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使用活饵钓鱼被判刑,案例引发关注】四川绵阳市盐亭县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涉及两名资深“钓友”。他们在2022年10月使用活饵(活泥鳅)在梓江河段钓鱼,共计钓获41.69千克(83斤多)的鱼。盐亭县检察院指控两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要求二人赔偿上万元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钓鱼者使用活饵钓鱼被立案或判刑并非个案,因为此种捕捞方式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