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民日报》历年报道,新中国历次为外国人下半旗的基本情况:
1994年7月20日,“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同志追到大会在朝鲜平壤举行”,当日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下半旗致哀。
1980年5月5日,为悼念南斯拉夫总统铁托逝世,“天安门广场、国务院所在地的新华门、外交部,以及北京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都下半旗志哀”。
为悼念法兰西共和国前总统夏尔·戴高乐将军逝世,1970年11月11日下午,12日上午,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前和外交部三处下半旗。
1969年10月19日,为对索马里共和国总统舍马克逝世表示哀悼,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前和外交部下半旗一天。
1969年9月9日,“全国各地下半旗哀悼胡志明主席逝世”。越南主席胡志明被称为“越南人民的伟大领袖、中国人民的亲密战友”。
1965年3月24日,“前罗马尼亚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罗马尼亚国务委员会主席格·乔治乌-德治同志殡葬”,我国各地下半旗志哀。
1961年2月18日,“首都各机关、部队、工厂、企业、学校、人民团体都下半旗志哀”。北京当日“有五十多万人举行大规模的抗议集会,强烈谴责美、比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杀害刚果总理卢蒙巴及其战友的滔天罪行,表示坚决支持刚果人民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正义斗争”。
1960年9月10日,“我国各地下半旗”一日,哀悼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威廉·皮克同志的逝世。皮克被称为“德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最优秀的儿子、中国人民最亲密的朋友”。
1958年11月30日,“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格·达米扬诺夫同志殡葬的日子”,我国各地下半旗志哀。
1958年1月10日,“罗马尼亚大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格罗查博士殡葬的日子” ,我国各地下半旗志哀。
1957年11月18日,“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安托宁·萨波托斯基殡葬的日子”,我国各地下半旗志哀。
1956年3月16日,“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贝鲁特同志殡葬的日子”,全国各地下半旗志哀。贝鲁特被称为“波兰人民的伟大儿子、中国人民敬爱的朋友”。
1954年3月5日,斯大林逝世一周年之际,“全国各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都悬挂半旗纪念。”
1953年9月25日,为对蒙古人民革命党政治局委员、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冈奇金·布曼增迪逝世表示哀悼,中央、华北及北京市一级政府机关下半旗志哀。
1953年3月19日,“我国各地下半旗致哀”,“沉痛悼念哥特瓦尔德同志”。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主席哥特瓦尔德被称为“世界工人运动杰出的领袖、中国人民亲爱的朋友”。
1953年3月6日至9日,“全国各地人民万分悲痛地哀悼全世界劳动人民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斯大林主席的病逝”,期间多个城市悬挂半旗致哀。
《国旗法》关于降半旗志哀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在下列人士逝世时,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