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称,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跟暖气费绑定一起收。当河北新闻网记者与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核实时了解到,今年是首次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每户100元。其后,安国市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否认征收过“100元的空气污染费”,称“从未收取过空气污染费,此次收费是依据《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
听到安国市收取“空气污染费”的传言时,笔者就十分诧异,因为当前国家正在清理行政事业收费,该减该免的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而依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无权审批。那么这个莫名的“空气污染费”是哪一级批准的呢?
河北省是空气污染的重灾区,治污任务确实很艰巨。但凡事有原则,治污的原则一是谁污染谁治理,二是中央财政已经下拨了专项资金。应该说,国家、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类污染企业,才是治理空气污染的主要责任人,也应是治污成本的主要承担者,而绝不是普通老百姓。
在这一事件中,冬季集中供热确实会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但当前的雾霾天气也好,pm2.5的增高也好,主要是工业污染造成,是地方不科学的发展方式、要GDP不要环境的政绩思维使然。根本问题,也可以说是监管问题,也可以说是经济增长模式问题,但无论如何,都还不是老百姓的问题。
因此,要征收空气污染费,并不是说完全不能收,但首先要于法有据、要经过论证听证,其次是要针对真正的污染大户,再就是收费用途要明确透明。如果没有这几条,那就叫做行政乱作为。
(马涤明,内蒙古通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