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调整优化新冠防疫政策,以岭药业(002603)生产的连花清瘟在市场走俏起来。12月7日,话题#以岭药业新专利可制作含连花清瘟口罩#登上微博热搜,又给以岭药业(002603.SZ)的热度添了一把火。
12月7日,以岭药业股价涨停,报49.12元/股,总市值821亿元。近期以岭药业股价一路上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其市值增长了近200亿元。
“含连花清瘟口罩”要来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6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信息,以岭药业申请的一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专利说明书显示,以岭药业发明设计了一种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的制备工艺及应用,这种工艺做成的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成分的无纺布,可应用在皮肤接触的衣物、或家用纺织品、或医用防护品,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效果最明显的是用于口罩中。
关于发明的背景技术,专利说明书提到,随着全球化新冠肺炎疾病的出现、传播,口罩、消毒杀菌香薰产品等医护用品成为了人们日常必不可缺少的物品。经过多次的实验,已经被世人认可的是一些中药成分是可以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抵抗性。如果口罩、防护服等一些医护用品中能够具有中药成分,那么对人类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无非是一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专利说明书称,以岭药业这项发明的全称是“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的制备工艺及应用”。将原料按照重量份数比准备,依次加入表面处理剂、POE和聚丙烯形成混合粉体物料,再与液态聚异丁烯放入密炼机中进行造粒,最后经常规工序形成纺粘无纺布。
根据实验结果,连花清瘟植物粘胶纤维面料接触新型冠状病毒0分钟、10分钟和30分钟后,新冠病毒的感染性滴度下降分别达到12.8%、67.8%与93.9%。
专利说明书最后提到,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可以广泛应用到在皮肤接触的衣物、或家用纺织品、或医用防护品,包括内衣、内裤、口罩、袜子、手套、围巾、医用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由于无纺布本身含有了连花清瘟提取物成分,因此用它做出来的衣物、医用防护品均可以缓慢挥发出连花清瘟提取物的中药成分,有利于在人们生活中提高人体免疫能力。
效果最明显的是用于口罩中。一些口罩带有可更换的内芯,如果内芯用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无纺布制成,人们在呼吸时即可吸入连花清瘟提取物成分,对人体提高抗炎、抗菌、抗病毒能力有极佳的效果。同时,人们长期携带普通的口罩,交流、呼吸都会在嘴边、面部产生水蒸气,水蒸气会导致细菌滋生,引起其他并发症。如果口罩中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在提高抗炎、抗菌、抗病毒能力的同时,连花清瘟提取物可以吸附更多的水汽,避免细菌滋生。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12月7日,抗病毒面料概念股大涨,除以岭药业涨停外,凤竹纺织(600493)、新澳股份(603889)、安奈儿(002875)、力合科创等多股涨停。
连花清瘟涨价240%?多地出手
随着各地优化疫情管控,一时间连花清瘟胶囊卖“疯”了。
据红星资本局报道,12月6日,记者查看各大平台的连花清瘟销售情况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上,多家药店的连花清瘟颗粒仅剩少数几件,连花清瘟胶囊相对较为充足。其中,有药店的连花清瘟胶囊仍有大幅涨价情况,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020元,单盒售价达102元,较平时涨240%。
同样出现价格骤涨的,还有布洛芬缓释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清热镇痛药。即便如此,在很多线下药店和电商平台上,这些药品仍处于“售罄”“无货”状态。不少消费者感慨“一药难求”。
面对不断上涨的药价,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打击药品“囤积居奇”的行为。
12月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发文提醒告诫: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12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提示经营者不得对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另外,据央视新闻报道,12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向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通告,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告指出,相关企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同时,相关企业、经营者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林姿辰 摄
央广网评:连花清瘟价格“翻倍”?
打击哄抬物价力度也要翻倍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力减弱和各地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人们做好个人防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希望在家中储备一些清热退烧药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市场上消费者对连花清瘟等抗病毒药的需求加大,出现了短时间内相关药品供不应求的现象。这让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借机贩卖焦虑,或奇货可居,或哄抬物价,或捆绑销售。这些乱象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干扰了防疫大局。有关部门决不能放之任之,必须给予坚决打击、迅速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近期困扰消费者的清热镇痛类药品价格翻倍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线上线下药店、生活用品店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借机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给予处罚。同时,还要警惕并严防一些假药或假冒防疫物资趁机流入市场。更重要的是,面对群众短期内迅速增长的购药需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市场力量,加快提高相关药品的生产、采购、销售效能,保障市场供应,尽快满足群众需求。
目前,为满足市民购药需求,北京每日投放市场连花清瘟颗粒和胶囊40万盒左右。这向人们传递一个强烈信号,我们有能力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广大消费者要保持理性,不恐慌、不焦虑,不轻信各种“网传”信息,不在短时间内抢购囤积大量药品,共同维护正常健康的市场秩序。
编辑|何小桃 杜恒峰
校对|孙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