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何某因儿子找工作问题,通过朋友认识了孟某和黄某,他们承诺能为何某儿子在某国有企业安排一份中层干部的工作。何某因此向他们支付了12万元。然而,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何某要求退还12万元,但只收到了8万元的退款。为此,何某将孟某和黄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其他人的公平就业权利。根据非法利益不受保护的原则,法院最终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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