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板上市近一年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将于8月12日迎来上市委“大考”。这家由深市主板公司科伦药业(002422.SZ)分拆而来的医药中间体制造企业能否成功过会。
科伦药业分拆上市
川宁生物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D7ACA和7-ADCA)、青霉素中间体(6-APA和青霉素G钾盐)和熊去氧胆酸粗品等。在招股书中,公司自称是国内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化应用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是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科伦药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川宁生物80.49%的股份,是川宁生物的控股股东。2021年6月,科伦药业(002422)股东大会同意分拆子公司川宁生物至创业板上市。同年8月,川宁生物上市申请被创业板受理。
川宁生物的发展史要追溯到2011年,当时,刚上市不久的科伦药业募得资金净额约47亿元。“弹药充足”之下,科伦药业发布《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抗生素中间体建设项目的公告》,计划使用39.92亿元,建设“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抗生素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16.44亿元。
项目计划年产硫氰酸红霉素4800吨,头孢系列中间体9000吨,总发酵体积规模41000m?。项目全部建设周期四年,计划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设20000m?发酵体积硫氰酸红霉素和与整个项目配套的热电联产动力系统及环保站,总投资19.34亿元;第二阶段建设21000m?发酵体积头孢中间体及配套的环保站,总投资20.58亿元。
彼时,科伦药业在公告中结合市场情况预计,“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8亿元,净利润14.84亿元。项目总投资利润率37.17%,投资回收期6.36年(含建设期)”。
但是,川宁项目实际的工期和投资额严重偏离了科伦药业的预期。原计划2012年12月31日前完工的第一阶段,直到2014年4月16日才正式投入生产,而原计划39.92亿元的总投资额也被增加至59.66亿元。
2014年4月,科伦药业披露《关于增加抗生素中间体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司“通过对‘川宁项目’各产品设计产能的调整而实施了设计优化”,相应增加了项目计划投资额。
调整后,项目计划年产硫氰酸红霉素3000吨,头孢系列中间体10000吨,总发酵体积规模20000m?。科伦药业称,项目建成后,“年均销售收入247546.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达74437.70万元,总投资利润率12.60%,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7.85%(税后),投资回收期10.32年(税后),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直到2018年3月,科伦药业才收到《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万吨抗生素中间体建设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科伦药业在公告中表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万吨抗生素中间体建设项目升级改造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志着万吨抗生素中间体建设项目现有生产线全面竣工投产,为公司实现抗生素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川宁生物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报告期),公司分别录得营业收入31.43亿元、36.49亿元和32.32亿元,同期利润总额分别为1.10亿元、2.76亿元和1.3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021.55万元、2.29亿元和1.11亿元。
川宁生物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科伦药业2011年、2014年许下的宏愿相比,似乎存在一定的落差。
曾有多起环保处罚
生物发酵行业在生产中存在一定污染性,其中抗生素尾气异味治理属于行业公认的环保难题。川宁生物也在招股书中直言,“发行人在提升环保处理水平的过程中存在少量因‘跑冒滴漏’或因实施技改提升期间影响部分环保设施导致轻微排污超标的情况。”
科伦药业在2011年的公告中提到,川宁项目环保投入超过2.5亿元。而到了2014年科伦药业的公告中,川宁项目的环保投资大幅提升,预计超过8亿元,占整个项目建设投资的15%以上;环保设施系统占地面积超过255亩,占厂区总面积的四分之一。
目前,川宁生物设有环保事业部,相关工作人员近400人,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分别为4.53亿元、2.74亿元和2.19亿元。
图源:招股书
对于环保及安全生产问题,深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连发12小问要求公司说明生产经营中能耗、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细节。川宁生物用超过60页的回复力证公司符合规范。
然而,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深交所提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大,部分处罚涉及环保事项”,并要求川宁生物“结合行政处罚涉及的具体事项、整改措施等说明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环保风险。”
图源: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川宁生物列举了伊州环罚[2018]第9号、伊市环罚字[2018]第1006号、伊州环罚[2018]第21号、伊市林草林罚决字[2021]第003号、伊关缉违字[2022]0004号所涉处罚,说明其所涉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和整改措施。其中伊州环罚[2018]第9号、伊市环罚字[2018]第1006号、伊州环罚[2018]第21号涉及环保问题。
此外,银柿财经记者在科伦生物2019年9月披露的《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发现了川宁生物的多起行政处罚,其中涉及的环保问题也包括了川宁生物第二轮问询回复中列举的三项行政处罚。
图源:科伦药业《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次川宁生物申请上市的保荐机构和律师强调,“发行人相关行政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整改措施到位......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具有有效性;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环保风险。”川宁生物能否成功过会,银柿财经记者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