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高铁上无意间碰倒他人电脑拒绝赔偿,声称已经道歉】 在一次常规高铁行程中,一个乘客无意间碰到了他人的电脑,造成其损坏。尽管他已经提出道歉,但他拒绝赔偿电脑的损失,坚称无意间导致的损坏应不需要进行赔偿,并质疑“我都道歉了,还想怎么样?又不是故意的”。 这个情况引发了对于在公共场所损坏他人财产责任承担的争论。普遍的看法是,无论是否故意,如果你的行为导致了他人财产的损失,那么你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尽管道歉是礼貌的行为,但并不能作为赔偿物质损失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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