫晶控制人周京长和凯恩集团控制人王白浪两位商界大腕之间的恩恩怨怨。
2005年的4月12日,王白浪安排弟弟王静波与周京长两人各出资1000万,成立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恩投资),由周京长出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2006年7月,凯恩投资竞得滨江区的杭储出(2006)第12号地块,然而,一家名为杭州市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座公司)的企业,向杭州市国土局申领了滨江区第12号地块的土地权属证书,而且取得了相关开发批文。
本来是凯恩投资的12号地块,怎么会突然归于金座公司名下?王静波紧急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发现了一份《凯恩投资关于同意成立金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调查发现了一份《凯恩投资关于同意成立金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该股东会议决议显示,2007年1月15日,凯恩投资王静波和周京长两位股东一致决议成立杭州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凯恩投资出资额800万元占股80%,自然人许明出资200万占股20%,公司法人代表为周京长,并将12号地块项目开发调整至金座公司。
王静波表示,自然人股东许明是周京长的秘书许以珂的父亲。而作为股东,王静波并不记得和周京长开会成立金座公司的事,甚至股东会决议上“王静波”的签名,也是周京长私自伪造的。
周京长反驳道,凯恩投资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必须依法成立项目公司才能运作12号地块。当初他邀请王家兄弟一起合作经营遭拒绝,但对方同意出具公司决议时股东签名可让人代签。于是,他便邀请了朋友许明专门合资成立了项目开发公司金座公司,并将12号地块调整到金座公司名下。他同时表示,竞拍土地和成立金座公司,都需股东会决议。但两次会议王静波都没来参加,都叫别人代他签名的。可现在却指责成立金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假的。
此外,王静波向记者透露,他发现了一份签署于2005年8月15日的股东会议决议。在这份股东会议决议里,股东以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同意公司将4500万元的资金无偿捐赠给紫晶投资公司,同意紫晶投资公司将450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科目。而紫金投资是周京长与哥哥周雪长于2005年7月27日刚刚投资成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周京长出资1800万元占90%,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据记者调查,周京长的紫晶房产,主要负责金座大酒店的基建项目。2005年8月15日一天之内,紫晶房产以往来款名义将4500万元划至凯恩投资,又将这4500万元迅速“赠予”紫晶投资。
对于4500万资金疑团,周京长则认为,是王白浪和王静波兄弟,在从凯恩集团抽资1000万元之后,很快就又将资金抽离。给凯恩投资的经营造成了很大不便。为此,他才利用自己的另外两个公司紫晶房产和紫晶投资进行运作,筹集了开发12号地块的所需资金。
王氏兄弟表示,1000万元恰恰是周京长通过凯恩集团挪用的,因为当时周的资金不够,只能通过凯恩集团进行筹款。周京长先从凯恩投资划款500万元到了凯恩集团,然后凯恩集团应周京长的要求,凑齐了一笔2000万元的款项于5月11日划至周京长本人控股的杭州杭雪房地产有限公司账户。
据王静波介绍,这个杭州杭雪房地产公司就是现在的杭州紫晶房地产有限公司。紫晶置业公司拥有紫晶房产57%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