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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阁地沟油”闹剧无视法律底线

来源:互联网

“紫光阁地沟油”事件是又一出胡编乱造的网络闹剧。

事情的缘由说来有几分可笑。近日,嘻哈歌手PG One被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杂志《紫光阁》、共青团中央官微等机构批评其歌词低俗、教唆吸毒、侮辱女性。对此PG One的粉丝们组团发起了反击,却闹出了大乌龙——PG One粉丝误以为紫光阁是个饭店的官微,疑似通过买微博热搜话题、把“紫光阁地沟油”标签送上了微博热搜榜。

据披露,目前市场上已经形成了“造热搜”的完整产业链,一般先由公关公司策划内容和话题,启动预热后,找来一些热门博主鼓吹,形成热门话题,使之迅速发酵,直到登上热搜榜。

在此,笔者想提请粉丝们冷静下来想一想:是否在网络上就可以为所欲为?作为粉丝,当然有权利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看法,热爱和拥护自己的偶像,但是一切都要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

所幸今天PG One粉丝抹黑的是子虚乌有的“紫光阁大饭店”,如果真有这么一个“紫光阁大饭店”存在,粉丝们的行为就犯了“损害商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就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为了规范网络行为,我国先后出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

而此次事件中涉及的还不只是狂热的PG One粉丝,策划这一系列事件的公关公司和广告代理商也将难辞其咎。

所以说,有些事情并不能用“年轻人的胡闹”一语带过。在互联网文化盛行的今天,每个人都有权在网络上发声,但网络也是社会的一部分,需要遵守同样的法律、尊重同样的道德规范。不能一味以游戏化的态度对待自己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恪守法律底线是互联网时代网络化生存的基本要求。

在自媒体和社交媒体时代,人们拥有了更多发表观点的渠道,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人们似乎还没有学会珍惜这样的进步,有些人热衷于动动手指就可以创造一个“真相”,在网上胡编乱造,或是在那儿充分发挥想象;而更多的人则容易陷入轻信,听到风就是雨,盲目转发,推波助澜。在此笔者建议,大家在发声之前还需多多冷静思考,不可人云亦云。

紫光阁地沟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