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
法院的裁定称,申请人格致汽车对被申请人华晨集团享有到期债权,且未获清偿。被申请人华晨集团对该债权明示不能清偿,申请人格致汽车提供的华晨集团相关资产负债表亦表明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华晨集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同时华晨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晚间,旗下上市公司申华控股发布公告,沈阳市中级法院11月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间接控股股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华晨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8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应收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款1.4 亿元,主要形成原因为日常汽车购销;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4.46亿元,其中4亿元为公司向华晨集团为公司融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4565.48万元为公司为原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存续担保,转让协议约定了金杯汽销将为公司向华晨租赁的存续担保提供反担保)。华晨集团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金杯汽车发布公告,华晨集团本次重整不涉及金杯汽车,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公告称,华晨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能否顺利解除存在不确定性,可能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华晨集团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应收账款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应收华晨集团账款5007万元,均为日常汽车零部件购销形成。华晨集团进入破产重整,公司可能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5.30亿元,华晨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相关担保能否顺利解除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