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今日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公司控股股东批复的公告》,公司国有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同意公司发行15亿元可转债的总体方案及相关事项。
同时,珠海港集团将参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认购,认购金额最高不超过3.06亿元,且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珠海港集团对通裕重工持股比例将不低于20%。
在本次通裕重工披露的可转债发行方案中,拟投资7.64亿元在现有禹城厂区投资新建多功能超重型压模锻挤压机及配套设备、设施,推动高端装备核心部件节能节材工艺及装备创新升级。
另一募投项目 “大型海上风电产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拟利用公司临海产业园的区域优势,投资6.67亿元建设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结构件、机加工件项目,增强公司海上风电大型化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和运输效率。
而本次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认购可转债的承诺,也体现了国有资本对通裕重工在国家“碳中和”战略下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布局加码。
近年来,珠海港集团频频收购“碳中和”上市公司群,包括风电塔筒企业天能重工(300569.SZ)、光伏建筑一体化企业秀强股份(300160.SZ)、国内主要燃气运营商天伦燃气(1600.HK)等,未来通裕重工与上述企业的协同发展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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