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母亲起诉儿子索要房款,法院判决返还370万元】
8月14日,北京东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引发网友热议的案件。该案的当事人杨晴(化名)是一名单身母亲。在此之前,她名下有一套房产。考虑到她的儿子杨阳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而她目前的住房面积较小,杨晴决定出售房产,并从中得到了370万元。她将这笔款项分多次打给儿子杨阳,用来购买一套面积更大的房产,同时在产权证上写明房子是杨阳个人所有。然而,在杨阳结婚后不久,杨阳的妻子和杨晴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争执。此后,双方的矛盾不断升级,导致杨阳与杨晴的关系恶化。最终,杨阳一怒之下将杨晴的微信拉黑,并且在过去的三年多里,他从未给母亲打过一个电话。随后,杨晴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房款。而杨阳辩称这笔款项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予的。然而,法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杨阳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母亲明确表示将款项作为赠与的意愿。相反,在与外祖母的聊天记录中,杨阳明确表示“把通州的房子卖了,让我妈拿着她原来卖房的钱再换一个房,我再攒钱买一个房。”这表明杨阳同意将涉案的370万元返还给杨晴。此外,由于杨阳未履行赡养义务,如果认定这笔款项为赠与,那么在母子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杨晴不仅会失去所有积蓄,还可能面临被儿子赶出家门的风险。因此,从利益的平衡角度考虑,这笔款项不应被认定为赠与。最终,东城法院判决杨阳返还杨晴借款本金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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