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股市还有多少“皇帝新衣”?
——重庆啤酒“疫苗故事”破灭引发的思考
新华网上海4月2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贾远琨、王涛)近日随着一纸“无显著疗效”的公告发布,上市公司重庆啤酒的“乙肝疫苗”神话终告破灭——依靠讲“故事”,13年股价翻20余倍;“故事”收尾之时,市值快速蒸发200多亿元,投资者损失惨重。
这家上市公司的“皇帝新衣”是怎样制作的?如何修补上市公司和证券机构信息披露“短板”?围绕一系列焦点,“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疫苗故事”曲终人散 留下问号一大串
今年4月18日,重庆啤酒直接以跌停开盘,拉开新一轮股价下跌。直接触发因素是17日公司披露的研究报告,报告称“乙肝疫苗”无显著疗效,而是否进行后续研究或继续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重大风险。至此,市场普遍认为重庆啤酒“乙肝疫苗”神话破灭。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啤酒的“疫苗泡沫”始于1998年。当年10月27日重庆啤酒收购佳辰生物股权,此后,依靠讲述“乙肝疫苗”的研制故事,重庆啤酒的股票炙手可热,至2011年底,股价从13.66元一路涨至83.12元。
然而,神话终究被现实击碎。直至2011年12月7日,重庆啤酒才披露疫苗临床研究的相关数据不理想。随后9个交易日股价一路跌停,从81.06元跌至31.39元,市值蒸发240亿元。
“当初买这只股票就是看好 乙肝疫苗 的概念。我60多元买进,现在已经20多元,真是从脖子跌到脚脖子,亏得惨烈。”股民赵先生说。
不仅散户掉入“故事”陷阱,一些机构也深陷其中。大成基金在这场“豪赌”中累计损失13.7亿元,其背后仍然是大量小股民的损失。
乙肝疫苗结论公布后,不少股民把目光投向重庆啤酒的信息披露和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认为“乙肝疫苗”或许只是企业炒作的工具,甚至怀疑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证券公司等联合制造了“骗局”吸金。
不少股民质疑,既然“疫苗”研制不确定性如此大,在股价连续暴涨时,重庆啤酒为何没有及时发布预警?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发布的信息是否经过相关机构审定?像重庆啤酒这样身披“皇帝新衣”的股票还有多少?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长期“报喜不报忧” 精心编织“皇帝新衣”
与安徒生“皇帝新衣”的童话故事一样,尽管只有一个遥远的概念,但并没阻碍重庆啤酒的股价穿上“乙肝疫苗”的华丽外套扶摇直上。
研读相关信息披露,13年间,重庆啤酒公司不断释放研制乙型肝炎疫苗的消息,其中有8次是公布研究进展,其股价也一直表现坚挺。直到去年底,13年后的复权股价竟然达到23倍左右。
记者采访发现,重庆啤酒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医学术语和数字代码令人眼花缭乱,投资者仅能判断的是,“高科技研究前景可期”。
而据权威专家介绍,像美国开发新药要平均耗时14.9年,平均投入为5亿美元,其中40%在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前投入,而只有18%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药最终能够得到批准。显然,药品研发并非描绘的那样美好,而是件高风险投资。
然而,面对重大不确定性,鲜见重庆啤酒及时发布明确警示。
对此,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表示,“如果上市公司没及时进行风险警示,反而是利用一些未确定信息从中受益,就应该负有主要责任。”
另一个“故事”推手是“黑嘴”机构。一家券商的研究员曾测算,重庆啤酒乙肝新药上市后第一年可实现2亿元净利润,上市后10年内每年可能增长30%,产生数百亿元销售收入。更有券商研究员以“橘子快红了”作为研报标题,认为治疗性乙肝疫苗已从“故事”逐步变成现实。
记者梳理发现,仅2009年8月以来,涉及重庆啤酒的机构研报就超过50篇,其中28篇出自一人之手。评级为“强烈推荐”或“推荐”的超过30篇。究竟是否有意为之不便判断,但一些研报的判断依据明显与事实不符。
2011年3月31日一份券商报告指出,“数据不断增加,对疫苗效果的预期也不断乐观。101例受试者完成试验,这个样本数足够有统计意义。”
但权威专家表示,根据我国药品和疫苗临床试验相关法规,疫苗人体临床试验分为四期。其中二期临床试验最低样本量为300例,三期不低于500例,疫苗上市后的四期应至少几千例,甚至几万例。“101例受试者完成试验”没有说服力。
“公司上市的本质是向公众开放。如果 报喜不报忧 ,无异于欺骗公众。”股民赵先生认为,相关上市公司和机构应为股民损失负责。
剑指“三大硬伤” 保护股民权益
“投资者怎么知道公司披露的信息是真是假,是全部还是部分?”谢百三等人呼吁,对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监管急需加强。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教授指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主要存在三大硬伤:一是缺乏及时性,二是披露范围比较模糊,三是查处力度较弱。
从2002年6月始,关于乙肝疫苗研制和临床试验进程,重庆啤酒发过数十个公告,内容大同小异,均是表示其疫苗的二期临床研究正常进行,不同的只是刷新受试者的数字,而真正的有关其临床试验效果的核心数据始终未露真容。
其实,针对投资者质疑信息披露问题,重庆啤酒董秘邓炜曾表示,公司投资的是一个“研究性项目”,我们无法确定其风险,在信息披露上没有可参照的模板,在现行证券法规上,也找不到上市公司披露研发项目流程的内容和规范。
对此,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从形式上看,重庆啤酒的各项信息都按要求披露,但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上,是否给出权威答复存在疑问。重庆啤酒给正在修订的年报信息披露规则提供了案例,从监管来说,证监会更关注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问题。
“从根本上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风险提示机制仍不完善。”谢百三表示,在国外,面对像疫苗研制这类情况,上市公司会严格保密,直到试验成功为止,不允许刻意利用虚无缥缈的概念来“忽悠”投资者。
部分投资者表示,目前国内股市上利用虚假信息披露,频繁炒作股价的违规行为并不鲜见。
“谣言止于公开,重罚能治顽疾。”不少业内人士呼吁,今后监管部门应明确风险提示责任,力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趋向专业化和透明化。同时还应严格规范证券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对证券机构依赖传言妄下结论,误导中小股民的做法,应将违规者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