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
6 月 13 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
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100 万元调整为 120 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80 万元调整为 100 万元。
同时,推出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144 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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