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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的人类学家们如何重塑20世纪的种族、性与性别

来源:互联网

弗兰茨·博厄斯(Franz Boas)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融入派德国犹太家庭。他本来崇尚科学精神,学的是数学和物理,却因为读了康德,开始认识到人类世界并非纯物质存在,精神有更大的作用。1883年,25岁的博厄斯已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但他没有像父母希望的那样去找个稳定的教职,而是受了《鲁滨孙漂流记》的启发,决定开始一场浪漫主义大冒险。他带着一个父亲指派的帮佣,从汉堡坐上一条德国北极探险队的船,到了一个叫巴芬岛的地方。岛上的土著居民是因纽特人,当然,因纽特不是他们的名字,而是所谓“爱斯基摩语”里“人”的意思。普遍使用的“爱斯基摩”一词,词源并不明确,几乎可以肯定是早年欧洲探险家误听又误传的词语。“爱斯基摩”,就好像“土著人”一类词,并不受因纽特人欢迎。

去巴芬岛的博厄斯,提着的都是科学仪器,他本想去采集土壤、分析地质、绘制地图,最多把因纽特土著当科学研究的样本看待。到了巴芬岛,博厄斯的头一个想法是:“他们没我想象的那么脏,一上岸,我还看到了花,真高兴啊。”在岛上,他不仅认识了“土著”,还认识了“移民”来这块地域的属于其他部落的因纽特人。虽然语言不通,博厄斯发现他们就像欧洲人一样,有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因纽特人的妻子总让丈夫回家前带块海豹肉回来,就像德国妻子总让丈夫回家前去肉店买块肉一样。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博厄斯后来的人类学学术生涯不断重复这点——可以说仅仅是文化上的,绝非生理或人种上的。博厄斯很快开始纯靠交流自学因纽特语。他目睹一场致命瘟疫横扫当地,并开始笨拙地与当地人讨价还价。在给女友的信里,他写道:“我总问自己‘好的社会’比起所谓‘野人’社会有什么优势?我发现我们根本没资格瞧不起他们。我们自己有那么好客吗?我们会像他们那样主动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吗?我们也不该因为他们的习俗与迷信就苛责他们,因为我们所谓‘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这方面也没好到哪里去。”

后来广为人知的博厄斯“文化相对主义”论调,也是现代人类学的基础思想,在他25岁的巴芬岛之旅已经形成。“文化相对主义”经历了西方中心论不断批判与自我批判的20世纪,到2021年,已经成为文化知识界的风向标。举例来说,2021年上海双年展的主题“水体”,就好像是对博厄斯理论的全面致敬,其中较为重要的作品,包括智利马克思主义女艺术家塞西莉亚·维库尼亚的一件大型布料雕塑——用的是希腊的布料、安第斯山脉的神秘传说意象,以及土著女性的劳动。作品的名字奇普(Quipu),据说是种古老的结绳记数法。今天的文化相对主义者和生态爱好者会告诉你,落后是线性时间概念的产物,而历史绝非线性。

博厄斯,至少在美国非虚构作家查尔斯·金(CharlesKing)试图还原“人类学”这门诡异学科起源的著作《高空的上帝》(Gods of the Upper Air)中,被描绘成一个生机蓬勃、很会聊天,但情绪不太稳定,容易自我怀疑的人。这样一个人,成了“现代人类学之父”,一半是机缘巧合,另一半来源于其热爱狡辩、拒绝稳定、喜欢逆向思维的性格倾向。从巴芬岛回来,博厄斯决定去美国找自己的未婚妻,定下心来发展学术事业,他的研究成果——一箱箱因纽特语笔记和从岛上带回来的物件——却在美国处处碰壁。

查尔斯·金花了大量笔墨描述博厄斯早年在美国所面对的大环境——20世纪初的美国,黑人刚刚获得平权,女性尚不能投票。虽然纽约港涌入大量从世界各地来的淘金者,谁也不会否认这是个清教徒国家。从英国、荷兰、德国移民到美国的,才是上层社会的正统美国人。不用说黑人、亚裔、土著印第安人,就是从天主教国家来的白人和犹太人,以及从东正教国家来的斯拉夫人,也要低人一等。比博厄斯更早的“人类学家”或“人种学家”,今天看来是实实在在的种族主义者。博厄斯的同代人、著名的麦迪逊·格兰特(MadisonGrant),是布朗克斯动物园的创办者之一。格兰特宣扬一套“科学种族主义”理论,企图用人种脑袋的平均大小、长短等分胜负。博厄斯发明了人类学,格兰特发明了至今有不少拥趸的优生学(Eugenics)——从他交配动物的经验里得来,结论是白人身体更好,更有冒险精神,也更适合生存。

在这样的环境下,英文并不好的博厄斯找不到工作。“人类学”还不是一门学科,最多是考古学的分支,而博厄斯干的不是“考古”,而是“考今”的事。他像《围城》里的方鸿渐一样,坐船从德国漂到美国,又从美国漂回德国。好在自己与妻子家境都颇为殷实。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刚刚创办的克拉克大学当老师。那所大学有点像当年的匆忙拼凑的西南联大,一片混乱。教师集体辞职后,他去了芝加哥世博会,当展览助理——这可能是他最为向往的工作——向“白人”展示因纽特或其他与白人文明不同的东西。之后,博厄斯辗转于大型考古类博物馆,从芝加哥的菲尔德博物馆到纽约的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隔几年就辞一次职。一直到40多岁,他终于在哥伦比亚大学开出了“人类学”这一科目。

1911年,博厄斯的《原始人的心智》(The Minds of Primitive Mind)出版。查尔斯·金的书与其说是叙述人类学的历史,倒不如说是挖掘这门学科几位初创者的心理动机。金从《原始人的心智》看出了博厄斯的逆反心理。整本书里,博厄斯用的是他一贯的方法:提出一个本来普遍的观点,想尽方法反驳它。比如“适者生存”这样的达尔文主义观点,在博厄斯这里,成了“如果认真观察的话,我们会发现我们总是先有欲望和行动,然后再想办法找理由证明我们的理性”。他把这叫作“对习俗的二次阐释”。比如西方人总认为自己发明叉子是为了不用刀子吃饭割嘴,但实际情况呢?叉子很可能就是机缘巧合发明的,理性不扮演任何作用。如果要了解因纽特人,博厄斯认为,要把一切诸如此类的文化背景、文化自信全部丢掉。

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是博厄斯的学生。1901年出生的米德是个极尽浪漫的人,结过三次婚,情人无数,包括著名的语言学家爱德华·萨皮尔、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女性导师露丝·本尼迪克特等。博厄斯从旧世界来到美国,学究与探险气质并存。米德则是土生土长、娇生惯养的美国人。在博厄斯的鼓励下,米德去了萨摩亚进行“田野调查”。

查尔斯·金的书最重的笔墨一半给博厄斯,另一半则给了米德——一个把“人类学”变时髦的人。“如果说米德对风俗和规矩兴趣很大,是因为米德儿童时代便是会发明这些的人。她会把自己的朋友全都赶到一个地方,让她们各自写下今天上学或者家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她会在笔记本上写下自己兄弟姐妹的发育史,并评论他们是狡猾还是幼稚。”金笔下的米德有与博厄斯相似的地方——她性情多变,好奇心强,但也有与博厄斯截然相反的地方——抵达萨摩亚的当天,米德感到眩晕而非兴奋。她已经和一名神学生结婚,她没有做过鲁滨孙·克鲁索的探险梦,也并不想成为自己母亲那样的社会学家。她要的只是新鲜刺激而已,而遇到博厄斯,尤其是深爱她的露丝·本内迪克特,完全是巧合。

米德在萨摩亚的时光郁郁寡欢。各种热带虫蝇带来的病症让她痛苦不堪。她的研究与萨摩亚土著女性的性生活有关,但过了一阵,米德便对此感到厌恶——“老是讨论性,性,性,我都烦死了。”今天看来,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Coming of Age in Samoa)比较幼稚,是典型的文艺女青年作品,想象为主,事实为辅,多数是米德从博厄斯和本尼迪克特那里照搬的“丢弃既有文化思想”论,比如“人生来是无文化基础的,他们不知道礼貌是什么,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做好人”。萨摩亚的女人,米德写道,对性的知识就和纽约的女人差不多。“当姑娘的时候情人越多越好,和自己村子里的人结婚,住在家人附近,生很多孩子,这些是统一而令人满意的婚恋理想。”

米德的另一结论则对当年的美国读者更为出彩。“萨摩亚的青少年,”她写道,“你很难从人群里辨认出来。因为你肯定没法从叛逆、焦躁、爱发牢骚、追求自由一类的现象中辨识出他们。这里没有青少年文化,也没有青少年犯罪,更没有显著的青春期。”

与其说米德从事的是“人类学”研究,不如说她搞的是某种后来在嬉皮时代熬得越来越精致、一直畅销到今天的异域情调鸡汤。米德的前男友萨皮尔对《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恨之入骨,形容其“象征着美国文化中我最憎恶的一切”。萨皮尔甚至在《美国心理学学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攻击“自由女性”无法理解嫉妒是种人类普世情感。米德则撰文回击,说就她的经验,“嫉妒在没多少钱的老年男人身上尤为常见”。

《高空的上帝》后半段满满是早期人类学家之间的爱恨情仇和八卦。这一类型的著作,包括《存在主义咖啡馆》,最适合当心理研究或人物小传读。近几年“人类学”的风在中国胡乱刮了一阵,谁也搞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为何一群人类要被另一群人类研究?什么样的人类又被这门研究其他人类的学科吸引?如果博厄斯学习因纽特语是“人类学”,因纽特人学习德语、英语又是种什么学?我带着这样的疑惑读查尔斯·金的书,得出了某种精神逃避主义的结论。博厄斯试图逃避今天我们叫作“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线性进步论,米德则试图从精神上逃避庸俗的西方文明与生活。今天的文化与知识圈,依然有很多博厄斯,很多米德。

《高空的上帝:叛逆的人类学家们如何重塑20世纪的种族、性与性别》

(Gods of the Upper Air:How a Circle of Renegade Anthropologists

Reinvented Race, Sex, and Gend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查尔斯·金(Charles King)著

Anchor books 2021年7月版

性别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