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河南郑州一年轻女孩因未给一名60岁左右的老人让座,被对方拽住头发暴打的消息被媒体披露后,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女孩不让座固然不对,倚老卖老打人更不像话。老人暴打未让座女孩,你怎么看呢?
“暴打不让座者”为哪般?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者让座已成共识,这彰显了人性的内在美。然而,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行为规范,它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加以约束,因此,让不让座只能反映一个人道德品质的优与劣,人们只能在道德层面对不让座者进行谴责,但不让座者在法律上并没有过错。
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我们不能奢望每一个人都素质高尚、道德自觉,有个别思想素质有待提高的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主动让座的意识。对于这类人,我们可以通过教育来引导,行为来示范,而不是“一棒子将其打死”,对其言语侮辱,拳脚相加。
一辆公交车就是一个小社会,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非常需要座位,青壮年给他们让座是一种美德,接受善意的人应该对让座的人表示感谢。不过,没有让座的人并不一定都是道德低下的人,也许他们有病在身,抑或他们事出有因,如前段时间在长春就发生一起年轻男子乘公交未给中年妇女让座遭掌掴的事件,事后发现该男子身有残疾,对于这些特殊的不让座者,我们有什么理由横加责怪、痛下毒手?殊不知,以野蛮和粗暴对待不让座者,不是在倡导文明,而是在文明的“脸上”抹黑。
只有主动挺起“文明脊梁”的人,才有要求别人让座的资格。一部分人并没有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来看待好心人的“让座”,而是将其看作是种理所当然的行为,一旦遇到不让座者就生出法律也不容的暴戾气焰,这种全然不顾“文明”二字,肆意侵犯他人的人,不配别人让座,他们不是文明的捍卫者,而是践踏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年轻人懂得尊重善待老年人,老年人体谅爱护年轻人,这个社会就会更和谐更美好。我们应该给予让座者以鲜花和掌声,而不可以给不让座者以侮辱和殴打。我们对不让座者投以不屑目光的同时,更应该谴责那些置法律和他人尊严于不顾的人。
“老人暴打未让座女孩”折射弱者相残
也许,这样的让座纠纷,快要让人审丑疲劳。但公交车上的老幼相残,还是让人痛心。这种弱者对弱者的倾轧和欺辱,让人很容易想到一个词――弱者互害。
这场丑剧中,两位都是弱者。一位是年轻的女孩,她手无缚鸡之力,即使在一个老人面前,也没有保护自己的基本能力;一位是60岁左右的老者,他本身也没有多少气力,只是在一个更弱的女孩面前,才暂时逞强。都是弱者,本该相互关心和理解。
但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不是惺惺相惜,而是在不同的时间表现出了被剥夺的心态和恃强凌弱的惯性。那个女孩,当老人站在她身边时,她觉得这是与己无关的事情,老人的抱怨更是让她充满委屈,也许女孩觉得,在老人面前她是强者。而当老人施暴时,所扮演着的是暴戾的强者角色,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觉得用拳头才可以找回尊严。
为何人与人之间会充满相对剥夺感,为何人们在面对矛盾的时候会习惯恃强凌弱?一个原因是,人们在现实中经常受到别人的挤压,这种挤压通常是来自比自己更强者,比如有权有势的人。当一个人在现实中受到了挤压,但又没有办法去纠正这种行为,保护自己时,释放被挤压感的途径,只有针对更弱的人。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弱者相残的悲哀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规则去救济每个人的权利,让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持权利的完整和为人的尊严。否则,类似的状况难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