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份事关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中,你都能看见“促消费”的影子。
从政府到企业,无一不千方百计地鼓励居民消费。汽车消费、大宗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文旅消费,政策一点也不吝于消费的促进和鼓励;购物节、消费券、以旧换新、促销季,企业促消费的方法也是层出不穷。
政策如此密集,企业如此卖力,我们的消费,到底怎么样?
国内的消费处于什么水平?
衡量消费水平有很多指标,例如CPI,但CPI是用来反映价格水平的。在一般讨论中对于“国内消费水平低、美国等西方国家消费水平高”的直观印象指的是消费的总量或人均消费水平,而非价格因素,因此,我们以消费率(最终消费占GDP比重)和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比重)来衡量消费的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我国最终消费率接近55%,而一般发达国家的最终消费率为80%左右(参见图1)。
以图1中所列国家为例,这些国家大概分为三类,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俄罗斯、巴西、波兰等与中国人均GDP相近的国家,印度、泰国、越南等与中国相邻的新兴市场国家。可以看到,不论是相比于高水平的发达国家,还是同等人均GDP发展水平的国家,或是文化地缘相近的邻国,我国的最终消费率都非常低,且相比于同等人均GDP国家,要低25个百分点左右。
更有说服力的数据是居民消费率,我们将最终消费中的政府消费部分扣除,仅计算居民消费率,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消费水平差距会减小到20个百分点左右,但也同样在同水平国家、地域邻国中是最低的。
因此,无论怎么比较,中国的居民消费率都偏低。
虽然由于社会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不同国家的居民消费率会有差距,但以目前国内远低于主要经济体,低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和相似文化国家的消费水平看,我国居民合理的消费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
消费是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一方面关系着一国民众的民生幸福,毕竟如果连合理的消费都满足不了,谈何幸福呢?另一方面,消费也关系着经济的发展质量。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目前消费需求不足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堵点”,特别是近两年,需求不足成为了经济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事物总是有两面性,过低的居民消费率也代表着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和广阔空间,不论是和发达国家还是同等发展水平国家比,中国的居民消费率都有至少20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这样实实在在的增长空间,是未来经济增长最有利的支撑。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也就能够明白,为何今年很多地方会首次将 “消费”列为增长目标,理解“扩大内需”对于经济、就业、民生的重要意义。
我们的收入去哪了?
不管从绝对水平还是消费水平来看,我国消费水平低是不争的事实。而消费又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大动力,在当前定调“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战略下,消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此,如何让居民愿意消费、多消费成为政策的着力点。而首要解决的便是找到原因,消费为什么这么低?
影响消费的因素非常多,几乎难以穷尽,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类学科也都对消费有所研究,比如社会文化、消费品的供给、心理因素、债务情况、年龄结构等。但影响消费最主要的因素是收入,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最先提出的绝对收入理论,即消费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提高。其他相对收入理论、持久收入理论、生命周期理论等更多是对于“收入”这一概念的重新界定。
在确定“收入是影响消费最主要因素”这一前提下,人们可能会说,国内消费水平不高更多是因为收入不高。
然而,这其中存在普遍的疑问。一是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国内已经经过四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成就全球瞩目,我们的收入真的还低吗?二是从前面各国消费水平的对比上看,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为什么消费也远远高于中国?
首先我们来解决第一个疑问。
2020年7月,国家统计局曾经公布一组数据,提到“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超过1万美元,达到世界中等偏上收入水平”,引起了极大范围的讨论,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将其等同于自己的收入,并感觉自己“拖了国家的后腿”。当然,事实并非如此,GNI(国民总收入)初次分配包含了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居民收入三部分,初次分配后,经过税收、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方式的调节,个人所得才是一般意义上的“居民可支配收入”。
从图3来看,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居民部门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占比都是在下降的,虽然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有所回升,但总体趋势是下降的,收入分配整体向政府倾斜。也可以看到,居民消费率与居民部门在收入中的占比保持一致的趋势。
也就是说,相比于过去,同样取得一万元的国民收入,在分配中,居民的获得变少了,从而影响了消费。
除了居民收入的高低会影响消费外,收入差距是另一个与收入有关的重要因素。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消费在收入中的占比会逐渐降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其消费率会变低。因此,同等收入水平下,收入差距越大,消费率就会越低。
从上图数据来看,中国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虽然近些年有所降低,但仍然要大幅高于其他国家。
提高收入不能仅靠减税
既然影响消费最主要的因素是收入,那显然扩内需、促消费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从收入着手,即增加收入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与这两个词相关且最能引起网络爆点的是降税,尤其是降低个人所得税。
但是,有学者曾估算,根据人社部公布的相关信息及财政部数据,当前个税的纳税人或许仅占14亿人口的1.5%,约为2000万人。站在14亿消费人群的立场上,仅仅对于一部分人减税,对扩内需、促消费的作用有限,应该是多措并举,有的人群重点提高收入,有的人群通过增减税调节收入差距,有的人群鼓励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具体来看:
一是增加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其中重要的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此,在刚刚发布不久的“十四五”规划中,提到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就是说,广大打工人的工资有望得到比经济发展水平更快的提高速度。
二是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二次分配的方式,调整收入差距。二次分配在平抑一次分配收入差距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无论是税收调节,还是社会保障,在平抑贫富差距方面都有待改善。
以社会保障为例,在北师大收入分配研究院2017年针对收入再分配制度的研究中,18个欧盟国家市场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43,在社会保障的作用下,这些国家的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降为0.29。从下降幅度来看,欧盟国家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使得其基尼系数的平均值下降了40%,相比之下,中国仅下降了12.3%。
三是增加分配方式,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也称之为“慈善事业机制”。初次分配讲效率,让有能力、有知识、有技能的人取得更多收入;二次分配讲公平,通过税收、社保等方式减小贫富差距,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三次分配讲社会责任,是对第二次分配的重要补充,富人自愿拿出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体现社会成员更高的精神追求,实现社会价值。
当然,如前文所说,收入是影响消费最重要的因素,而非唯一因素。提升消费也不能仅仅靠提升收入一种措施,而是要系统筹划,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调整未来消费预期、收入预期等方式,实现消费需求潜力的释放。
参考书目:
1、万海远、李实、孟凡强,《中国税收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2、陈岩、刘玉强,《消费信贷与中国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3、李实,《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变化—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V》,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8
(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