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检验258家企业生产的358批次电子产品,涉及彩色电视机、行车记录仪、有源音箱、服务器、微型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路由器、打印机等8种电子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4%。
对8种产品的96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有50个,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2.1%。在抽查发现的2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7批次产品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为73.9%。
本次抽查中,广东泰途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强化抽查结果处理。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尤其是拒检企业和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开展质量专项治理。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电子产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不合格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