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平安基金原基金经理史献涛先于或同步于平安新鑫先锋账户和平安智慧中国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共105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3.2亿元,亏损人民币376.4万元。
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行业逐渐认识到老鼠仓的严重性,基金公司的重视度非常高。比如基本都会对电话录音、交易时间上交手机等,加上证监会的高压查处,最近老鼠仓案件也越来越少。”上海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副总表示。
跑输大盘的“老鼠仓”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史某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被告人史某涛利用其担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获取了××××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先锋基金)账户和××××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国基金)账户交易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作王某花、胡某英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先锋基金账户和××中国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共105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31891.98万元,亏损人民币3763961.93元。”
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比对,判决书中所述史某涛为平安基金原基金经理史献涛,××先锋基金为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基金为平安智慧中国基金。
公开资料显示,史献涛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担任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担任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担任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Wind统计数据显示,史献涛担任平安智慧中国基金经理期间的任职回报是-38.87%,在同类593只产品中排名592,可以说是垫底;他管理的平安新鑫先锋A、平安新鑫先锋C的收益分别是-3.88%和-3.46%,在769只产品中分别排名758和753。
在加入平安基金前,史献涛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任广发证券投资主办人。
自加入平安基金以后,史献涛成为公司培育的基金经理候选人。公司一般采取老人带新人的方式管理,所以将其作为基金经理助理参与了投资管理过程。
平安新鑫先锋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作为基金经理助理,史献涛可向基金经理提供投资操作建议,对于其提供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一般予以采纳并评价其表现。经过1年考核,史献涛晋升为该基金经理,史献涛担任该基金基金经理后,负责该基金的投资管理。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史献涛先于或同步于平安新鑫先锋账户和平安智慧中国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共105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3.2亿元,亏损人民币376.4万元,史献涛“老鼠仓”账户投资收益率约为-1.18%。
几乎在同期,史献涛担任平安新鑫先锋基金经理期间,平安新鑫先锋A、平安新鑫先锋C的收益分别是-3.88%和-3.46%。也就是说,虽然其管理的基金与“老鼠仓”账户同样是亏损,不过“老鼠仓”账户的收益情况还是要好于其正常管理的基金。
从业者肯定不会忘记2015年股市的“过山车”行情。上半年,A股迎来难得的牛市,从2015年2月9日到2015年6月12日,上证综指涨幅67.96%;创业板指更是上涨132.05%。但随后一直到2016年年初,A股经历了几轮大幅异常波动,到了2016年8月31日,上证综指已经跌到了3085.49点,较2015年6月12日的最高点5178.19点,累计回落逾40%。
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上证综指累计下跌0.31%,创业板指则上涨了28.26%。也就是说,史献涛既没有能够抓住创业板的行情,还跑输了大盘。
亏损的基金公司“老鼠仓”
2007年5月,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的“老鼠仓”交易案遭证监会查处,没收其非法获利150多万,并处以50万罚款,取消从业资格。唐建由此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查处的第一人。随后10多年来,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对“老鼠仓”的监管打击不遗余力,查收的大量“老鼠仓”案件对基金行业产生了相当大的威慑力。
基金公司“老鼠仓”案例近些年来屡见不鲜,同样“老鼠仓”还亏损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经理黄林被认为是“老鼠仓亏损第一人”。黄林于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在任国海富兰克林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操作其控制的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涉及8只股票,亏损5.4万元。
2014年5月,汇丰晋信基金原80后女基金经理钟小婧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上海证监局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罚20万元。钟小婧利用老鼠仓并没有获利,反而亏损了8万元。
近几年,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金融资管机构一批长期隐蔽的“老鼠仓”交易陆续曝光,相关从业人员受到法律严惩,案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捕鼠”成效明显,一是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将“老鼠仓”规定为刑事犯罪,通过从快、从严查处典型案件并公开宣传,有力遏止“老鼠仓”多发蔓延态势。“老鼠仓”犯罪成为继内幕交易之后移送刑事追责比例最高的一类案件;二是充分依托运用大数据监控技术,通过对历史交易数据跟踪拟合、回溯重演,市场监察部门精准锁定了一批可疑账户跟随资管产品先买先卖、同进同出的异常交易线索。
除了“老鼠仓”,投资经理利用内幕交易投资也被重点监管。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进行查处时发现,时任交银施罗德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的吴春永,一共利用其管理的7个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操作。证监会称,吴春永在通过宏达股份(600331.SH)的员工获知内幕消息后,利用7个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操作,买入宏达股份。
不过由于宏达股份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成行,吴春永投资亏损约316万元,最终被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