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号文之后,监管仍在继续发力对同业市场进行整顿。
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上周各家商业银行收到旨在规范银行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文件(下称178号文),作为127号文的补充。文件重申,商业银行所有同业业务不经过总行授权不得开展,必须由总行统一管理。“(178号文)无论对同业业务是开户行还是存款行都会在手续上更加严格和高要求。”一家股份制银行资金部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称,此前大行和股东制银行在此流程上还相对严谨,此举影响最大的是区域性城商行以及农商行。
直指同业银行结算账户
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178号文系上周已经下发到各个商业银行相关部门。有银行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该文件是127号文后,从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方面进行规范。
据悉,178号文对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区分,规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用途分为结算性和投融资性两类。其中,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代理现金缴费、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
“无论是开户行还是存款行都会在手续上更加严格和高要求。”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称,据178号文规定,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在开户银行(其他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逐户获得本银行一级法人的正式的内部书面授权,明确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用途以及经办人员;分支机构较多的全国性银行直接授权有困难的,可以授权一级分行授权,但一级分行应报告一级法人。而对于开设投融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上应当由存款银行的一级法人和一级分行开立,二级分行确有开立需要的,应当由一级法人授权,不得转由一级分行授权。开户银行则应当为二级分行以上营业机构。
对此,有银行人士理解“允许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这是否相当于对127文强调的“总行授权、同业专户管理”开了个口子。不过,也有银行人士指出,同业结算账户开在哪儿,与总行授权管理不冲突。
银行设法规避127号文
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目前银行已经创造出可以绕过127号文监管规定的新业务。
据悉,在业内人士看来,127号文中对同业业务监管影响最大几个要点包括要求买入返售项下为高流动性金融资产、禁止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买入返售、不得接受和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不过文件发布后,部门商业银行积极在寻找政策漏洞。
据悉,在127号文出台之前的信用挂钩收益互换产品(T RS)、定期存贷质押+额外直接授信等模式均为涉及“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因此,只要能够通过业务调整从买入返售类转移至同业投资类,仍可继续开展。
此外,上述股份制银行资金部负责人对南都记者透露,部分银行还通过创新的同业存单质押+抽屉协议解除质押、受益权T +D等来规避127号文。不过,上述银行资金部负责人亦同时表示,目前大多数银行对于同业业务已经相对谨慎。“能够入表的好项目都基本上入表,而不能入表的项目,基本上都资质太差,即便提供兜底,多数银行接手的积极也不强。”他指出,目前通过同业存单质押+抽屉协议解除质押、受益权T +D等来规避127号文基本上项目资质都非常差。“可以预计,监管对于对于此类做法还是在关注,随时有可能被叫停。”他认为。