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深圳的梁先生因为创业失败背负了75万元的债务。可是,今年7月19日,他被法院认定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这个新名词的意思是指那些经营公司陷入困境的人,他们经过几年的考察期后,可以免除一部分的债务,保护他们能够重新开始生产经营,更好地偿还欠款。这种制度对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是有好处的。梁先生成功地通过了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并且法院批准了这个计划。他需要偿还67.55万元的债务本金,而剩下的利息和滞纳金可以免除。为了还清债务,梁先生勤俭节约,努力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了15个月就偿还清债务。在还完债务后,他只剩下几百块钱了,但是他感到一下子有了新的希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只是暂时遇到生意上的困难,资金周转不过来,但是债务却要面临还款期限,甚至多次违约。如果债权人过于紧逼,往往会导致债务人无法翻身,债权人也难以收回欠款。而“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制度,为债务人提供了还清债务的机会。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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