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海外媒体近日报道深圳大亚湾核电厂出现核泄漏事故,中电控股(00002.HK)的发言人在端午节前夕(6月15日)发文予以澄清,称有关报道失实。
中电控股的公共事务资源经理雷永强在其发布的声明中坦承,大亚湾核电厂于5月23日发生轻微营运事件。但他强调,有关事件不会对公众安全和健康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对深圳及香港的环境构成任何影响。资料显示,中电控股持有大亚湾核电站25%的股权。
雷永强表示,在2010年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二号机组反应堆冷却水发现放射性碘核素和放射性气体均有轻微上升。但由于放射性上升程度轻微,所以大亚湾核电站的运行没有受到影响。事故既不列入国际核事件评级之内,亦无需作任何通报。
雷永强特别强调,23日发生的事件并不涉及任何辐射泄漏。电厂的反应堆冷却水有另外两层外壳密封保护,该设计与外界完全隔离,避免对公众有任何影响。在目前设计下,燃料棒外层会加上厚200毫米的钢制壳,另配有0.9米厚的钢筋混凝土外层,共组成三层的安全结构,这一结构也被国际业界采纳。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的汇报机制将核电事故分为0至7级,而国际原子能总署也采纳该分级表,作为全球向外公布核电及辐射事件严重程度的标准。中电控股方面则表示,大亚湾于5月23日发生的事件仅属轻微,并未达至被列入分级表内任何级别,故毋须启动汇报机制。
雷永强表示,虽然事件并不对安全构成任何影响,电站还是主动向国家核安全局及大亚湾核电站核安全咨询委员会汇报。而初步分析结果是,上述事件可能涉及二号机组内一根燃料棒的密封度有轻微瑕疵,公司已成立专家小组对此事作出跟进调查。
在近日的港媒报道中,不少香港当地媒体质疑有关事件可能是核电厂使用了中方自己生产的燃料棒。但中电控股方面则强调,“燃料棒于法国生产”。
中电控股在6月15日的声明中称,“在过去两星期,这些放射性水平保持稳定,没有特别变化”,并将根据一贯程序,向政府及大亚湾核电站核安全咨询委员会提交完成后的调查结果。
尽管中电控股向外界披露了事件及初步调查结果,不过该事件继续在香港引发关注。除了核电站事故本身的报道之外,媒体更多焦点在于香港特区政府是否在这过程中出现信息披露问题。据《香港经济日报》16日的报道,在事件曝光后,香港特区政府多个部门一度互相指称应该由对方回应,其后才统一由保安局作出回应,显示香港特区政府在有关信息的披露方面亟待改进。
大亚湾核电核安全委员会副主席、港大专业进修学院院长李焯芬认为,大亚湾事件不会对公众构成影响,但香港特区政府有必要扩大对公众的教育,认清核电的安全性;同时更要加强公众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