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 年11 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及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区属管理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提出本次调整区属管理居民用户水价的涉及区域为浦东水务集团、浦东自来水公司和临港供排水公司的服务区域,并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综合水价调整为4.05 元/吨。
根据浦东水务集团旗下上海南汇自来水有限公司11 月20 日发布的《告居民书》,本次水价第一阶梯从3.37 涨到4.05,涨价20.2%,第二阶梯从4.75 涨到5.8,涨价31.4%。调价方案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此次浦东新区部分区域水价将上涨至市区同等水平,可以理解为补涨。
上海主要市属区域自2021 年已完成水价上涨,目前没有进一步水价上涨政策。2021 年10 月,上海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提出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3.45 元调整为4.05 元,自2021 年11 月执行。调整涉及范围为上海市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即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2 家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用户水价,涉及到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长宁区、闵行区、宝山区,及浦东新区和嘉定区部分区域。在此之前,上海市属水企主要执行2013 年发布的《上海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内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2021 年涨价之前,上海主要市属区域水价已有近8 年没有调整。
居民水价整体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进行核定,准许成本是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水价格,应当开展成本监审,并实行成本公开。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制度,定期成本监审核定的定价成本,作为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供水企业平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其中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21 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明确供水价格每隔3 年可以调价,各地水务公司具备涨价空间。2021 年6 月,国家发改委及住建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自2021 年10 月施行。相较于此前印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 年印发,2004 年修订),本次《办法》在原先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城镇供水价格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定调价程序,并对水价分类、计价方式等进行了调整,政策明确了“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 3 年,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则明确了定价成本构成和核定方法,并对供水企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管网漏损率控制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投资分析意见:我们认为伴随国家《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发布,各地水价具备上涨空间,此次上海市部分区域水价补涨进一步推动了大家水价上涨预期,我们看好未来主要水务公司水价上涨及分红率稳步提升,重点推荐粤海投资(掌握稀缺对港供水资产,稳健发展保障高股息),建议关注兴蓉环境、钱江水利、联合水务等。
风险提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水价格,应当开展成本监审,并实行成本公开,因此存在水价上涨进度及幅度低于市场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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