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办法上调了会议费用定额标准,同时将使用对象扩大至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
公众该如何监督一直以来模糊的“会议账本”?财政部行政政法司称,将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和会议费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此次新的会议管理办法将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其中,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2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
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在内的会议费用按照会议类型,每人每天的定额标准为一级会议660元,二级会议550元,三级、四级会议450元。
财政部解释,此前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制度规定在会议费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会议审批不严,超规模开会,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以及报销审查不严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而且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解释此次修订背景时表示,因上述原因,财政部会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印发了该办法。
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与旧版相比存在两个“全覆盖”,即适用对象的全覆盖和对各类会议的全覆盖。据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解释称,在适用对象上,新的管理办法涵盖了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类型上也将部门召开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业务性会议作为“四类会议”纳入规范范围。
新办法还规定,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用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应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等等。
今年6月份,审计署对去年中央部门进行审计的报告中暴露出大量会议差旅费被转嫁给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的问题,财政部在此次文件中也再次重申,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