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间,*ST聚龙(300202.SZ)(下称“聚龙股份(300202,股吧)”)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ST聚龙、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ST聚龙、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
聚龙股份方表示,此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柳长庆、柳永诠的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在调查期间,*ST聚龙、柳长庆、柳永诠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月7日,证监会官网对聚龙股份及柳长庆、柳永诠出具的警示函解释了本次立案调查的原因。
一是聚龙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违规担保。警示函指出,自2016年8月18日以来,聚龙股份3家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浙商银行”)及实控人控制的3家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及担保合同,就资产池配套额度问题做出相关约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控人控制的3家公司在浙商银行累计办理了59笔,28.61亿元贷款。聚龙股份3家子公司通过在该行的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为上述贷款进行担保。2021年4月7日浙商银行从资金池扣划聚龙股份两家子公司共计3.56亿元资金,并解除上述业务。聚龙股份直到2021年4月12日才披露上述担保情况。
二是公司资金被实控人占用。警示函披露,2018年2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聚龙股份实控人通过提现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9750万元;2019年4月18日、22日,聚龙股份实控人借供应商之手,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占用资金6955万元;2021年4月7日,聚龙股份因为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担保履行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3.56亿元。
截至目前,上述三项资金占用累计金额6.57亿元,尚有2.47亿元 (不含利息)资金被占用未收回。辽宁证监局表示,柳长庆作为聚龙股份时任董事长,柳永诠作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年报资料显示,柳永诠为现任聚龙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辽宁省工商联执委、鞍山市工商联副主席、鞍山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辽宁科技大学MBA客座教授。
5月18日,聚龙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问询函。问询函要求聚龙股份披露其违规担保的具体情况。聚龙股份方回应,根据控股股东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还款计划》,上述违规担保预计解决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前;预计解决方式为现金还款或通过可变现资产以及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抵偿方式;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自筹。
天眼查显示,聚龙股份主体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9日,法人为柳永诠,注册资本约5.5亿元;其前身为鞍山聚龙金融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3月23日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聚龙股份是货币安全运营及数字化管理解决方案供应商。其2020年年报显示,聚龙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金融电子,占营收比例达100.0%;主要面向国内、外的金融行业提供自助服务设备及系统、金融安全物联网系统、社会化金融服务外包、金库信息化管理系统、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等产品、服务。
聚龙股份官网介绍,其是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标准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起草单位之一。此外,聚龙股份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聚龙融创,布局金融大数据、消费大数据开发及应用领域。
据聚龙股份财报,2021年一季度聚龙股份实现总营收7948.81万元,同比降19.83%;净利润为826.26万元,同比下降11.88%;净资产收益率为0.51%,同比降12.07%;总资产为23.32亿元,同比增5.19%;总负债为6.94亿元,同比增20.67%;经营现金流为-1.18亿元,同比降2.61%。
年报显示,聚龙股份目前实控人为柳长庆、周素芹、柳永诠三人。柳永诠与周素芹为母子关系,周素芹与柳长庆先生为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