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一业主赖先生购买房产时,合同中明确他是四楼984平米的屋顶花园使用者。然而,当他在准备装修房屋时,发现花园已被隔壁楼栋业主占用。赖先生多次协商无果,对方称自己是税务局副局长家,并不愿意搬走。该副局长回应,使用屋顶花园的房屋所有人是他儿子,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希望双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此事。开发商证实花园仅属于赖先生个人使用,建议赖先生走司法途径。律师表示,赖先生如有证据证明其对屋顶花园具有使用权,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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