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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税收“新政”:企业所得税、个税、增值税均有优惠

来源:互联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近日正式印发。119.5平方公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将建立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其中税收政策是一个关键环节。

《方案》第十条要求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并给出具体政策。

8月6日,国新办举行介绍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总体方案发布会。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回答了媒体关于“新片区将实施怎样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的问题。

陈寅称,新片区的税收政策主要还是围绕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目前,新片区方案共明确了五方面的税收政策:

第一,对与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具有基础优势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重点行业的关键核心环节相关企业,实施一定期限(成立之日起5年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进行征收,这将有助于培育发展先进技术,形成产业辐射效应,带动其他相关区域联动发展。

第二,在其他地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个人所得税政策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效应。

第三,自由贸易账户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重要的基础设施,我们将积极探索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融资以及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

第四,新片区方案明确了与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配套的税收制度安排,主要是在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个国家战略的同时,也支持我国造船工业的发展。

第五,进一步鼓励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对境外进入新片区海关围网区域的货物予以保税或者免税。

对于企业适用的这些税收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范围和条件要求。“目前,我们正在配合国家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且将密切跟踪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陈寅说。

一位上海财政局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方案》中税收政策有两大创新:一是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个是明确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

我国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另外,财税部门针对满足一定条件的支持行业有特殊优惠政策,比如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第一财经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等其他优惠政策享受标准门槛比较高,而临港片区未来将对这些行业5年内享受15%优惠税率的标准放宽。之所以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行业,是因为这些行业是高科技行业,也是临港片区重点发展的行业。

施正文表示,临港片区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可能会参照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实施。主要目的是吸引境外高端人才,降低个税税负。

目前我国个人综合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最高达到45%进。近期广东财税部门明确,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方案》明确,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

施正文表示,这其实就是现有的保税区的政策,比如境外货物在临港片区内,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方案》称,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施正文表示,目前货物出口增值税可退税,但受征管能力,目前服务出口增值税退税范围比较小,而此次提出了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未来有关部门会扩大服务出口退税范围。

“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的前提是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这是防止一些企业钻空子,扰乱国内税收秩序,影响反避税工作。”施正文说。

上海财经大学范子英教授认为,决策部门在做临港片区税收政策设计时,既要保持片区税收竞争力,又不至于成为税收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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