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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互联网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000851,股吧)公告编号:2020-054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发展成为优秀的“面向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物联网和融合通信技术、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与“面向广大个体消费群体的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支撑的服务提供商”。2019年公司进行了部分业务调整,由原来的企业信息化、信息服务和IT销售转变为行业企业、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三个业务板块。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3,462,410.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7%;实现利润总额-96,339,627.7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0.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实现-82,790,778.8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5.13%。

(一)行业企业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行业企业板块业务开展情况:

1.车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为确保C-V2X的标准、技术业内领先地位,公司年初启动了NR-V2X样机预研项目,计划标准发布后推出并完成实验室测试验证。完成了NR-V2X样机项目立项,明确需求分析、标准特性选择、样机平台选型及方案设计;完成了关键算法设计及样机软硬件总体设计,启动软件开发工作。

2020年6月,采用大唐自研芯片的DMD3A车规级模组在ALPS大连工厂正式量产。路侧方面,进行了RSU小批量试制。同时推动3GPP R16 NR-V标准化结项;推动汽标委网联工作组中OBU国标草案多轮讨论,配合开展试验工作;参与5GAA推动C-V2X进入汽车评价指数体系工作;与吉利、高通、重庆汽研院等交流合作;参加ITS标委会新工作组酝酿和报名,参与V2X标准体系梳理;参加CCSA/汽标委车载短距无线网标准研制;牵头应用标识行标制定;深入研究I2V消息,作为核心成员推动CSAE RSU profile团标制定;对公安、交通行业的V2X相关标准征求意见进行分析和反馈,公司报告期内已与百度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车联网业务的发展。

车联网业务目前仍处于投入推广期。

2.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业务

公司此项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推进实施。智能制造板块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逐步成为大唐融合的支柱业务,报告期内,继续加强与西门子、PTC等国际领先企业的合作关系,设立大唐-西门子杭州创新中心,以创新服务平台为支撑,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工业软件、西门子和PTC软件本地化开发及实施交付、咨询诊断等服务、培训服务、共享实验室等服务,将聚集的智能制造生态圈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与目标市场进行精准对接,聚焦长三角,赋能全国,实现智能制造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同时与国际领先的大数据厂商SAS合作共同拓展在制造领域的业务,在自有工业软件产品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方面加大投入,聚焦汽车及电子信息等行业,紧抓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工业互联网2G平台运营”和“工业互联网2B业务拓展”两条腿走路规划。

3.可信云计算业务

根据等保2.0的要求,进行可信防火墙产品厂商的可信计算模块开发和优化,开展飞腾平台的可信计算技术开发。已完成技术方案并与三家可信防火墙厂家签署合作协议,进行产品研制,其中一家已完成基于飞腾FT2000/4标准网安版的可信样机。与中国电力科学院联合进行物联网可信模块开发,该产品将应用于国家电网物联网项目;国家电网电力调度系统可信计算产品已完成第一阶段测试。

4.广电业务

作为传统业务,聚焦优势产品,深耕细作,助力广电业务及运营支撑系统发展,稳固了广电市场。同时基于省级广电网络(600831,股吧)区域属性推进“一省一策”转型策略,结合智慧广电、5G应用、融媒体等启动全国业务布局,依托广电根据地市场,推行广电行业2B2G的智慧广电转型路径,为广电赋能。

5.行业/企业信息化服务业务

公司面向重点行业拓展亮点工程案例,面向重点区域开拓行业信息化业务,科技产业园信息化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大唐融合新布局从智慧工信、智慧应急、县域经济等细分领域切入,通过工信高质量发展大数据平台、投资项目管理、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等系统产品形成政务大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助力实现数字政务拓展;通过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园区等产品,助力实现城市智能治理;在应急管理方面,积极响应现有的政策法规,在典型区县进行应急管理平台及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试点示范工程推进。

(二)信息服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1.互联网通信业务营销、加油服务

公司此项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高阳捷迅实施。

互联网通信业务营销方面,高阳捷迅集合了支付宝和运营商的资源,实现运营商的客户从通信服务到生活服务的业务深度运营,构建通信和蚂蚁的联合会员体系。目前,中国移动支付宝双V会员用户规模超4000W+、中国电信生活号小程序用户规模超1000W+,支付宝手机充值生活号粉丝突破4亿;加油服务方面,逐步丰富核心产品,运营逐步体系化。

2.移动传媒业务

公司为媒体提供APP开发及运营、积极参与和支持其节目和活动。公司为原有合作媒体提供的APP完成版本的优化,及重大版本改版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拓展新客户APP产品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营,并增强媒体号功能和用户互动功能。媒体号功能支持个人、媒体和政企机构,引入众多自媒体提供入口,增强互动功能,有效拉升APP的活跃度。

(三)IT销售板块

随着IT产品价格透明化加剧,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子公司高鸿鼎恒继续稳定华硕业务,提升飞利浦销售规模,拓展小米、必胜小家电业务。开辟联想商用行业应用,提升联想商用销售规模。稳定对苏宁的销售规模,全力提升京东的销售规模和销售占比,通过京东平台寻找高毛利产品,以实现产品多元化。强化品牌战略合作,拓展传统渠道销售规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6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人民币231,970.00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366,768.84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合并范围1家:本期新设成立三级子公司1家:大唐智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景林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高鸿数据、高鸿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获取利润,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为高鸿数据、高鸿信息、高鸿科技、大唐融合、高鸿鼎恒、高鸿鼎远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杭州融合向供应商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商业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高鸿数据向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花园路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拟为高鸿信息向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拟为大唐融合向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拟为高鸿数据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拟为高鸿信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拟为大唐融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拟为高鸿数据向北京银行(601169,股吧)广源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8.拟为高鸿科技向北京银行广源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拟为高鸿信息向北京银行广安支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0.拟为高鸿数据向宁波银行(002142,股吧)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1.拟为大唐融合向南京银行(601009,股吧)车公庄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2.拟为大唐融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3.拟为高鸿鼎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4.拟为高鸿鼎远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5.拟为高鸿鼎恒向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南京湖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6.拟为高鸿数据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7.拟为杭州融合向供应商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7,000万元商业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均经公司第八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签署协议时可能会调整具体债务主体,在保持总额度不变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决策具体变更事宜。同时,在股东大会通过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

1.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40号3区3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侯玉成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信息化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3区3幢2层201、202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小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信息化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91.8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高鸿数据持有5.1%股权,谢涛持有3.01%股权。

3.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26幢十层1004房间

法定代表人:孙绍利

注册资本: 11,8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信息化业务

股东情况: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司持有其40.68%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4.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2月09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5幢316室

法定代表人: 高岭

注册资本: 11,500万元

主营业务: IT销售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9号5幢

法定代表人:丁明锋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IT销售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8日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160室

法定代表人:丁明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IT销售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大唐智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兴路477号

法定代表人: 陈文静

注册资本: 3,3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信息化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持有60%股权,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二)被担保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失信查询

经查询,高鸿数据、高鸿信息、高鸿科技、大唐融合、高鸿鼎恒、高鸿鼎远、杭州融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情况

上述担保均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高鸿数据、高鸿鼎恒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高鸿鼎远为高鸿鼎恒的全资子公司,高鸿科技为高鸿数据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高鸿信息91.8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高鸿数据持有高鸿信息5.1%股权,自然人谢涛持有其3.01%股权,高鸿信息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且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大唐融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融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的子公司,大唐融合已在新三板挂牌,要求其他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难度较高,故本次担保由公司全额担保,无其他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大唐融合小股东暨其管理层孙绍利等六位自然人已经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以充分保障公司权益。故上述担保由公司全额担保。

为支持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获取利润,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为大唐融合、高鸿科技、高鸿鼎恒、高鸿鼎远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杭州融合向供应商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商业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更好的保障本次资金使用安全。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通过了以上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共计324,175.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9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096.90万元,全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贵州大唐高鸿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增资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高鸿数据注册资本将达到8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高鸿数据目前注册资本6亿元,主要从事行业企业信息化业务,为支持车联网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高鸿数据资产负债结构,增强高鸿数据整体实力,公司拟对其增资2亿元。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恒”)增资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高鸿鼎恒注册资本将达到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高鸿鼎恒目前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要从事IT销售业务,为提升高鸿鼎恒综合竞争力,改善其资产结构,公司拟对其增资2亿元。

2.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公司名称

(1)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玉成

本次出资方式: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生产通信系统及终端设备;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高鸿数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明锋

本次出资方式: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照明设备、办公用品、塑料制品、工艺美术品、服装、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高鸿鼎恒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经查询,高鸿数据、高鸿鼎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未签署协议。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高鸿数据和高鸿鼎恒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高鸿数据、高鸿鼎恒抗风险能力,增强高鸿数据、高鸿鼎恒整体实力,对高鸿数据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车联网业务的发展,对高鸿鼎恒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IT销售业务的流动资金。

2. 存在的风险

公司能有效地对本次增资的两家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但在未来经营中,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因素变化可能导致运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子公司运营管控,推动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和运营风险。

3. 对公司的影响

高鸿数据和高鸿鼎恒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高鸿数据和高鸿鼎恒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融合”)的控股子公司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融合”)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武汉融合拟公开挂牌增资的公告》),经北交所挂牌后,引入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以2.315元/注册资本对其进行增资1,205万元,大唐融合以同等价格对其增资2,500万元,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武汉融合注册资本将增至3,600.43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融合将以资本公积金1,399.568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及增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完成后,武汉融合注册资本将提升至5,000万元。

2.本次交易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科技服务中心大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红升

注册资本:217,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财政委托投资和项目管理;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为企业资本运作提供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8号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C栋3层C30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呼叫中心;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批发、零售;通信、机电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开发、生产、批发、零售;物联网服务;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备开发、生产、批发、零售;电子元件、电线电缆、机械产品及配件、电子产品测试耗材、工业设备及配件的开发、生产、批发、零售;自动化输送设备、涂装设备、环保设备、立体车库、非标设备、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机器人(300024,股吧)设计和研发;普通机电设备安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二)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以2018年12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9月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9】第1178号评估报告,武汉融合的账面价值为4465.22万元,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全部股权价值为4630万元,增值率为3.69%,差异较小。故本次交易定价为2.315元/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已经北交所挂牌完成。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方案

武汉融合引入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以2.315元/注册资本对其进行增资1,205万元,大唐融合以同等价格对其增资2,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融合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3,600.432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对其持股比例由50%增至57.77%。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融合将以部分资本公积金1,399.568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本次转增完成后武汉融合注册资本将提升至5,000万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与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5761130Y

法定代表人:胡红升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科技服务中心大楼

乙方: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7742394A

法定代表人:孙绍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26幢十层1004房间

丙方: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347196604A

法定代表人:赵洪涛

联系地址:武昌区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2栋裙楼5层2室部分

目标公司: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MCA17H

法定代表人:徐军

联系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8号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C栋3层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及目标公司统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投资人”;乙方、丙方称为“原股东”。

2.本次增资

各方对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前的估值(指目标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4630万元,在本协议第3条项下先决条件成就的前提下,各方同意投资人合计以人民币3705万元(以下简称“增资价款”)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目标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引入外部投资者及原股东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总计募集资金3705万元,其中原股东乙方增资2500万元,新增股东甲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增资金额1205万元,原股东增资价格与新增投资方一致。

增资价款中,人民币1600.4320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2104.56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4320万元。

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转增金额1399.5680万元,转增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3.增资价款

(1)投资人以现金形式(人民币)向目标公司缴付增资价款;

(2)投资人须在《增资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3)投资人缴款后,目标公司应完成以下事项:

(a) 于投资人缴付增资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修改股东名册并向投资人及原股东提供一份由目标公司加盖公章的股东名册副本;

(b) 于投资人缴付增资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就本次增资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并完成所有必要的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变更通知书。

4.董事会构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从乙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1名董事,乙方提名4名董事,丙方提名2名董事。各方同意在股东会选举上述提名的董事。

5.违约及责任

(1)违约情形

如任何一方涉及下列情形即视为该方违约:

(a)该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b)该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c)该方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实质上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

(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负责赔偿他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并以应缴未缴纳款项金额为基数,由违约日到赔偿款缴纳日,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或罚息。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大唐融合是公司行业企业领域的重要子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已经通过代理西门子及PTC工业软件基本形成了以北京总部及武汉融合为研发中心,以无锡、武汉等子公司拓展不同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产业布局。武汉融合的增资有助于增加二次开发及自研能力,实现本土工业软件的自主可控。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和经营管理等风险。本公司将加强控股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采取相应的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有利于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板块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其他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与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暨签署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264,000,000股(含264,000,000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由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电信科研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1.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264,000,000股(含264,000,000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电信科研院签订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电信科研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不低于16,000.00万元(含16,000.00万元),电信科研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已确定的投资者电信科研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电信科研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认购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发生公司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公司将作补充披露。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付景林、陈蕾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得到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月20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1016E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电信科研院持有公司116,244,4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81%,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电信科研院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电信科研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最终认购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最终确定,电信科研院认购价格与其它投资者相同。

4.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发行对电信科研院签订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价格

乙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乙方认购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方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最终确定,乙方认购价格与其它投资者相同。

2、认购数量及金额

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不低于16,000.00万元(含16,000.00万元),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乙方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乙方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3、认购价款的缴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进行发行时,且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的前提下,乙方将按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限售期

乙方承诺: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锁定期,以乙方正式签署锁定承诺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5、生效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在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所有事宜;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它有权国资管理机构同意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的部分股票;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

本协议生效后,即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认购股份事宜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6、终止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协议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己完全履行完毕;

(2)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认购协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的其他情形。

7、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时,不免除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车联网行业在政策、技术与产业三重因素的共振下,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公司将紧抓机遇,着力于在车联网领域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新的业务突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车联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顺利实施将显著增强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竞争能力,并为公司长期业绩增长提供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3、享有更多的控股股东支持

高鸿股份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体现了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对上市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未来本公司可能会享有更多来自大股东的支持,有利于保障本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与车联网产业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车联网行业的地位、研发实力、生产规模以及竞争优势。本次项目紧贴国内车联网市场的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效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股票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 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会 有所增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本次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通 过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将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 收益,从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权结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重大持续性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同业竞争。

6.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高鸿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付景林、陈蕾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5、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上述协议,并同意将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合理可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决议有效期等,方案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全面了解。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相关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大唐高鸿股份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5、《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9月10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09月10日上午9:15至2020年09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6.股权登记日:2020年09月0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09月0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600198,股吧)集团主楼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的商业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5.0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5.05发行数量

5.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5.07限售期

5.08上市地点

5.0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6. 《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13. 《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4.《关于〈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5.《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其中,第二项议案至第十五项议案均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第五项议案至第八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第八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09月0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1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媛媛

联系电话:010-62301907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51

2.投票简称:高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下转B179版)

00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